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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一)

来源:bet365娱乐场官网   发布时间2018-02-05 13:30:52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17日至7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长安区进行了巡察。11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长安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区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上升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权威解决全区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长安区长治久安高度来认识,对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要求部署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11月7日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区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11月17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整改方案》,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负总责,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三方面8个问题,明确由区委各常委分工牵头负责,对各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组织相关部门抓好落实。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听取汇报、组织座谈、重点单位上门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到位,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有效杜绝“夹生饭”。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区委坚持把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加强党的领导、指导推动工作的总遵循,切实增强学习主动性、时效性,每两周组织开展一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遇到中央、省、市召开重要会议精、做出重大决策部署时,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区委各常委及其他区级领导的大局意识和政治责任感不断增强。巡察组对我区巡视以来,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着力在项目建设、城区管理、污染治理、社会民生、文明创建、信访维稳、基层党建等方面出实招、用真劲、谋创新,多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农村(社区)“两委”班子管理等一批难点得到有效破解;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测评任务,长安区被评为首届省级文明城区,在全市率先完成煤改气任务;”“六进社区”成效显著,得到国家和省市领导肯定;我区位居“2017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双创)百强区”第59位,全省第一;我区位居“2017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76位,全省第二、省会第一。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领导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大局意识淡薄”问题

1)针对“没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纳入到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认识、组织和推进”的问题

坚持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事关全区发展大局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定期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7月份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3次专题研究了基层党建工作,带头研究分析基层党建难点问题。7月31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关于做好我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前期有关工作的情况报告》,审议了《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集中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等四个基层党组织建设专件。9月30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关于传达学习全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听取了“党建统领 六进社区”活动阶段工作汇报。11月17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关于我区基层党建工作现状分析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二是实行区级领导分包镇街党建责任制。建立了区级领导分包镇街联系点制度,指导、督促镇(街)党(工)委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在“两学一做”和“党建统领 六进社区”活动中都建立了区领导分包镇街联系点制度,要求分包区领导每年至少到分包镇街及所辖村、社区指导党建工作12次。目前正在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教育活动区领导分包联系点制度,其中区委书记、区长带头分包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难点村。三是提前谋划基层党建专项考核工作。2017年12月,对各镇街抓基层党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2018年初将组织镇、村两级召开基层党建述职会议,切实改进述职评议方式,通过整改问题进行表态承诺、制定抓基层党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对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由区委办公室牵头,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配合,对村级组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了两轮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对村(社区)“两委”长期不团结,或因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信访问题频发的,还要追究包村(社区)干部及镇(街)党(工)委主要领导的责任。为确保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区委组织部于11月底制定了基层党建工作暗访方案,由正科级干部带队,进行为期两周的暗访,相关素材将剪辑成电教片在党建述职会上播放并现场点评。

2)针对部分村(居)党组织缺乏凝聚力,村(居)班子凝聚力不强、内部不团结”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要求部署,及时召开各级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班子团结。拟于省市之后,召开各级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中村(社区)党组织重点解决缺乏凝聚力战斗力等问题。二是指导各镇街严格落实《长安区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实施办法》,基层党组织按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镇街、村(社区)党组织已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内容纳入“三会一课”,以此增强村(居)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党员行为的暂行规定》,从严肃政治纪律、严格组织纪律、规范经济行为、坚守廉洁从政、严守社会道德等方面规范农村党员,尤其是农村干部的行为。《暂行规定》细化了40项具体内容,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对于村(社区)干部组织、参与、煽动上访的,由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作出劝退、责令辞职和免职的决定。2017年,对西古城村参与进京访的2名党员分别给予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是要求镇街督导村、社区班子每年制定任期目标,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大考核、督导力度,每季度对村、社区班子进行一次考核;各镇(街)党(工)委书记每月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2.关于“对当前村(居)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严重程度及其导致的严重信访形势把握不准,缺乏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心问题

    1)针对个别村干部乱盖章、乱签协议,损害村民和集体利益,导致村民和购房户上访不断的情况,由镇街对全区57个村(社区)的162枚印章进行代管,指导街镇制定了《村(社区)公章管理规定》和《村(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土地开发、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居)民或股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经镇(街道)严格把关方可盖章实施,从第一道关口杜绝乱盖章、乱签协议引发的违法项目建设。

    2)针对城中村改造涉及的保证金、拆迁补偿金、过渡费等资金数额大、资金延伸监管不的情况,制定了村财镇管政策,城中村改造项目招标结束后,中标企业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街镇足额缴纳2000万元保证金,待区政府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将拆迁补偿金足额缴纳至街镇,同时预缴三年被拆迁人的过渡费,由镇(街道)按进度发放。

    3)针对一些基层干部抓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制定了《长安区信访工作问责办法》,对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以及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过程中工作不力,导致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情况,明确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问责追责措施,有效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其中明确对因处置不力引发恶性上访事件,被省、市通报倒排的,对属事属地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警示,直至一票否决,并由区纪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重大敏感时期发生恶性上访事件的,对相关街镇和部门党政正职实行双免职,并且日后降格使用。

3.关于“面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不积极主动作为”问题

利用村(社区)“两委”换届前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活动。2017年12月,印发了《关于强力开展“后进村(社区)整治百日攻坚”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通过深入摸排整治活动,真正把实际情况摸排准、把问题根源分析透、把矛盾隐患解决好。一是深入摸排。镇(街)党(工)委通过开展述职考核评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走访党员和村民群众等方式,对照“七个方面”重点问题,对所辖村(社区)逐个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逐一听取镇(街)(工)委汇报,审核摸排整治情况。二是集中整治。镇街成立工作组、实行“一村一策”,合力攻坚解决前期摸排出的重点问题。对信访矛盾突出的,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化解信访积案;对村“两委”干部贪腐等违法违纪行为和工作作风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坚决查处;对村务财务管理混乱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集中审计清理,落实公开制度,解除群众疑问。三是检查验收。镇(街)党(工)委组织全面自查,区委组织部对重点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坚持不解决问题决不销号。同时,实行签字背书、定点解剖、动态销号等手段,确保活动成效。

1)针对在选配村(居)干部上,存在将就维持的消极思想,部分村(居)关键干部职位较长时间空缺。目前,有的村(居)空缺书记,有的村(居)缺少主任,只有代理主任。空缺长的已三年多,短的也半年以上”的问题

区委组织部指导相关镇街对村(居)干部进行了调配。截止目前,缺配的5名村(居)书记、11名主任已全部配齐。同时,要求各镇街在村(居)关键职位出现空缺时,及时上报,并在一个月内配齐。根据市委组织部对村(居)“两委”换届前相关要求,制定了长安区《关于开展“选优配强攻坚月”的实施方案》,指导镇街在深入分析研判基础上,按照一居一策,选优配全村(居)干部,重点选好“领头雁”,在致富带头人中聚焦党委意图人选,配强党组织书记。换届正式启动后,按照“五选十不选”标准,区换届办会同镇街再细化标准,列出“负面清单”,由纪检、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参选人员坚决杜绝其参选。换届后,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两委”干部素质水平和履职能力。同时,指导镇街建立村(社区)后备干部台账,要求镇(街)党(工)委切实强化责任,认真梳理村(社区)各类人才队伍情况,建立后备人选档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后备人选的培养。其中,村、村转社区至少有一名党组织书记后备、一名“两委”干部后备。

2)针对在组织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没有认真做到及时汲取教训、总结经验、超前研究规律和健全机制,导致集体访事件频发。2014年以来,全区开发建设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11个村,其中6个村发生集体访事件”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遗留问题,综合施策,坚决整治办证难、入住难、征收难项目。特别是对纳入全市专项整治、具有重大信访隐患的项目,全部由区级领导分包,按照全市统一步调,积极协调,强力推进。全区列入“三难”台账的项目95个,已解决75个,完成率达79%。为进一步规范城中村开发改造行为,将5个城中村改造成功的经验编印成范例手册,组织各村(村转社区)干部认真学习借鉴。

二是严格实行“三追究”机制,依法依规打击各种违法上访行为追究开发企业法人代表刑事责任。由纪委、检察院、公安、税、土地、规划、住建等部门,审查开发商是否存在非法买卖土地、欺诈销售、偷逃税款问题。追究信访重点人组织串联违法上访责任。制定了《关于对越级访、集体访、闹访人员进行依法处置的暂行办法》,对组织、串联、煽动集体访的人员坚决依法处置。追究项目所在地村干部的领导责任。已对因违法占地违规签订协议的村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三是进一步加信访工作宣传力度,普及信访法律知识,扭转“信访不信法”观念。将我区依法打击违法上访人员的案件,辑印成《信访违法行为案例摘录》,制作《长安区严管治防根除房地产领域信访隐患典型案例》光盘,结合《石家庄市违法上访案例宣传片》,向各街镇、社区(村)公开发放,很好地发挥了教育警示作用。十九大前夕,以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名义印制了《关于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在各社区、售楼部、项目建设工地张贴,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

3)针对在解决基层组织矛盾上,表现为能躲就躲,勇于担当不够的问题

一是建立《基层组织问题隐患摸排化解台账》,每半月上报一次基层社区(村)“两委”班子内部的矛盾隐患或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两委”班子开展工作引发的干群矛盾、问题纠纷。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联席办组织会商,指导镇街逐条问题逐条分析,拿出具体解决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每月上报一次问题隐患化解情况。

二是完善预警处置机制,维护全区发展稳定大局。确保换届顺利进行,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防范苗头倾向性问题 严肃村“两委”换届前有关纪律的通知》,并联合纪委、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在全区开展集中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工作,营造换届前良好风气。同时,建立换届工作定期联系沟通机制,由纪检、组织、政法、农工委、信访、民政等部门对换届前矛盾隐患定期进行研判分析,对有关信访案件按照部门职责,分口及时调查处理。针对涉及房地产领域的信访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3次集中约谈,对解决问题不积极、拒不配合工作的企业,坚决依法追究责任,有力促进了问题解决。

三是开展信访积案大化解双百日攻坚”清仓行动。成立了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区“双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活动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城乡建设、非法集资、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土地征占、劳动社保、纪检监察等7个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区级分管领导牵头强力攻坚。

4)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上访问题频发的问题

一是加大后进村(社区)整顿转化力度。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拟定了我区《强力开展后进村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村党组织书记不能胜任工作、班子不健全、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等七方面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调优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攻坚后进,2017年确定的1个后进村、5个后进社区已全部完成转化任务。

二是深入推进“党建统领 六进社区”活动。通过解决居民群众关心的道路维修、监控安装、路灯维护等热点难点问题,赢得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任和拥护。活动开展以来,拆除违建3100余处,整修道路3.2万平方米,安装防盗门2988个147社区全部设立了微信公众号或微信群全区14983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岗位5016个,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12118人次,居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是切实解决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针对白佛社区因住宅楼分配等存在的信访隐患,督导谈固街道党工委严肃“两委”班子和党员的教育管理,规范党员行为,对党员带头上访等行为进行约束通过登门拜访、思想教育、帮解困等措施,有效化解群众心中怨气。针对红旗社区“两委”班子存在的问题,督导桃园镇党委采取“两委”成员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通过召开党支部会、“两委”干部会、居民代表会议,组织党员、居民代表学习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消除派影响,为换届打好思想基础。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组织督导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不能正常、规范开展”的问题

要求各镇街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汇编》,对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汇报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任务内容、程序要求和相应责任,把《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关于基层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具体化。同时,加大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11月底,安排2个暗访组对全区16个镇街进行暗访,重点是督导镇街规范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汇报等工作。

    2)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没2017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甚至个别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存在造假的问题

督导基层党委每月检查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提醒分包领导列席基层党组织重要会议,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指导镇街定期检查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关于“基层党组织班子年龄结构老化,知识结构偏低”的问题

1)针对全区村(居)支部书记中,85%是1997年招聘的专职干部(且在落实编制、身份和待遇政策上存在一定问题),55岁以上的支部书记26人、主任16人,全部村(居)干部中35岁以下的仅占18%”的问题

对全区党组织书记年龄结构等情况进行摸底,建立了村(社区)“两委”干部台账和后备干部台账。利用“两委”换届时机,积极落实有关年龄结构的要求,重点配强年轻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换届后,党组织书记年龄结构、知识水平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达到省市要求。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编制,严格编制使用,规范人员管理。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和等级薪酬制度,明确退休待遇和保障。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优化年龄结构、知识水平,切实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工作稳定的专业化骨干队伍。

