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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高悬” 震慑长在
——我市巡察工作综述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时间:2018-02-05 09:26:38

市水务局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不力,“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预算资金安排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资金使用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市民政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对下属单位长期失察失管,个别单位长期未成立党支部,局党组监管缺失,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市林业局局党组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国家扶贫资金发放监管不力,党的惠农惠民政策未能很好落实,监督执纪职责履行不到位;

市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对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管不到位,对基层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底数不清,部分扶贫项目存在招标投标造假、虚报冒领、套取资金、扶贫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

2018年1月24日,我市公开发布了十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对19个单位的反馈意见,这是我市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第二次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反馈意见直面问题,不掩饰,不护短,在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

自2017年6月巡察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巡察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市县协调联动,全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政治巡察,治本作用日益凸显。

市委把关定向,领导小组具体实施,确保巡察工作高效运转

开展巡察工作是党中央为了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做出的一项制度性战略安排。市委于去年6月,率先在全国地级市成立了巡察机构,各县(市、区)委迅速行动,相继成立了县级巡察机构,组建了巡察队伍,为我市开展巡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市委制定出台了《中共石家庄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和《中共石家庄市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2017-2021年)》,明确从2017年6月到2021年,对 256个巡察对象全覆盖。

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市委常委会会议、“五人小组”会等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亲自审定每轮巡察工作方案,每轮巡察结束后都要听取工作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启动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大会上,市委主要领导讲话强调,要突出政治巡察,为市委巡察工作起到了把关定向关键作用。

从2017年6月,第一轮巡察开始,到年底第三轮启动,半年时间,步稳蹄疾,压茬推进,完成了对51个单位的巡察,实现了高效运转。

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利剑”作用

我市在巡察过程中,坚持把政治巡察放在首位,重点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尺子,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抓住 “关键少数”。

 “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违纪违法案件一度频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在各巡察组的篦梳细筛的“政治体检”下,一系列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病症”被找了出来。

我市坚持市县两级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形成了各负其责、各有侧重、力量互助、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确保市县巡察工作无缝对接,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各巡察组始终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和韧性,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巡察,什么问题突出就巡察什么问题。

在第一轮巡察中,结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专项行动开展了巡察监督。第二轮巡察时,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情况纳入巡察重点。我市还在扶贫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突出发现扶贫、土地使用、涉农惠农等领域存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问题。

到去年年底,十届市委巡察机构共完成三轮、51个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常规和专项巡察,各县(市、区)共完成41轮、996个单位的巡察。市县两级共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644条、问题线索427件,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28人,立案5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展现了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的新面貌、新气象。

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效果

巡察的目的是为了整改,市委各巡察组紧盯每一个问题线索,指导督促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七巡察组在巡察某单位时,发现未按规定进行轮岗和所属单位借调人员多等问题,要求其立刻整改。其他各巡察组对巡察中发现的明显违反规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求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展示了巡察工作的成效。

在巡察中,市县两级共发现立行立改问题313件,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对于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巡察组限期由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进行汇报。同时,督促被巡察单位强化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防止出现重巡察轻整改,整改走过场等现象的发生。

坚持解决问题和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围绕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出现。去年根据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市县两级共建立和完善198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