2)针对“村(居)干部知识结构偏低。全区村(居)干部中,高中以下学历的占56%”的问题

一是引导村(居)“两委”干部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素质能力。二是优先从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聘社区工作者,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三是加强社区(村)干部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原则,采取优质师资授课辅导、分批次组织现场参观、推荐先进地区观摩等做法,全面系统地对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培训。12月25日至29日,组织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参加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并到元氏县铁屯村参观学习。

    6.关于“落实村务、政务公开制度不坚决”问题

1)针对“多数村(居)对运用四议两公开解决农村问题重要性认识不足,四议两公开流于形式,存在重结果、轻程序、重四议公开的问题

区委农工委、区委组织部制定了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的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作为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内容之一。各镇街均建立了村内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村内涉及拆迁、稳定、项目等重大事项,必须报包镇街领导审查,镇(街)党(工)委会研究同意,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后,方能组织实施,重大事项实施结果及时向村民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质量,11月30日组织镇街、村干部进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培训,系统学习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议政制度》等文件。培训采取解读制度、座谈讨论、互相交流、面对面谈心等形式,解决了两委班子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使村干部进一步改变了观念,解放了思想,理清了经济发展思路,认识到村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各村社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2)针对“部分村(居)没有按规定及时公开政务、村务,集体资产使用不透明”的问题

按照“统一时间、宣传发动、严格程序、结果公开”的要求村务公开时间定于每季首月10日前,必须上墙,两次民主议政时间统一为1月和7月中旬开展。同时,对活动的内容、参加人员、时间、议政的程序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为确保全区村务公开“五规范一满意率”达到100%,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一季一安排、一季一督导、一季一通报制度,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在督查面上,做到区不落镇街,镇街不落村;在督查方式方法上,既查公开栏,又看“一盒两本”记录。

    3)针对“个别村级集体资产使用不透明”的问题

    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开展了村“两委”班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特别对一些资产不透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村进行重点审计。

    4)针对“公开栏固定宣传内容多,动态公开内容少,内容单一、不全面”的问题

对全区村务公开栏进行改造提升,就村务公开栏内容、尺寸和样式进行了统一规范,做到了整洁、美观、实用。对村务公开内容、档案进行完善,在原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统一细化调整。

    5)针对“登记台账记录不全,内容不规范”的问题

完善档案管理。对村务公开档案、村民(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本和民主议政日活动记录本等制定统一样本,由相关镇街、村负责印制使用,做到填写规范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加强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便于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记录、核实工作,对问题较轻的,督促相关村整改落实,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对问题较重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处理。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缺少专题研究和专题部署,习惯用会议落实会议,缺乏有效的保障约束和惩戒机制问题

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整改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3次。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从区委常委做起,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对区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制落实。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列出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强化责任制落实。区委分别与每名区委常委签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书》,要求每名常委下基层指导党风廉政建设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6月底、12月底责成各街镇、区直部门、各单位将区委常委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分别报告区委、区纪委。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年中班子成员专题汇报责任范围内和参与分管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制度;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全年不少于5次。区委常委会议定,明确每3个月安排一次专题研究,遇有重大工作事项随时召开常委会,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2017年,区委常委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积极筹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拟于近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以及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联系区委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针对“部分区委领导投入管党治党精力少、过问少、指导少;违纪案件高发问题

一是健全动态考核机制,对区委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实施台账式管理,要求区委常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和所分包街镇的专题汇报二是健全警示提醒机制区委领导所分管的部门、所分包的街镇出现腐败问题和作风纪律问题的,由区纪委有关区委领导反馈情况,并向其党委(党组、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分别发送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整改通知书。

8.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制度建设、教育预防工作没能有效开展”问题

一是制定落实《执纪监督组长负责制度》,把原办案科室划分为重点案件、一般案件、党风政风、政策法规和综合协调5个组,实行执纪监督组长负责制,主管领导靠前指挥,统一调配人员,整合优化办案力量建成2个高标准谈话室,为依纪依规办案提供有力保障。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把新修订党章、“两准则、四条例”等规章制度辑印成册,发放给全区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科、所、站、队长,做到人手一册。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每季度组织1次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将学习内容在区党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是每年组织1次以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活动,做到党员干部全体参加。四是坚持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每年不少于4次。讲课完成后,讲课稿在区纪委备案。全区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110余场次。

2针对“高发的基层违规违纪问题,缺少一套有效、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主动监督执纪不够”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全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重申区纪委《关于执法执纪机关互相移送(移交)案件(线索)暂行规定》,要求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移送移交案件线索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线索利用率。把村(居)干部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由区纪委副书记、常委带队,深入村(居)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并利用村(居)换届之机,检查指导“两委”班子换届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二是畅通举报渠道,梳理问题线索。打造来信来访、信访举报热线、网络举报、微信举报、QQ举报等举报平台,多渠道收集案源线索。三是充分发挥区委巡察办作用,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对巡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规范性文件,确保本届区委任期内完成对82个区管单位部门的巡察全覆盖。2017年,我区已开展首轮巡察工作,发现违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问题30个。四是继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深化“小官贪腐”“小八长”专项治理,聚焦土地征收、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等领域,坚决查处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挥霍浪费等违纪行为。“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累计查找问题线索975件,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累计查找问题线索1479件。五是启动“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针对个别部门和一些基层站所“态度横、服务差、效率低、不办事”等问题,区委、区政府决定2018年在全区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成立了由区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常务副组长,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6位常委为副组长的区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实行区级领导联系企业、主管区领导现场盯办、抽查回访、督导问询、随机暗访、专项举报等六项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执纪的范围、频次、力度,确保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3针对“追责问责刚性不足”问题

严肃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一是每半年集中开展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坚决追究责任。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贯彻落实《长安区违纪违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规定(试行)》,通过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三是制定《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实施“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镇(街道)、部门和单位,既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一般干部的责任,也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作用。

4)针对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区纪委监察局领导担任区级有关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情况开展全面清理,按要求保留11个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对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兼职情况进行了排查,下发《关于镇纪委聚焦主业主责不到位的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详细了解街镇纪委的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经费保障、专职专用等情况,对没有按照要求配齐配强纪委干部或没有做到专职专用的,一律要求调整到位。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区纪委与镇(街)纪(工)委签订了《责任状》,要求镇纪委自办案件每年不少于2件,各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每年不少于1件,将监督执纪问责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打破有案不会查、有案不敢查的局面。是加大问题线索交办力度。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推行街镇纪律审查月考核、季通报、年考评机制,对每个季度纪律审查工作“空白点”的街镇下发督办函。是提高办案能力,组织各镇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干部分批到区纪委以干代训、跟班学习,增强开展工作能力。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同时对全区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抓常抓久,既治标更治本,努力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一)加强督导检查,抓好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结合即将开展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全区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谈问题、找差距、寻不足,对整改不到位、任务未落实、效果不理想的,要求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向区委说明情况,明确办法措施,倒排时间进度,限期整改到位。

(二)适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待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对巡察整改报告进行补充、完善,整理出第二批整改清单,通过长安区网络协同办公系统平台和“长安发布”“美丽新长安”向社会公开。同时,设立公开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由区委办公室专人负责,做好答复处理、协调督办等工作。

    (三)持续抓好整改,解决突出问题。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探索建立抓整改的长效机制。坚持定期分析查找问题,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集中、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相关区领导负责,深入调研,细化措施,加强督导,集中攻坚,限期解决问题。到期解决不了的,由责任领导向区委常委会说明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月5日至4月5日)。联系方式:电话0311-8599900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纪委监察局;邮编:050011;电子邮箱:caqjwxfs1617@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委

                                                    201825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7日至8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西兆通镇进行了巡察。11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西兆通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直指要害,意见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镇党委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反馈意见,在反馈意见会后,迅速行动,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镇党委召开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了反馈意见会精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巡察组反馈的三方面9个问题对照实际工作条分缕析,增强了落实整改的政治责任意识和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在巡察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区委整改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召开了镇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了《西兆通镇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共同组成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和保障措施。镇党委书记负总责统筹整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各项整改任务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确定责任领导,并向下分解至责任部门、单位,层层传导,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在整改过程中,领导小组经常性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对责任部门、人员的督促检查,保证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整改采取的措施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对当前村(居)信访形势研判不足,政治责任上把握不准,集体访问题频发”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培树“四个意识”。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学以致用,以学促干,全面推进助力信访稳定、城中村改造、大气污染治理、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宣传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是健全完善综治维稳机制体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一岗双责”要求,构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共抓综治维稳工作格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促进信访问题在基层的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帐督办和联合调处,确保及时化解。【牵头领导:卢明安  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  牵头部门:镇综治办  责任单位:镇有关科室、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三是开展信访积案大化解“双百日攻坚”清仓行动,围绕影响我镇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按照问题类别由分管领导牵头,全力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大幅降低信访总量。【牵头领导:卢明安  牵头部门:镇综治办  责任单位:镇有关科室、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四是加大信访工作问责追责力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发生进京赴省集体访、个访的,约谈属事属地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在全镇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因处置不力引发恶性上访事件的,对属事属地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警示,直至一票否决。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引发大规模集体访、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牵头领导:卢明安 责任领导:孔祥军 牛烨茹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镇综治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针对“4个城中村改造,其中两个社区都发生了不同程度、不同层级的集体访事件,对当地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遗留问题,综合施策,坚决整治办证难、入住难、征收难项目。对纳入全市专项整治、具有重大信访隐患的项目,持续按照确定的解决路径推进问题解决,力争年底前全部解决到位或取得重大进展,让群众看到希望,进一步稳定群众情绪。【责任领导:赵建安  责任单位:镇住建科、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是切实加强对村、村转社区的规范管理,坚持“三严管”(即严管村章使用、严管村财支出、严管招商准入程序)措施,从源头上预防房地产开发行为引发的信访隐患。【牵头领导:卢明安  责任领导:李达  赵建安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农经站、镇住建办、镇经发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宣传力度,研究制定推进法治信访工作的宣传方案,编印信访工作术语、宣传条幅,普及信访法律知识,扭转“信访不信法”观念。宣传下发《信访违法行为案例摘录》、组织观看石家庄市违法上访案例宣传片,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责任领导:卢明安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司法所、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关于“重点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针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明显落后,治理任务依然艰巨……镇级网格监督员形同虚设”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纪律保障,强化责任落实。明确镇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镇村班子成员对分包村、分包区域承担连带责任,细化分解市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任务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坚持以上率下,着力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纪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执行,严格追责问责,确保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完善环保网格化管理,强化环保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保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环保监管全面无死角。按照环保网格化明确的监管人员,对发生污染问题的各级网格负责人进行问责,重点对村(居)级网格负责人进行处理。按照各级网格划定范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责任领导:赵建安  责任单位:镇环保所、镇纪委、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流于形式”问题

针对“专题研究部署村(居)党组织建设不够……部分村(居)班子缺乏凝聚力”的问题:

一是坚持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事关全镇发展大局的头等大事来抓,镇党委定期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分析解决基层党建难点问题;实行大包村党建责任制,分包领导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指导党建工作1次;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工作清单;加强对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牵头领导:卢明安  责任领导:牛烨茹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是结合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做好优秀干部、后备干部的推荐备选,摸排掌握选情、舆情,为优化班子队伍、结构,提升村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打下坚实基础;落实《长安区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实施办法》,指导基层党组织按规定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督导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党员行为的暂行规定》,划出党员行为红线,加强“两委”班子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牵头领导:牛烨茹  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

⑴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镇党委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的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结合党员活动日,各基层党组织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二是要求镇党委委员坚持按时参加镇党委的民主生活会、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牵头领导:牛烨茹  牵头部门:镇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班子成员  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⑵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四个必谈’没有规范执行。班子成员间相互表扬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的问题:

一是镇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前严格按照四必谈(党委书记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包村领导与所包村委干部必谈)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填写记录表。二是坚持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有“向我开炮”的架势;批评时避开“不够、欠妥、有待提升”等模糊用语,让查摆的问题只有合格与不合格的分别。【责任领导:牛烨茹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组织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⑶针对“组织督导村(居)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

一是镇党委每月检查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分包领导列席基层党组织重要会议等情况,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二是每半年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牵头领导:卢明安  责任领导:牛烨茹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化解村(居)党组织矛盾不坚决、不彻底”问题

针对“个别村(居)党员干部的问题被持续、反复反映多次”的问题:

一是开展基层组织问题隐患摸排,每半月汇总一次基层村(社区)“两委”班子内部的矛盾隐患或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基于“两委”班子开展工作引发的干群矛盾、问题纠纷。由镇领导班子组织研判,逐条问题逐条分析,拿出具体解决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每月上报问题隐患化解情况。【牵头领导:卢明安  责任领导:孔祥军  牛烨茹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组织办、镇纪委、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是认真落实村(居)务公开、三资管理、离任审计等制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村(居)按要求做好村务(居务)公开工作。【牵头领导:李达  责任单位:镇农经站、镇组织办、镇民政科、镇纪委、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部分镇党委委员不能认真履‘一岗双责’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在分管领域及时谈话提醒不足,对分包村(居)事关从严治党的重要问题和事项重视不够,对群众反映有关村(居)干部的问题缺乏担当精神……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村(居)干部与群众的不信任感”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责任领导:孔祥军  张睿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宣传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是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从领导班子成员做起,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压力传导,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牵头领导:孔祥军  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党政办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是强化责任制落实。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列出责任清单,制订责任书,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织)的责任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牵头领导:孔祥军 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1月底前】

四是健全警示提醒机制。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其所分管的科室部门、所分包的村(社区)出现腐败问题和作风纪律问题的,由镇纪委向主要领导或分管、分包领导反馈情况,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其进行问题整改。【责任领导:孔祥军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镇纪委对有关问题的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特别是对大气污染治理问题的责任追究不到位……追责问责力度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没能产生有效的震慑和惩戒作用。”的问题:

一是继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小官贪腐”“小八长”专项治理,聚焦土地征收、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等领域,坚决查处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挥霍浪费等违纪行为。【牵头领导:孔祥军  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科室、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人员,运用检查、通报、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坚决追究责任。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实施“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村(社区),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作用。【责任领导:孔祥军  责任单位:镇纪委、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四风”反弹现象和新发问题,继续深化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监督行政服务工作制度、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强化内部监督检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质量水平,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现象。【责任领导:孔祥军  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科室、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镇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直接影响监督执纪问责作用的发挥”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会同组织部门抓好镇纪委组织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配强配齐基层纪检队伍,在干部管理、考核和保障上给予倾斜,推动基层纪检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镇纪委全面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信访诉求通道,在区纪委监督、指导下进行独立办案。三是提升纪检队伍能力水平,通过学习培训、积极实践,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主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牵头领导:孔祥军  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信访形势研判不足,集体访频发问题:一是从加强政治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入手,不间断地利用党委会、班子会、支部会,坚持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即时迅速学习传达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重点工作部署,研究安排落实工作,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信访维稳、城中村改造、大气污染治理、全面从严治党、巡察整改工作的不断深入。二是进一步健全了综治维稳机制体制。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处理信访问题;严格接访、约访、下访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接访约访不断岗,保证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每月第一个周二参加市县乡三级大接访;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全部实行领导包案,通过加强组织力量,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三是稳步推进信访积案大化解“双百日攻坚”清仓行动。按照市统一安排部署,力争在2018年6月30日前,利用两个一百天的时间,将2017年以来的信访积案全部化解。截止目前,市交办我镇积案9件,已息诉罢访5件,区交办积案9件,已解决3件,其余信访件正在积极办理中。四是加大了信访工作问责追责力度。推动《长安区信访工作问责办法》落实,对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以及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过程中工作不力,导致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情况,按照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问责追责措施,有效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对因处置不力引发恶性上访事件,被省、市通报倒排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目前,已对巡察组反馈的2017年4月21日十里铺社区居民进京集体访及2017年10月12—16日发生的西兆通社区居民群体事件相关责任人全镇通报批评。

2.关于“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针对城中村改造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一是加快了梳理解决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遗留问题进程。不断监督、协调专项整治项目完善各项手续,目前我镇御江景城(东杜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国风等专项整治项目正稳步推进;加快房地产开发证件办理,辖区内紫林湾、天洲视界城(十里铺城中村改造项目)、博雅盛世(南石家庄城中村改造项目)3个项目依次办理了房地产项目大证,同时督促各项目加紧办理不动产登记小证。二是坚持了“三严管”(即严管村章使用、严管村财支出、严管招商准入程序)措施执行。镇党政办、农经站按照公章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使用11个村(社区)在镇代管的“两委一司”公章,实行《西兆通镇关于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报批制度的规定》;坚持村财镇代管制度,每月10日前各村财务人员将上月账务报镇农经站;继续严格执行村级财务支出管理的规定,村级超过5万元的支付、支出款项,必须报镇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复,2017年度,共监管11个村(社区)大额资金支出180余笔,总计金额45704.77万元;落实长政〔2017〕15号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指挥长、镇长为组长、涉及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长安区西兆通镇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对参与城中村改造企业开发资质、信用等级、招标投标、协议签订、保证金缴纳等方面的要求,解决了“无实力的开发商入驻开发”的问题,同时也从源头上消除了信访隐患。目前,在镇领导小组的指导推动下,东兆通城中村改造经招投标确定的合作开发方资质合规,10亿元拆迁、安置、建筑等费用按要求已先期缴纳至镇财政,为拆迁安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东兆通城中村改造现正在积极推进,前期评估、安置、拆迁工作进展顺利;西兆通城中村改造项目安联生态城手续办理实现了突破式进展,11月份已对两个地块实施“招拍挂”,2018年商品区将正式开工建设;十里铺城中村改造项目天洲视界城、南石家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博雅盛世稳步推进,开发企业既保障了项目手续齐全又保证了开发品质,两个社区回迁楼已部分建成,村民实现了回迁。三是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宣传力度,开展了《长安区信访违法行为案例摘录》(一、二)的下发传达,累计组织24场次共500余人观看了石家庄市违法上访案例宣传片《不可逾越的红线》,在镇村居显著位置张贴《关于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

3.关于“重点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针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落后,网格督查员职责履行不力问题: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在党委会、班子会、全体村(社区)工作会中4次专题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次班子会通报分析大气污染治理涉及的各分项工作;班子成员思想上更加重视,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认识普遍增强,同时加大了对分包村(社区)压力传导,有力扭转了组织薄弱、责任虚化的不利局面;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保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按照各级网格划定范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生污染问题的各级网格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中:全镇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现有15个施工工地中,达标的已达7个,停工的8个工地中已有3个完成了整治;凌透、店上等9个村增加了24小时巡查人员,有效控制了渣土车通行及乱倾乱倒现象;“散乱污”企业治理成效显著,环保部通报的19家、省环保督查组查处的29家企业,通过攻坚,已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处理到位并通过验收;煤改气工作涉及的8个村(居),完成煤改气5785户(含2017年新增户),回收散煤838.72吨,实现了天然气取暖的全覆盖;加大了追责问责力度,对环保部通报的19家企业所在的7个村(居)三级网格化管理的12名责任人全镇通报批评;对发生垃圾焚烧污染空气事件的凌透社区“两委”全镇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开展批评教育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规罚款1000元。

4.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流于形式”问题

针对专题研究部署村(居)党组织建设不够问题:坚持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事关全镇发展大局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定期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2017年9月份以来,镇党委先后3次专题研究了基层党建工作,带头研究分析基层党建难点问题。组织各村书记召开4次专题党建会议,调度“两学一做”制度化长效化运行情况,听取“党建统领 六进社区”活动阶段工作汇报。二是实行大包村党建责任制。分包领导落实责任制要求,每周至少到村(社区)指导党建工作一次,从硬件建设、环境改善、服务载体等方面统一党建工作思路,初步构建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三是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制度。2018年1月15日至19日,组织各村(社区)召开班子述职会议,对班子工作尤其是基层党建进行考核。四是加强对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为切实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党员的教育管理,镇组织科2017年第四季度末通过查阅资料的形式,对各村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现场开展了指导督促。

针对村级班子凝聚力不强,内部不团结的问题:一是为借由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级班子,结合各村(社区)班子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把优秀后备干部的推选作为考核主要内容之一,现已与考核一并结束。二是开展了“双向约谈”,镇主要领导、分包领导择机与村班子成员就思想工作、群众关心问题开展约谈,村干部主动向镇主要领导、分包领导谈心交流。为化解西兆通、十里铺社区班子出现的凝聚力不强、内部不团结现象,镇主要领导、分包领导与两个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逐一开展了谈心谈话,并组织全体座谈会,沟通交流存在问题,寻求解决措施。三是督导各村(社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镇村两级均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纳入到“三会一课”,镇组织部门专题部署,按各党组织上报的学习计划加强调度督导,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已至少一次,村(社区)班子、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四是进一步学习落实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党员行为的暂行规定》,从严肃政治纪律、严格组织纪律、规范经济行为、坚守廉洁从政、严守社会道德等方面为党员、尤其是“两委”干部划出了行为红线。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镇党委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的不严格的问题:督导各村(社区)党支部制定“三会一课”计划,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要内容,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并加强对计划执行的检查督导;镇党委委员在按时参加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外,除因工作安排不能调剂的特殊情况,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镇机关党支部12月8日召开的支部会。

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四个必谈”没有规范执行的问题:班子成员间相互表扬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的问题: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意见建议,针对巡察发现指出的问题,镇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意见征集,会上主要领导带头摆正位置,认领问题,自曝“家丑”,直面责任。通过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三方面9个问题,逐一反思问题根源,初步提出16条整改措施,达到了发扬民主,促进整改的目的。

针对组织督导村(居)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规范要求,严格检查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各党组织做好会议记录、照片影像等资料的留存整理;每季度末抽查、每半年全面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等的落实情况,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反馈,督促各党组织做好整改,逐步规范,防止问题反弹;督促指导西塔口村按照原始的会议记录重新填写了党支部工作手册,按要求完善了“三会一课”记录。

2.关于“化解村(居)党组织矛盾不坚决、不彻底”问题

针对个别村(居)党员干部的问题被持续反复反映问题:一是开展基层组织隐患摸排,深入基层群众,积极拓展信息渠道,及时汇总矛盾隐患、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干群矛盾问题,实行周调度、月研判制度,及时分析各村(居)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二是认真落实村(居)务公开、三资管理、离任审计等制度,每季度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截止目前,各村(居)坚持按公开时限、公开目录对政务、财务、重要村务、重要经济活动、惠农政策、随时公开等事项进行公开,完成度良好,另外,在2017年12底前,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了全镇11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本届三年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一岗双责”履职不认真、压力传导不到位、分管领域谈话提醒不足等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镇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内容作为集中学习、自我学习的“必修科目”,利用中心组学习、会议、网上课堂、社交媒体等形式,传达学习党章党纪、准则条例、“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等系列规定,从思想认识层面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廉政自觉。市委巡察以来,领导班子组织参加集中学习已达5次。二是领导带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延伸深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共同分析,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批办、部署、督促纪委信访案件、党政纪处分人员的查办处分。2017年,镇本级共查办信访举报案件5件,执行处分决定5人次。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制订了《西兆通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村(社区)“两委”成员《廉洁履行职责承诺书》,督促提醒镇村两级落实主体责任,恪守廉洁履行职责规定。2018年1月,与11个村(社区)签订了《责任书》,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95人签署《承诺书》。四是健全警示提醒机制,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分包科室、村(社区)、人员中出现腐败问题和作风纪律问题的,由镇纪委向主要领导或分管、分包领导反馈情况,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其问题整改。在机关纪律作风抽查中,对出现未严格执行作息时间的2个科室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责任追究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一是继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在土地征收、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等领域存在的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挥霍浪费等违纪行为。两个专项工作累计上报问题线索197条,进行谈话、批评、提醒等130余人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失职失责,特别是在大气污染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实践运用检查、通报、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已对工作不力的1个单位、14个责任人通报批评,纪律处3人,协同省市区正在办理案件3件,涉及科级2人、科员2人、村(社区)在职两委干部11人、原两委干部1人、村(社区)一般工作人员5人。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四风”反弹现象和新发问题,深化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整改以来,开展纠 “四”检查2次,元旦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醒1次;回看梳理行政服务工作制度、机关内部管理制度10项,自2018年1月起,每周检查机关工作纪律、作风不少于两次,并实行周汇总,月通报制度。

3.关于“‘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三转”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会同组织部门抓好镇纪委和村级组织建设。保障镇纪委3名委员的人员配备,支持镇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拟结合2018年上半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在条件具备的村(社区)党组织单独设立纪检委员,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镇纪委新开通举报监督电话一部,长期设立举报箱一个,组织开展了“石家庄纪检监察”公众号关注活动,全面畅通群众信访诉求通道。三是镇纪委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了机关、支部、区纪委组织开展的学习活动,通过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中纪委报告等的学习,思想政治、业务工作水平得到提升,促进了纪委职能作用的发挥。

四、下一步打算

当前,整改工作虽初见成效,但一些复杂问题和长期性任务还需要常抓不懈,持续跟进,需要以更深入的落实,更有力的举措进一步深化整改后效。对此,镇党委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抓根本,重长远,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强责任,促和谐,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一)继续推进整改,巩固整改成果。适时召开会议研究总结全镇整改情况,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尚未彻底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抓实抓死;对长远的整改事项,脚踏实地,长期坚持。

(二)契合整改时机,着力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切入点,结合全镇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的开展,围绕信访稳定、城中村改造、大气污染防治、基层党建、惠民项目、执纪问责等具体工作,不断完善补充各项制度、办法,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当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做好全镇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强化政治责任,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 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执政能力水平,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月5日至4月5日)。联系方式:电话6759326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长安区府前路1号西兆通镇纪委;邮政编码:050036;电子邮箱:XZTZJJW@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党委

                            2018年25



中共井陉矿区委

关于巡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统一部署,2017615日至812,市委第组于对井陉矿区进行了专项巡察116,市委第井陉矿区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巡察组共反馈意见13项,截止目前,已完成12项,未完成1项。其中干部混岗问题预计201812月底前完成

   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矿区党委政治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在落实市委打造转型发展示范区要求和环境污染治理上,行动不坚决、成效不明显。2017年上半年,煤炭化工行业在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中占比达67%,财政收入占比达66%。因煤炭化工产业比重大,生态环境治理效果不好,大气主要污染指数同比升幅较大,2017年上半年,矿区优良天数同比减少44天、重污染天数增加19天,其中SO2和CO数据与其他县区相比浓度较高,主要是焦化、水泥、烧结等企业烟气排放量大。

2012年国家发改委将井陉矿区列入国家第三批资源枯竭型城市,2014年-2016年国家下达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资金5.1亿元,矿区将该项资金主要用在道路交通、城区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因对接续替代产业培育不足,2015年国家发改委考核结果为较差”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贯彻落实。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工作的方案》《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十个一”活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通过“请进来、走下去、面铺开”等方式组织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十九大精神学深学透。邀请党的十九大代表、西柏坡纪念馆馆长王红同志来区宣讲,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王韶华代表市委宣讲团来区宣讲报告,河北师范大学张志永教授来矿区授课,组织观看中央宣讲团赴河北宣讲十九大视频资料,累计参加学习达2000余人次。区领导代表区委宣讲团到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企业宣讲,目前开展宣讲活动20次。“进基层”宣讲团采用“接地气”的语言,利用通俗易懂的宣传册,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48次。中心组学习和基层活动相结合区委及各基层党委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9次,各基层党组织通过精通原文、专题辅导、广泛宣讲、经典诵读、学习竞赛、文艺宣传、上门送学、书记领誓、培树典型和对照查摆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200余次。同时,积极营造社会氛围,更换道旗775块,灯箱25处,建筑围挡41处,护栏732处,显示屏200块,电视宣传标语30余条,滚动播出160条次。

二是积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成立矿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题调研组,对矿区现有产业各个方面进行排查摸底、汇总研究,尽快摸透现有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和深层次原因。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快推动石钢项目落地,培育以石钢为龙头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加快推进国家级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试点建设,大力引进相关研发生产项目,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打造成为矿区新兴主导产业尽快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结成对子共同发展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紧盯京津地区及雄安新区各类研发单位,为传统产业转型找项目,坚决淘汰“三高两低”落后产能以全域旅游开发为抓手,统筹推进县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

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井陉矿区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书记抓”和“抓书记”工程。与各党委负责人签订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意识形态舆论引导,2017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93篇(条),上报舆情信息718“石家庄市矿区发布”政务微博转发、发布1058条,粉丝5万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图文消息145条,用户5378人。

四是2014年国家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大,在省市大气污染治理和市下达压煤任务等因素的影响下,主要经济指标下降幅度大,造成2015年国家发改委考核结果为较差。我区对资源枯竭城市指标进行了分解,并做好主要指标的实时监控,努力提升资源枯竭城市相关指标,确保指标完成既定目标。

五是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通过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源防治加快重点治理项目建设、抓好经济结构调整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强化散煤综合治理下大力治理扬尘污染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等方法,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经过努力,我区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17年1-12月,我区优良天数141天,同比减少了43天;重污染天数48天,同比减少了8天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了1.81%在全市17个县(市)区全年排名第3位。

2、针对“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不到位。2015年12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明确14项整改任务,基本完成13项。反馈意见中指出“有的区直行政机关、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属于非公务员身份,造成混编混岗的问题至今未解决问题。

关于混岗科级干部一般人员整改情况。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理、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部分整改,力争2018年底将通过规范到事业单位、到龄退休等方式全部整改到位。

3、针“党委统筹协调不力,项目推进慢。2014年拟定石家庄钢厂搬迁3年建成,至巡察时尚未动工”问题。

一是强化党委统筹协调能力建设。强化党委抓经济职能,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对全区经济运行及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总体安排部署;抓好对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督办,以大督查为契机,确保经济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统计法和《实施条例》精神,深入开展《统计法》学习,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意见》《统计普法全覆盖和统计诚信承诺活动通知》,深化区、乡镇、被调查单位三级联审联控的审核验收和联网直报业务考评机制。

四是关于石钢项目推进慢的问题。该项目2014年10月17日与石钢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区委、区政府积极推进现场占地工作,协助跑办项目前期手续。截至目前,手续方面,编制了《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并通过省环保厅审查,挂牌出让土地1034亩,协助石钢公司完成项目备案、产能置换、能评、安评等30余项前期手续;现场方面,完成1500余户占地群众工作,拆除1200余个坟头、63家企业和个体户迁改煤气管线4条2公里、通讯线路22条60公里、供水管线5条6公里、电力线路25条58公里、电力专用通信光缆5条14公里基本完成了主厂区土方平整工程,需强夯面积54万平米已完成70%以上,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此外,完成天护新城安置楼建设,用于集中安置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627户居民。

按照有关规定,项目要严格履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建设、施工评审、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手续的情况下方可开工建设2017年6月29日,省环保厅印发《关于不予批复〈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项目环评及后续手续尚未办理,不具备开工条件。目前,石钢公司正在组织工艺调整,将传统烧结、焦炭、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调整为电炉炼钢短流程工艺,主要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指标将大幅降低。下一步,我区将积极跑办省市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完成地方工作,配合石钢公司优化生产工艺,为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早日投产达效创造有利条件。

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围绕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 的组织生活的要求,建立支部书记个别通知、党员领导干部请假签字、会议影像记实等制度,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参会率。

二是强化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强化基层党(工)委责任,制定了《井陉矿区“三会一课”实施办法》,明确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要求、程序等具体操作规范,由基层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通报;实行“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以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谈话内容记入专用记录本。

三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高质量开展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等各环节工作,实行发言材料书记审核制,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

2、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传导不力,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一是强化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结合基层党委书记述职评议活动,建立基层党(工)委《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制度,通过征求意见、自查剖析、上级点评,发现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的问题不足,列出清单、挂账整改,形成“问题导向,一抓到底”的基层建党工作责任机制。

二是强化社区党组织书记届中调整请示、备案制度,乡镇、街道党(工)委届中调整社区党组织书记必须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请示、备案。

三是建立党员“正负积分评议”制度。把不及时缴纳党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集中学习、集体活动及其他不符合党员身份要求的言行等纳入“负分”管理,把党员岗位业绩、公益服务、典型事迹等纳入“正分”管理,综合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切实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增强党员意识。

3、针对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逐级建立随机抽查制度,按照每月抽查2个党(工)委、每个党(工)委每月抽查至少3个支部的要求,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列为下次必查单位。

二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活动。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中谋划开展“十个一”活动,为每名党员、区党代表购置配备学习资料12000余册,并将对学习情况进行集中督导。

三是把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情况列入区委巡察内容,对问题突出、管党治党不力的严肃整改问责。2017年结合巡察工作,已对区文广新局、交通局、科工局、卫计等4个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并就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针对“选人用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是对清理干部经商办企业工作落实不力。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少,年轻干部较少,社区“两委”干部45岁以上的占70%、学历普遍较低,没有形成梯次配备格局”问题。

关于清理干部经商办企业工作不力问题整改。切实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定期申报核查经商办企业情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2016年按照省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统一安排部署,对25名科级干部存在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查,与查询信息基本一致,不存在四类问题,没有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已经按照省市处理意见,进行了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全部整改到位。

关于干部队伍高层次人才引进少,没有形成梯次配备格局问题整改。开源引流,积极引进省市公开招考优秀人才。2014年以来通过选调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为我区引进素质高、专业强、潜力足的各类人才185名,其中2016年以来引进定向选调生4名,2017年申报定选调生20名、常规选调生12名、党群系统公务员12名、事业人员4名,为矿区事业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2017年积极开展选派年轻干部调训锻炼工作,采取调训锻炼、跟班锻炼、带训培养等方式,选派43名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重点工作、急难险重、信访维稳等一线岗位锻炼。建立年轻干部日常管理、综合考核、教育培训、一对一帮带、谈心谈话、工作纪实、档案管理等制度,为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提供制度性保障。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教育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管党意识,以开展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提前摸底调研,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进一步优化“两委”干部结构,并在2018年底前开展一轮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目前按照省市要求,已经提前调整到位4名社区党组织书记。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警示教育、预防腐败等惩防措施不力、效果不尽人意”问题

一是强化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区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党的建设重要位置,2017通过组织召开书记办公会、五人小组会、区委常委会以及四大班子会,先后27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案件推进等工作。区委书记来广普同志切实履行区委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 39次对案件批,46次对纪检监察工作批示3次对“一问责八清理”牵头和责任单位一把手约谈提醒47人次2017年10月,对违纪违法的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2名部门中层干部移交检察院,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是区委常委会带头强化自我监督。出台《关于对区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2017年对区委常委会及其班子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六大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参加组织生活、落实主体责任等7项内容为今年监督重点,设计了自我评价表、情况报备表和承诺书等“三表一书”,建立了督导检查、走访座谈、随机抽查、书面提醒等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区委常委针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结合分管工作,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原因,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井陉矿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从严治党责任压力层层压实。把“两个责任清单”纳入区委巡察监督和年度工作考核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各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责述廉,区委已经巡察的4个执法部门存在“两个责任”方面的4类问题已全部落实了切实的整改措施。

四是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公开通报力度。2017年以来我区对所有办结案件均在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了公开,并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具有代表性的5件案例7人在省纪委网站通报。加强案件警示教育。组织编撰了《不可触碰的红线——身边的“微腐败”案例选编》一书,收录了近年来我区及周边县区案例28件,下发到全区各部门及乡镇和农村社区1000余本,以案说法,以案教育,切实起到警示教育效果。

五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制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警示教育制度,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召开座谈会学习、集中收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发放廉政书籍”等形式,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工作报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组织观看了《巡视利剑》《打铁还需自身硬》《永远在路上》廉政专题片,向全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发放《学思践悟》书籍120余册,以27个专题、152篇文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念。

2、针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顶风违纪现象禁而不绝”问题。

一是大力加强全区纪检监督组织建设。研究制订《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基层纪检监督组织网络全覆盖。目前全区69个部门党组织通过召开党(总)支部会议选举的形式,明确了纪检委员69名,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的确定随社区换届同步推进,成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纪检监督组织建设工作,正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探索推进,初步建成覆盖全区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网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奠定组织基础。

二是深入推进区委巡察监督。扎实开展常规巡察,重点加强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对象,积极着手建立一把手巡察档案,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目前,已完成两轮4个部门及10个下属事业单位的常规巡察,查找反馈问题4类37个,移交线索6件。推行“靶向式”巡察工作模式,将“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对大气污染、信访维稳、创城等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监督。

三是实施“微提醒”监督机制。着重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推行“及时雨”微提醒监督机制,广泛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等手段,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对10个单位组织外出活动进行了廉政微提醒,科级干部婚丧事宜备案提醒10人次,廉洁自律审核监督83批次1060人次,对55名新提拔重用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提醒,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廉政短信1200次。监督全区招考选调8批272人次,取消考试资格1人,取消考试成绩2人。对30个农村社区近三年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审查,提出建议136条。

3、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偏轻偏软,对一些腐败问题查处不彻底”问题。

一是着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基础上,拟新增加个纪检监察室,执纪问责力量占委局人员总数的70%;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每月组织一次纪检监察理论学习和业务专业知识培训,着力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巡视巡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以及反渎、反贪、预防腐败等检察业务学习;继续实行“一人双岗”工作体制,实际工作中利用“传帮带”、“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提高委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能力。积极推进两个谈话室建设

二是严格问题线索管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处置问题线索,对所有问题线索全部登记监督执纪内网系统实施痕迹化管理。建立对信访件处置集体研判制度,确保问题线索按时限要求处置的同时,应查必查、应查彻查。

三是扎实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一问责八清理”暨“微腐败”专项整治,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共清理“一问责八清理”问题993件,基层“微腐败”问题1212件,约谈单位一把手47人次,通报单位75次,问责追责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34名,清理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力,“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不作为、慢作为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台、门户网站、廉政短信和微信平台等,拓宽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持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力度,着力营造纠“四风”常态高压氛围。紧抓各重要“节点”监督检查不放松,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作风顽疾,按照省市问题线索“周检查、双周报、月总结”工作要求,采取“明查、互查、暗访”等形式,持续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对无视纪律、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2017年在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明察暗访76次,发现问题线索5个,查实立案1人,组织处理1人,通报曝光科级干部1人。

二是以一问责八清理和微腐败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清理,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要求和阶段工作任务,清理问题71个,整改71个,制定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管理制度。整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组织部考核办、区委巡察办工作职能,建立并推行大督考工作机制,对全区12个重点项目和13 项重点工作推进开展情况纳入督考主要内容,每季度督考通报,对推进重点工作缓、慢、推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约谈提醒2017年制发督考督查通报41 期。制发了《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督检查的通知》,紧紧抓住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工作散漫、效能低下等重点,在全区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督检查活动,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政令不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顽疾,目前对驻村工作、机关工作状态、值班备勤、会议纪律等进行了督查70次,通报批评单位139人,责令书面深刻检查20份。

三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着手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财政往来资金管理,按照严格程序报批。                

5、针对“官僚主义、盲目决策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规范基层党委(组)议事决策机制。指导全区14个基层党委、27个区委直属管理党组制定完善了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决策前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制度,规范了“书记”末位表态制度,确保班子成员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的通知》,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保证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官僚主义和盲目决策现象。

二是强化招商引资力度。成立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拓展经济林现代园区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与徐州康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山林康养旅游度假项目框架合作协议。该项目利用陉川公司张家井村经济林地及周边村民林地1200亩,一期工程投资2亿元,年可为区财政减少投入156万元;引进西王舍堪古生态园项目。现双方业已签署框架合作协议,该项目占地729亩,年可减少财政支出72.9万元;与石家庄扬子景苑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经济林种植土地经营权转租合同,该项目占地700亩,年可为区财政减少支出70万元;正在洽谈引进抱朴公司洽谈林下中草药种植项目、中宇华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田园综合体项目、河北食用菌协会林下作物(鹿角灵芝)种植等项目;

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被评为“西部山区现代农业开发示范园区”, 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380万元,制作完成《2017年石家庄市现代农业园区申报书》,已完成上报,现在正在等待验收;跑办完成地下水压采建设蓄水池2座,管灌2500亩扶持项目,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1000多万元;积极跑办优质无公害果品生产基地管灌800亩扶持项目,目前正在审核当中。

6、针对“整治基层腐败力度不大,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屡审屡犯、问责不到位情况”问题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市委巡察开展以来,我区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共立案审查违纪问题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同比增长275%。党内警告14严重警告2人,留党察看3人行政警告2人双重处分6人,免予处分2人,移送检察机关公诉12017年共立案37件,党政纪处分39人。 

巡察中,市委第二巡察组共交办一般问题线索20件,其中重复信访件区纪委原已结案5件,已核查了结8件,谈话函询1件,正在初核6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5日至45日)。联系电话:0311-8208776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矿区南纬西路1号;邮政编码:050100;电子邮箱:jxkqxcb@163.com。

 

     中共井陉矿区委

 201825日



中共井陉矿区委矿市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6月15日至8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对矿区巡察期间,对矿市街道进行了延伸巡察, 11月6日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共涉及三个方面12项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党的领导方面  

针对“党工委统领全局的核心领导作用及综合协调能力不足,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一是党工委及社区一些干部头脑中 ‘四个意识’树立得还不够牢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方针政策学习研究不够深入,与矿市街道党工委具体工作结合不够。在印发的矿市街道党政办【2017】1号会议纪要中,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表述出现错误,暴露了工作责任心不强,政治意识欠缺。二是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需要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需要优化,干部的综合素质与实际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在创新性开展工作方面能力不足,责任担当的主动性和魄力不足。个别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等靠要思想,对分管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标准不高。三是对‘一问责八清理’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不够重视,存在应付问题。有的党工委委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互相抄袭,有的发言材料内容文不对题,有的干部填报材料不认真”问题。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街道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范围拓展到科室和所辖8个社区书记(社区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学深学透,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坚定信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17年组织街道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有效提升了领导班子和社区书记(社区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显著提升。二是强化主题教育。结合书记讲党课、主题党课日等活动,深入开展党章党史、理想信念、党风党纪以及作风建设等专题教育;依托“筑梦讲坛”开展作风建设专题讲座、廉政警示集中教育; 11月下旬,组织机关党员和社区负责人赴西柏坡开展“红色专题教育”,重温“两个务必”、筑牢赶考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规矩纪律意识。三是深化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对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回头看,对照工作标准进行查漏补缺,严格要求、严格程序持续深入推进街道“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查纠上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好转,讲政治、守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街道已然形成。

二、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不健全。在下辖8个居委会中,有4个党总支(支部)书记由办事处领导干部兼任,1名党支部书记在外帮助工作。巡查组通过座谈及查阅资料了解到,大多兼职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不专心、不经常。南纬路、中纬路党支部党员活动少,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人数不足三分之二”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8月11日,在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街道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就4名社区书记由街道领导兼任,不利于专心经常性抓好社区党建工作的问题进行了专题整改。11月16日,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就1名社区书记长期在外帮助工作,不再适合担任书记一职进行了研究整改。

二是配强街居力量。10月9日,公开招聘的40名社区工作者到位,结合即将进行的社区“两委”换届,本着发挥特长、人尽其用、优化配置的原则,统筹均衡,有效充实了街道社区人员力量。12月17日,矿市街道召开社区“两委”换届专题会议,为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做好换届准备,将人员进行了再次调整,全面配齐配强了社区工作力量。

三是强化重点帮扶。6月份巡察以来,为有效解决南纬路、中纬路2个社区因党建工作缺乏力度,造成“党员活动少,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人数不足三分之”的问题,街道组织科实施重点帮扶,加强党建工作督导,强化业务培训,由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副主任分别分包南纬路、纬路社区,切实增强对两个社区的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在12月17日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上,从新招聘社区工作者中,选派素质高、基层经验丰富的同志分别担任两个社区的负责人,进一步增强了两个社区的党建活力。目前,南纬路社区党建阵地正在抓紧推进,中纬路社区党建阵地已经竣工入住且服务品牌已经打造完成,两个社区6月份以来组织开展党员活动13次,累计参与党员400余人,7月份两个社区参与组织生活会党员人数均超过了三分之二。

2、针对“对党建工作未能引起高度重视。有的居委会党总支(支部)书记对本总支(支部)党员队伍状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社区书记(社区负责人)分别作为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把社区党建工作作为年终对社区考核的重要指标,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并亲自对社区书记(社区负责人)半年、全年党建述职进行点评,使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真正成为“书记抓、抓书记”的“一把手”工程,有效增强社区书记(社区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二是大力实施“一居一品”特色服务品牌创建。实行科级领导分包社区责任制,指导各社区认真谋划党建服务特色品牌,精心打造矿市街社区“服务心家园、幸福矿市街”、红纬小区社区“魅力红纬幸福社区”、中纬路社区“家和之韵”、英华街社区“爱在微英华温馨大家园”、康盛街社区“暖心园”等特色服务品牌。其中,矿市街社区“六心”工程特色服务品牌,得到国家体育总局、中直机关支教志愿服务队领导,以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邢国辉、省妇联主席贾玉英、副主席王冬梅、省红十字党组书记宋振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天、市政协副主席闫纯楷等省市区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行唐、平山、新乐等10多个兄弟县市前来融合交流学习,社区党建工作得到显著增强,党建引领作用初见成效。

三是突出党建作用,全面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进一步筑牢“1+4”大工委区域化党建格局,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纵深开展。制定出台《关于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创新开展“走亲工作”机制,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贯穿到社区治理现代化工作中,彻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真正使党的声音“一讲到底”、党的领导“一呼百应”、党的工作“一网揽尽”、党群关系“一网情深”,全力构建社区治理现代化工作新格局。

3、针对“居委会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带动作用不明显。在创城攻坚等工作中,活动组织不经常,为民服务活动次数少,有的支部半年内仅组织了一二次”问题。

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日等活动制度,注重引导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精心谋划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贴进党员需求充实组织生活内容,使他们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各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先后组织了关爱空巢党员、“学党章、知党史、跟党走”知识竞赛、基层“微腐败”警示教育大会、诵读十九大报告、十九大精神宣讲进社区、万人坑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100余次。

二是关心关注党员生活。切实为广大社区党员解决关系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经常性开展慰问走访活动,提升社区党组织的公信力和吸引力。慰问社区党员30人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14600元。

三是探索建立工作新模式。创新设立以“认亲结家缘-探亲问家需-帮亲解家忧-结亲建家园”四步工作法为主要内容的“走亲工作法”,在矿市街社区先行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其他社区全面推广,130余名街居干部“走亲”6000余户,建立民情日志47本、认亲台帐194本,初步建立起便民信息数据库。期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0余次,服务群众上万人次,彻底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密切了干群关系,真正让党的旗帜在群众心中高高飘扬。“走亲”工作法被省委改革办予以刊发,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运兴同志作出“值得总结推广”的重要批示,区委书记来广普同志作出肯定性重要批示,在全区复制推广。

4、针对“基层党建基础不牢,居委会建设和党总支、党支部阵地建设进展迟缓。在矿市街道党工委所辖 8 个社区中,仅有 3 个社区建成,正建或正在完善的有 4 个社区,仍有 1 个社区(南纬路社区)尚未开工。有的社区居委会面积不达标,办公设施、设备条件极差”问题。

对照市级社区规范化建设“每个社区不低于300平米”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投资290余万元,强力补齐社区硬件建设“短板”。后半年,继续发扬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连续奋战,加快推进康盛街、英华街、中纬路、红纬小区4个社区的施工、完善进度。截止目前,高标准建成红纬小区、中纬路、康盛街、英华街4个社区办公场所,南纬路社区升级改造工程扎实推进,谋划建设全区党史展览馆有序展开。8个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由520余平米扩大到4500余平米,社区阵地建设取得全局性、根本性、阶段性重大突破。

5、针对“对‘两学一做’经常化、制度化落实不力。有的党总支(支部)没有制订相关制度,学习没有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学习签到大多为代签,学习笔记内容基本为抄录文件、讲话,个人心得少,理论联系实际不够”问题。

持续深化以“和谐矿市街、赶考中国梦”为主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启动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开设街道“筑梦讲坛”,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美丽矿市街、赶考中国梦”主题学习,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举办红色主题学习教育1次,累计开展筑梦讲坛31利用广播、板报、公益广告、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街居干部精心创作广场舞、快板、诗朗诵等原创文艺作品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优化学习效果,在街道社区掀起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热潮。广大社区党员用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十九大精神,踊跃加入创城攻坚、信访维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中,充分发挥了积极带动作用,参与党员达1500余人次。

6、针对“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有差距。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基本上都是按照上级统一安排进行,未能做到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政治体检不经常,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

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谈话制度》等党内制度,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规范化、制度,党内谈话、民主生活会更加经常化。一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截止目前,机关党员、科室和社区负责人共计谈心谈话270人次,通过领导班子、党员、群众之间开诚布公的谈心谈话,消除了思想壁垒,进一步增进了团队团结,有效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氛围,增强了党工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高质量组织民主生活会。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准则、条例的基础上,班子成员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撰写了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12月19日,组织召开街道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科级干部通过深刻地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政治体检,生活会“辣味”十足,真正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7、针对“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需进一步提高。有时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缺乏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发扬民主不充分。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特色服务品牌等重大攻坚行动中,由于班子成员临机处置,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民主集中制的集体研究决定原则”问题。

一是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工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全面规范权利行使,进一步推进民主集中制落实。

二是团结协作。街道班子成员坚持分工不分家,重大事项一起研究、一起分包推进,群策群力,接续努力,维护了班子团结,用心用力、有力有效推动了街道各项工作的发展。2017年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70余次,对涉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和决定,以及街道发展重大问题、“三重一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有效杜绝随机处置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决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律教育抓得不紧不严、不够深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教育缺乏,个别党支部还不能时刻把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规矩牢记于心,特别是在基层支部层面,纪律专题教育在坚持经常和形式、效果上还存在较大差距,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办法不多”问题。

深入落实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和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一岗双责”落实,由党工委书记抓全面,分管领导在抓好分管业务的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及分包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社区书记(社区负责人)在抓全面工作的同时做好本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将责任细化,层层传导,分级负责,形成在党工委领导下,党工委书记、分管科级领导、社区书记(社区负责人)三级联动,全覆盖的网络体系。由党工委书记亲自抓,亲自部署相关工作。6月份巡察以来,主持召开22次党工委(扩大)会议,对管党治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党规党纪进行专题学习,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具体部署,切实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把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来抓,做得不够,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谈话、函询诫勉不能坚持经常。纪委书记有兼职现象,‘三转’尚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存在‘老好人’思想,在查处违纪问题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严肃执纪不够”问题。

一是坚决落实“三转”工作要求,对于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英华街社区书记的问题于8月11党工委(扩大)会上及时进行了整改,让纪工委书记专职抓纪检、经常抓纪检。

二是壮大纪检工作队伍,在新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中选配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纪检工作中,进一步充实壮大纪检工作力量。

三是加强纪律督导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发现问题进行集中通报,对重大攻坚、重点任务中顶风违纪问题进行严厉问责。截至目前,开展日常纪律检查52次,印发督导通报14期,对迟到、早退、上班期间饮酒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通报批评5人次。

3、针对“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存在差距。个别领导干部在迎来送往上要求不严,碍于面子和人情,有参加应酬、吃请和请吃现象,社区工作人员仍有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抓早抓小,组织开展办公用房自查自纠5次、公务用车自查自纠3次、财经制度自查自纠2次。坚持重要节点廉政风险提示,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印发《廉政提醒卡》、发送廉政短信,警醒广大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防微杜渐,严把底限,明确红线。累计发放《廉政提醒卡》13人次,廉政提醒短信5128条。12月10日街道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对《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两个文件进行了专题传达,真正使八项规定精神入心入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杜绝了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发生。

4、针对“‘微腐败’问题应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对工作失职导致低保款被冒领,应收款不及时收缴,在服务居民过程中违反群众纪律、与居民吵架、慢作为导致群众办事跑冤枉路,以及较为普遍存在的上网聊天、聚众聊天、因私无偿使用办公用品等问题,应举一反三,认真查纠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防止边查边犯、重查重犯”问题。

坚持立行立改,零容忍、全整改,加大基层“微腐败”问题整改力度,严肃 执纪问责,健全《请销假管理制度》《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对违反群众纪律、与居民吵架、慢作为导致群众办事跑冤枉路的社区工作人员累计通报批评4人次,对多次上班时间饮酒、不遵守值班工作制度、耽误重点工作推进的社区工作人员做出辞退处理1人次,对普遍存在的上网聊天、聚众聊天,因私无偿使用办公用品等问题,进行了警示教育谈话,谈话人数累计55人次,“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涉及的277个问题已经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5日至45日)。联系电话:0311-8208955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矿区矿市南街57号;邮政编码:050100;电子邮箱:ksjd104@163.com。


                    中共井陉矿区委矿市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25



中共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17619日至819日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并认真进行了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非常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就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生彦同志为组长,局领导郭彦军、韩东波、王文章、李智强、张顺泽、王丽新、王晓维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督导;研究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0个问题细化为26个问题,分别分解到10个部门和单位,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四个意识”,逐条逐句对照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地进行整改,能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确实不能在短时间内整改的,要说明情况,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要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力求实现标本兼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整改领导小组7次召开会议研究、协调、督导整改落实工作,修改完善了3项制度,确保了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议现象比较突出。如‘两学一做’实施方案,2016、2017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分解等事项在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上研究”问题,局党组认真研究,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党章》以及上级有关要求,对现行的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特别是对研究事项进行了严格规范,避免了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发生。

    2、关于‘四个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党组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要求不严格,有的基层单位落实不到位,‘五个必须’执行不坚决。如,2013年某开发总公司在不请示、不汇报,未对租赁方进行考察调研,也未对承租房屋进行评估的情况下,经班子会研究后以租赁房屋的形式出借1464万元给个人,至今款项未追回”问题,该公司下大力追收出借款项,并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目前,中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已进入了庭审阶段,追加债务人的新增诉求已基本得到确认。同时,该公司也与债务人积极接洽,寻求多种合法的解决办法,经过多轮谈判,债务人已基本同意先偿还部分投资,双方就置换抵押物、分期偿还投资事宜达成初步意向,力争在法院判决阶段确定可具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3、关于“对重要工作任务推动落实不够”问题

1)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重大危险源消除不及时。如,液化气储灌厂2012年被市安委会列为全市重大危险源,搬迁问题被列为市人代会重点议案。局领导虽多次协调,但至今因土地指标、搬迁资金等原因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问题,此问题市政府正在协调各部门力量,重点督办中。

2)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对农村危房改造监管不力。如,2015年、2016年乡大多村委会出具的《其他贫困户证明》没有按要求说明收入情况,有的以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代替五保户、低保户证复印件入档;乡有的没有低保补助记录但领取了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局村镇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特别是4个贫困县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县住建局对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也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业务科室为成员的问题整改工作小组,认真进行了整改。

一是对某乡2015、2016年危房改造户逐个档案材料进行核查,对13户由村委会出具贫困户证明材料的,按要求加入了收入情况。

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一户C级修缮加固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取消了补助资格并停发了补助资金,乡纪委对村主任给予了通报批评。

三是对以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代替五保户、低保户证复印件入档的情况,经民政部局核查,出现此问题的有7户,现已将五保户、低保户证件复印件入档。

四是对某乡有的没有低保补助记录但领取了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县住建局和民政局已进行了有效沟通配合,针对危房改造户的信息认定工作,加强认定程序上的管理并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局党组在抓好上述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重要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自查,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生彦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组织,带头学习、带头宣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学习,结合工作撰写体会文章,联系基层单位进行宣讲,抓好基层各单位的学习,逐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上来。二是加强思想教育。结合今年正在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开展了增强“四个意识”的学习教育,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开展自查自纠和谈心活动,教育引导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五个必须”,把维护核心的要求变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三是推进重点工作。按照《落实市委<当前需要抓好的若干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对涉及我局的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帐督办,确保了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有差距”问题

1)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不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如,局党组和下属单位班子成员未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问题,局党组严格按照《党章》、《准则》、《条例》和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要求,制定了《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措施》,规定局属各级党组织一是要充分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订组织生活计划,并预先做好通知,以便提前协调工作矛盾,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党组织书记要自觉带好头、作表率,对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讲评,充分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三是要把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缺乏监督指导。如,局党组未安排相关领导和部门督导列席下属单位民主生活会”问题,局党组依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责任分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主管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并对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讲评,不断提高民主生活质量和水平。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不深入”问题

1)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突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如,局机关和下属单位2015、2016年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记录不完整,有的为空白手册,有的没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讲党课等资料”问题,局直属单位党委按照《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了各党支部的组织委员为党支部会议的记录人,负责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并对他们进行了党建业务培训。在此基础上,对各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本一本地指出问题,对一些错记、漏记、不记等问题,督促进行了整改。

2)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党员管理混乱,底数不清,把关不严”问题,局直属单位党委对全局党员进行了清查,全部录入了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党员队伍管理。

3、关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局部分下属单位领导和中层干部长期空缺。如,市房产交易中心8个正科级职数空缺;维修资金中心自2016年4月至今空缺2名正科级副职和3名内设科室科长,影响了基层组织生活正常开展”问题,局党组立即对两个中心干部队伍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制定了干部配备方案。目前,市房产交易中心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按照程序已经开始,维修资金中心的科级干部配备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在党的建设方面,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党内政治生态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等问题,局党组责成局直属单位党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措施》,重点对如何落实好“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提出了要求,并按照市直工委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基层党支部建设考评的实施意见(试行)》,年底结合年终总结,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考核,促进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市巡察组提出的“2013年前后,某安监站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共15部,至今未整改”问题,已于2017年11月16日作封存管理,确定产权归属后,做上交或入帐处理。

2)针对市巡察组提出的“2015年6月,原市建设局将124.83万元‘八大员’考试报名费转入某学院财务,对转入款项使用和监管未制定相关规定。需退还的8.32万元考试报名费由人教处保管,目前仍有2.768万元未退还,造成沉淀资金缺乏监管”问题,经局人教处核查,该资金包括“八大员”考试费用结余124.1061万元,由某学院保管;现金退费余额3.048万元,由人教处保管,共计127.1541万元。2017年8月28日,经局党组研究,给某学院发函,由其将代管资金上交市财政局。2017年8月30日,某学院将统一127.1541万元上交到了市财政局,加强了监管。

2、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开展不扎实打折扣”问题

1)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工程招标不规范。如某城投集团新客东园住宅楼工程,招标文件领取环节监督缺失,且工程涉嫌陪标”问题,局党组责成招标办和某城投集团对此进行了整改。对在新客东园住宅楼工程招标过程中,某招标代理公司擅自在本单位发放招标文件,造成招标文件领取环节监管缺失的问题,责令其作出了深刻检查,并建议河北省招投标协会将其当年的信用等级,由5A级降为4A级;对参与投标的15家投标人,责令他们对其投标行为做出了说明。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招标办出台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匿名投标、电子评标制度”全面遏制串标、围标、陪标和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行为。

2)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挪用扬尘治理专项资金。安监站分两笔,“三类人员”印刷费共计14.28万元”问题,经查,从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中列支4.28万元搬家费、窗帘款,是经市财政局审批的;“三类人员”印刷费10万元挪用部分,拟上交市财政。

  3)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对基层单位监管不到位。如,安监站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超经营范围对三类人员进行培训并收取费用,财务管理混乱,部分车辆未入固定资产账,场地租赁合同不规范,且存在违规兼职”问题,局责成安监站进行了整改。

  一是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根据市编办[2012]100号批文,在营业执照中,向工商部门申请增加了培训业务;对本单位账目进行了自查,对签字不规范单据进行了核实,在确定无误的前提下进行了补签。财务管理制度已于11月17日重新修订完善到位,规范了资金计划、使用、审核、签批程序,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对未列入固定资产账的5辆车,于11月17日按财务制度规定列入了固定资产账;与石家庄满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新鉴定办公、场地、教室等租赁合同,确保合同规范;于12月13日将公司法人更换为本公司职工。

    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未按规定落实处分决定。如,住建局原安监站某站长、投资办科员等受到党政纪处分后,所在党支部工作手册无宣布处分相关记录”问题,一是安监站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了某站长的党政纪处分决定,并按要求做了会议记录;二是投资办对宣布某科员党纪处分的问题进行了补记,同时严格制度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处置不力、久拖不决,导致干部职工集体上访”问题

(1)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某开发总公司2013年变相出借1464万元至今未追回”问题,见上述第一个方面第二个问题。

2)针对巡察组提出的2013年出借5000万资金至今仍有本息2280万元未催缴到位问题,目前已回笼投资3320万元。下一步,一方面该开发总公司将紧盯出借款单位的开发项目,争取能够用项目贷款偿还剩余款项另一方面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拟利用城投集团质押其房产的有利条件,力促其归还投资。同时还与律师研讨法律诉讼、债权转让等多种解决方式,力争在春节前后拿出更合理、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3)针对巡察组提出的1992年征用西三庄村土地债务清理未完成”问题开发总公司于1992年7月与西三庄签订征地协议,共计征地约730亩。应付西三庄征地款总计5293.6万元,目前尚欠西三庄1750万元。为此,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会议确定在资金缓解的前提下,依据还款协议,逐步偿清所欠款项。

(4)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天苑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和规划外配套设施权属”问题,天苑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已经解决;配套设施权属问题,开发总公司制定了《天苑小区非住宅建筑设施处置方案》,经局和所在区协调后,双方已经开始谈判,目前未取得所在区的明确回复。

5)针对巡察组提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开发总公司明确了优先解决职工欠缴费用的工作思路,加大欠款追缴的力度,待资金到位在保证工资的前提下,优先解决职工公积金的欠缴问题。

6)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设宾馆拆迁安置过渡费未追缴到位”问题,截至2017年底开发商回迁房未建成,公司已收到停业损失、其他补偿、过渡费2290万元,还欠1200万元。下一步,开发总公司将继续加大清欠力度,收回欠款

7)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新华路10号院拆迁补偿”问题,开发总公司反复与征收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补充提供了有关证据。目前,因开发企业资金出现了问题,项目陷入了停顿状态。区征收办正在引入新的合作伙伴,待资金到位后即进入认证补偿阶段。

8)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南小街标准化菜市场占压中银广场项目用地”问题,菜市场占压项目用地已经收回,按项目要求已经绿化完毕,至此影响项目进展的问题现已全部得到解决。省中行办公楼的产权证已经办理完毕;省交行办公楼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工作,两大银行所欠尾款正在协商支付中。
    9)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金华停车服务中心欠缴城建开发总公司购房款问题,拟由河北盛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重组债权的形式接收该停车中心,目前正在按照法律程序积极推进中。

10)针对巡察组提出的“自强路供热站土地问题”,由于该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开发总公司多次向市政府反映,因成因复杂,始终没有定案。据悉,明年区将对该区域进行搬迁改造,希望能够得到解决。

三、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情况  

    市委巡察组移交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7件问题线索,到目前,共初核2件、立案0件、谈话函询0、暂存0件、了结2移交市纪委案管室3件,移交司法部门0人,组织处理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0人。

四、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突出从严管党治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加强对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管理和教育,从教育抓起、从制度严起,对软弱涣散、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党组织进行彻底整顿,真正使全局各级党组织达到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经常,作用发挥明显。
    (二)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保持机构不散、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完成后续整改工作,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对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突出“三重一大”决策、规范权力运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风气、强化监督问责等,充实组织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月5日至4月5日)。联系方式:电话:0311—86689264(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1228室;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zjjzsdw@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825




中共石家庄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21日至8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水务集团进行了巡察。11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水务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水务集团党委坚决贯彻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委巡察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盘认领,及时召开集团党委扩大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和3个方面建议,以问题为导向,逐条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共制定47项具体整改措施。通过集团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认识深刻、态度坚决。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集团党委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和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集团党委坚持问题导向,靠前指挥,召开党委会议5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对照整改问题深入分析症结所在,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以上率下,层层落实。集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带头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问题整改落实。各子公司和集团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分工,承担相关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各单位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真正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摆进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集团领导班子带头对下级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

(三)建立机制、压实责任。集团党委多次召开会议推进、督办整改工作,党委书记亲自抓整改抓落实。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建立“三项机制”狠抓落实。一是建立工作台账机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保证整改工作按时完成。二是建立协调同步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相关部门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建立“三项机制”确保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扎实、整改效果显著。

(四)深刻总结,注重长效。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各项工作井然有序、扎实开展的基础和保证。我们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制度体系,新建完善了涉及党建、人事、档案管理、施工、营收等各类规章制度29项,进一步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的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两个月来,在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集团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狠抓整改不放松,紧盯问题严落实,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现象比较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就党组织单设一章,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明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写明党务工作机构及人员配置、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二是修订了《党委议事规则实施细则》,明确了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不能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三是制定《石家庄水务集团党委会议制度》,明确规定党委会会议主要内容、召开时间、参会人员、议题确定等内容,并在制度中明确会议要由专人记录,使用专门的纸质会议记录本;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有党委委员的审阅签字,由党委书记签发。通过公司章程修订和制度规范建设,集团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得到了充分的保证,党委会会议从制度和运行层面得到了加强和规范。

2.“四个意识不强”问题。

对巡察组指出的“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要求不严格,有的基层单位落实不到位,‘五个必须’执行不坚决”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在各类会议上多次对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提出明确要求。利用集团党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强化思想认识,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将临建施工用水管理工作职能进行调整,把临建施工用水管理职责调整至营业处,充分发挥营业处营收职能。三是增强供水监理所临建施工用水监察职能,使监理所与营业处形成工作职能平行关系,增加监督管理环节。四是根据调整后的职能分工,制定了《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用水管理规定(暂行)》,进一步促进管理体制的顺畅和用水秩序的规范。

3.“对重要工作任务推动落实不够”问题。

对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工程未取得合法手续就开工建设”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收到巡组整改反馈意见后我单位高度重视,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召开推进会,调整工作思路,以制约项目推进的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精准发力。一是进一步掌握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依据,主动争取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完善工程建设手续的办理方案。二是多措并举、分头并进。集团统一协调,各级部门抽调专员负责跑办相关手续。东北地表水厂筹建处、东南地表水厂筹建处、西北地表水厂筹建处分别负责办理各自工程在村、镇(乡)、区(管委会)的有关手续。集团市场开发与项目管理部负责办理省、市土地手续及核发土地证工作。针对有关手续的办理所涉及行政部门较复杂事宜主动向市政府或主管部门请示,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妥善解决。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加快推进手续办理进度。三是项目建设其它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截至目前,东北水厂已取得土地证《建筑物竣工测量报告》,目前正在补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资料,预计2018年2月10日可出证。西北水厂土地组卷工作基本完成已上报省国土厅审核。东南水厂正在积极与裕华区联系对接。专人紧盯,力争尽早完成土地组卷工作。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有差距”问题。

1)对巡察组指出的“不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集团党委召开会议,进一步强调集团党委委员和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要求立即整改,长期坚持落实。二是根据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制定了《水务集团党的组织生活十项规定》。其中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出了明确、细致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保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落实。三是集团组织宣传部对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目前,集团党委委员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均按要求认真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2)对巡察组指出的“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缺乏监督指导”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集团党委制定了《石家庄水务集团党委委员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分配表》,明确集团党委委员列席督导下级党组织的联系点。在《水务集团党的组织生活十项规定》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中明确了“上级参会领导要对会议总体情况进行点评,指明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的内容。11月14日至17日,集团党委委员分别赴联系点参加指导了联系点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党委也按要求落实了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督导工作。

3)对巡察组提出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不够深入”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在集团各级党组织中广泛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在《党的组织生活十项规定》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对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11月3日,集团领导班子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主动认领问题,进行了深刻党性分析,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集团所属各子公司领导班子、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均按要求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2.“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不深入”问题。

对巡察组提出的“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突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集团组织宣传部按照集团党委的部署,先后4次召开政工例会部署支部手册规范填写工作,组织各子公司开展所属支部工作手册普查工作,并对部分支部的工作手册进行了抽查,指出问题,规范格式。二是修订《“五位一体”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细化考核内容。三是通过制定印发《党的组织生活十项规定》,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了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通过普查和督导,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和政工人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对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格式和规范要求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支部工作手册能够完善的方面均已完善。

3.关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对巡察组指出的“员工招聘安置不规范不透明”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对《石家庄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招聘管理规定》进行了重新完善修订,进一步完善员工招聘工作机制。一是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招聘小组,分别负责考题编制、面试、笔试及档案审查等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员工招聘工作规范透明。二是将招聘信息在人社部门网站、报纸、集团网站或公开刊物上公开发布,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对巡察组指出的“人事档案管理混乱”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整理完善人事档案。2015年至2017年新入职人员档案已整理完毕。档案缺失的8人中,6人已补充完善,2人正在补充中。二是健全人事档案管理体系。集团干部档案由档案中心主任负责日常管理,指定专职档案员负责职工档案的日常管理。各子公司明确一名档案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组织各自公司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三是实现档案存放现代化。对档案室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档案室、借阅室、办公室“三室”分开。购置档案管理软件和办公设施,使人事档案室保管环境达到《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的要求。四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石家庄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细则》,建立健全包括人事档案收集、归档、查(借)阅、转递、保管保密等多项制度,实现人事档案全过程管理制度化。同时明确档案借阅程序,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制度落实。五是开展资料查漏补缺工作。对集团公司人事档案进行全面自查,补充完善档案内容,规范整理档案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逐一进行登记,对所缺材料逐项进行查找弥补。六是强化工作能力建设。坚持档案管理队伍的岗位培训制,分别于今年10月、11月组织集团公司专、兼职档案员参加河北省档案系统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技能。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集团对下属公司管控不力,有的工程因工期紧、工程分散等原因,按惯例违规分包给私营和其他施工企业”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了《石家庄水务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同管理和签署权限的通知》和《石家庄水务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权限,强化了内控机制。二是做好合作施工队伍准入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合作施工队伍管理办法》,相关单位对符合要求的合作施工队伍进行登记汇总,进一步加强合作施工队伍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三是细化出台《石家庄水务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施工队伍管理办法》,市政工程公司和用户安装工程公司分别出台了《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分配管理规定》,建立台帐,强化监督,杜绝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等谋取私利或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发生。

2)根据巡察组关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的整改工作建议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了《石家庄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试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了权力风险目录,集团各子公司及所属单位共梳理汇总权力风险节点270余项,明确了权力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范措施。三是制定《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强化干部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四是认真开展“一问责八清理”暨“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学习教育5次,建立了“两重人员”岗位信息库,并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签订《廉政承诺书》698人次,进一步深化了作风建设。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重要节点下发廉洁自律通知,加强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警示提示。同时,按照市纪委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周汇报制度。截至目前共开展自查自纠12次。六是今年9月,组织集团、所属子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共320余人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念,筑牢了固本修身、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按规定落实处分决定在党支部手册无宣布处分相关记录”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集团党委召开会议要求相关单位党组织立即在所在支部宣布相关党员的处分决定。规定今后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纪党员处分宣布的相关要求,并在《党的组织生活十项规定》的“严格落实基层党务公开制度”中明确了“处分违纪党员要进行专项公开”的内容。二是集团组织宣传部重点检查了涉及单位的处分公布情况。目前,涉及未宣布违纪党员处分决定的支部均已按规定要求宣布了违纪党员处分决定,并在支部工作手册中进行了记录。三是集团党委制定了受处分党员资料移交及处分宣布工作流程,明确了受处分违纪党员资料的移交范围和处分宣布程序,确保违纪党员所在支部及时宣布处分决定。 

3.关于“抓早抓小意识有待提高”问题。

1)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临建用水收费管理混乱”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加强临建施工用水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临建施工用水工作管理,按照《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用水管理规定(暂行)》,对新申请的临建施工用水进行挂表计量,实现公开透明的管理模式,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保证施工用水计量公平、公正、准确。二是为保证临建施工用水协议签订工作的严肃性,原已经签订用水协议的临建施工用水,仍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2)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汛期值班制度落实检查督促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重申了值班纪律,要求各级各单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二是印发了关于抓好带班值班工作的相关通知,对值班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要求和明确。三是开展了带班值班情况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检查10次,未发现值班脱岗现象。

(四)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巡察组未向我集团移交问题线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对促进我集团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照巡察整改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集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紧抓整改不放松,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继续保持整改落实劲头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变,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特别是对于当前仍在推进整改问题,将继续建立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追踪督办措施,定期提交阶段性进展报告,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于涉及时间较长、需要逐步消化解决的,列入集团中长期目标任务,一抓到底、坚决完成。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再次深入剖析检查,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落实责任不走样,全面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的领导,聚焦“四个意识”,坚决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集团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使党建工作严起来、实起来。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保障,激发基层党建活力,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严肃问责不减力,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执行“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从严规范权力运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抓经常,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纪律教育,让广大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执纪监督,对违反党规党纪问题“零容忍”,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四)制度建设不懈怠,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

围绕管权、管事、管人等重要方面,抓住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节点,在完善制度体系上狠下功夫。根据巡察整改意见,在新修订29项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完善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运行的有效管用的机制。在严格制度执行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强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强化关键环节制约。通过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使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养成按制度办事、依规矩行事的习惯,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集团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新起点,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深化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和提高工作的强大动力,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我市水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月5日至4月5日)。联系方式:电话8601236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66号;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swjtdqb@126.com。


中共石家庄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中共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16日至8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进行了巡察。11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园区党工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一)党工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

巡察意见:存在党政不分现象,研究重大事项、问题大多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工委会,弱化党的领导。

园区结合十九大精神的深入学习,进一步规范党工委议事制度。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完善了园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先后学习了《十九大报告》、新《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党工委的核心领导作用。二是召开党工委专题民主生活会。11月15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党工委在抓自身建设、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强化党工委的核心领导作用。三是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进一步梳理完善了《园区党工委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明确将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切实突出党的领导,解决党政不分的问题。

(二)担当精神不足,项目落地难

1.巡察意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不够,对高污染的传统企业压减步子慢、力度小。

园区瞄准建设智慧园区、绿色园区、实力园区的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牢牢抓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这条红线不放松,进一步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加强环保监管力度。一是重新梳理完善了园区负面清单,共梳理确定7项园区禁止投资建设项目清单,已于11月7日在园区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2017年,因环保问题共限制6个项目在园区投资建设。二是继续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共排查涉及整改取缔企业95家,其中整改44家,关闭23家,取缔28家。对完成整治提升的企业,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履行开工审核程序。三是加大企业环保监管力度。由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和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研究设计了园区智慧环境管理平台项目规划方案,可实时掌握园区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四是继续推进VOCs深度治理,2017年在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均已通过达标验收基础上,下半年石炼化、凡克化工、东华化工等3家企业投入9000余万元,进行了深度治理。五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污染大、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环保设施不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打重罚,累计查处企业环保违法行为10余起,累计罚款55万元。通过一系列措施有力推动高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退出。

2.巡察意见:园区税收连续多年靠石炼化一家支撑,其他26家企业上缴税金微不足道,2017年上半年石炼化上缴税金60.7亿元,其他26家企业上缴税金1.2亿元。较多微利和亏损企业(例如晋煤金石)占据大量土地。

园区坚定不移把项目建设作为中心工作,完善产业链条,培养优势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企业改造步伐,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产品档次。一是进一步完善园区“三化合一”产业链。充分发挥石炼化800万吨炼油和园区较完备的基础化工的资源优势,谋划发展轻烃综合利用、尼龙产业深加工产业链等化工新材料产业项目,带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精细化转型。二是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建立了项目实施台账,协调解决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步伐。2017年,园区安排工业项目19项,总投资186亿元,以上项目建成后,预计可新增产值58亿元,新增工业增加值17亿元。重点推进投资50.22亿元的东创恒生科技园项目和总投资45亿元的河北万众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两个项目建成后,预计分别可实现利税16亿元和5亿元,2018年上半年将全面开工建设。三是加大招商工作力度。以招大商、招强商为突破口,着力引进产品关联度高、规模大、效益好的绿色、环保大项目。2017年签约落地项目4个,总投资68.22亿元;达成投资意向项目6个,总投资28亿元,外资3000万欧元。四是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根据《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区级科技创新奖补资金502.45万元,协助东华金龙等公司争取省、市科技专项扶持资金合计427.18万元,争取循环化改造资金500万元,协助石炼化争取到重点项目建设中央预算内贴息4980万元等进一步帮助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产品档次,实现园区企业产业、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五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各项措施,加强税收征管。结合园区实际,完善园区综合治税部门职责,加强国税、地税部门间配合,通过开展纳税评估、治税专项行动等,园区增收1558.5万元,有力堵塞了纳税漏洞,增加了财政收入。

3.巡察意见:因土地指标造成的项目落地难,没有有效解决措施。

园区开拓思路,积极破解土地指标造成的项目落地难问题,推进园区发展。一是用足用好政策规定。目前,国土部、省国土厅正在制定占补平衡指标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目前园区急需的是高等地指标如何兑换低等地指标政策问题)。待上级关于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政策明确后,园区将用足用好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异地购买、上级调剂等各种方式尽快破解因土地指标造成的项目落地难问题。二是积极争取上级帮助支持。针对目前园区20个项目急需占补平衡指标1640余亩的问题。园区国土分局于11月3日,向市国土局递交了书面报告,请求市局给予帮助解决。12月28日通过市国土局占补平衡指标公开拍卖,取得500亩占补平衡指标。三是积极购买占补指标。园区主管领导和国土分局,多次赴保定市阜平县协商购买占补指标问题。经多次反复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于11月份签订了500亩占补指标购买协议。目前,园区已先期将指标购买经费1亿元支付到位,所购指标也即将投入使用,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占补指标紧张的问题。四是整合园区现有土地资源。对于园区闲置土地、企业多征土地进行优化整治,用于项目落地。园区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园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2018年将形成规划成果。

(三)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彻底

1.巡察意见:党工委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重视不够,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共召开17次党工委会,没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园区牢固树立抓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治理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改变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工委会研究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现象。一是规范了党工委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大气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议事细则,明确由安监局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将安全生产、大气污染治理等事项提交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二是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大力抓好安全环保工作。坚持业务工作和安全环保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从11月份到现在共2次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巡察意见:环保方面存在隐患,石炼化800万吨项目环保验收至今未通过,现处于无证生产状态。

园区高度重视石炼化800万吨项目环保验收工作,积极为企业正常投产达效创造条件。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园区先后给省、市上报申请,请求帮助加快800万吨炼油项目环保验收工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卫生防护距离内拆迁工作。严格按照验收条件,将卫生防护距离800米内搬迁户房屋全部拆除到位,同时研究制定1300米范围整体拆除方案,结合东创科技产业园、北炼路建设、“双违”整治等,加快卫生防护距离内拆迁工作,为石炼化规范生产创造条件。

3.巡察意见: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现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12家,存在65个重大危险源。

园区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重大危险源不发生事故。一是严格“重大危险源”确定机制。作为化工企业聚集区,园区重大危险源客观存在。园区将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及时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评定、备案、审核,按要求进行监管。二是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等监管规定,先后3次召开会议,强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要求,保证应急紧急切断装置完好可用,确保重大危险源不出现任何问题。三是加强执法检查。组织专家及执法人员,开展了一轮重大危险源管理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12家,重点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网格化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对重大危险源隐患进行了逐一排查。

4.巡察意见: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力量薄弱,没有专门环保局,职能归口安监局。

为尽快健全园区环保监管职能,增强环保监管力量,园区9月份、10月份就园区环保机构设置相关问题向市编办做了专题汇报,建议在园区设立环保分局,12月初向市委市政府就环保机构问题又做了汇报,目前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

5.巡察意见:消防中队尚未成立,不具备出警能力。

作为化工园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消防站建设。园区消防机构编制已经公安部批准成立,园区消防站项目规划预审、土地审查等前期手续已经批复,消防站勘察、设计招标已经完成。二是合理增加人员、装备配备。消防大队现有在役人员3人,已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10人,谋划在消防站建成后立即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消防队灭火、抢险救援等装备,充实消防、抢险救援力量。

6.巡察意见:园区层面安全生产突发事故联合应急演练少。

为进一步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警惕性,园区着力增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提高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一是建立了应急演练长效机制。完善了园区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园区应急演练年度计划,拟定演练时间、规模、内容等。二是重点突出安全应急演练。按照《安全生产法》等规定,12月28日,园区管委会与石炼化联合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同时12月6日,组织召开一次园区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液氨泄漏桌面推演,全面提升园区应急组织能力。

(四)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政商关系不清

巡察意见:个别领导不如实向组织报告情况,在其任职单位区域内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组织给予诫勉提醒后,依然继续瞒报个人重大事项,欺骗组织。

园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和约束。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要求,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填写,认真核查所上报事项。特别是对园区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了组织谈话,对所上报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二是利用领导干部培训、民主生活会及廉政教育大会等形式,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规范从政行为。园区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全区干部大会,着重强调了“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使领导干部执行组织纪律更加自觉,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求做好相关人员教育、管理、处置工作。

(五)对民生问题关注不够

1.巡察意见:对托管的丘头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关注不够,城乡融合发展滞后,城镇化水平较低。

园区以规划为引领,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以科学规划明确城镇发展定位。根据园区《总体规划》,开展了科创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了园区电力、热力专项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抓紧编制燃气、中水、给水、消防、通讯专项规划。二是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推进丘头村、西宽亭村的棚改工作,目前已完成1417户。参照城中村改造模式,确定《北乐乡村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投资21亿元的棚改优惠安置房水岸新城已完成项目建设,并启动交房工作,目前已交房2044套,城镇化步伐进一步加快。三是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水平。为加快城乡融合步伐,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四美”要求,投资2亿元资金在辖区东部6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目前,雨污水管网铺设、民居改造、道路硬化、村级公园等各项惠民工程已基本完工。堤上、周家庄、靳庄等3个村已申报省级美丽乡村。全区11个村完成煤改气任务,实现农村散煤清零。四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加快园区投资1亿元的新病房楼和投资9000万的丘头新中学建设,现主体都已完工,正在抓紧装修,2018年将全部投入使用;为丘头村、西宽亭村、北乐乡村、南乐乡村共计8034名失地农民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确保村民老有所养。

2.巡察意见:公益事业不完善,辖区没有高中。

按照河北省及石家庄市普通中学设置标准,每10万以上人口可设置一所普通高中。现园区人口5.5万,有2所初中,在校生1053人。目前,丘头镇高中入学仍在藁城,按每年约260名考生升入高中,还不足以支撑办一所高中。在条件具备后,将积极筹备建设高质量、高规格的高中。园区重点抓好现有学校的教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教育投入到位。一是加快推进丘头新中学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2018年7月投入使用。投资400万高标准建设周家庄小学,资金已安排到位,目前设计已经完成,通过基础条件改善将切实改变园区办学条件。二是加强教师培训和交流,邀请了石家庄十大名校长石文敏、裕华区十大名校长耿淑青到园区给中小学校长、班主任授课,与裕华区中学开展了20余人的挂职锻炼学习,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3.巡察意见:基础设施落后,道路破损、排污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脏乱差。

园区把基础设施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着力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优化园区路网结构。按照园区市政道路规划,谋划启动石炼路、北炼路拆迁工作,制定了拆除方案,高标准设计了道路雨污水管网等配套工程,现已完成摸底,开展评估工作。二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力度。重点开展现有路网破损路面、便道修补工程,共修补4880平米,清运垃圾 130方;更换路牙石124块,更换雨水收水篦子57套,更换雨污水检查井64套;更换照明设施灯具165套,更换灯杆9组等。三是整合现有环卫力量,改善园区城市面貌。重新制定了环境卫生分包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环卫工人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已研究同意新购置2台机扫设备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清运。加快园区垃圾转运站建设,建设所需500万资金已经安排到位。四是规范城区市场秩序。高标准谋划建设水岸新城配套商贸市场,加强对现有集市进行管理,确保市场秩序。对重要路口重新标划了交通路线,更换了交通信号灯。重点时段、重点路口增加交警力量,确保通行顺畅。加强城区执法力度,由规建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对摊点乱摆、车辆乱停、污水乱倒等行为进行整治。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六)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巡察意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待加强,专题集中学习、书记讲党课不能坚持经常。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较少。

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发挥领导干部表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精心安排学习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月组织学习,机关各党小组每周五组织学习。园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深入农村、企业、学校等宣讲十九大精神,上一次生动党课,真正使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严肃组织生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各项组织生活,适时通报领导干部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党小组活动情况。三是加强党员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手段推进党员日常教育,依托园区门户网站、河北省12371党员教育服务平台以及基层党支部微信群、QQ群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以信息化手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七)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1.巡察意见: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不力,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党小组普遍没有会议记录,组织生活会大多流于形式。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园区着重加强对基层党建的指导检查。一是确保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把党建培训纳入每年镇、村干部培训的必讲内容。进一步对基层党组织、党小组职责和活动开展要求进行了梳理规范,下发到各基层党组织。二是建立了基层党组织督导、考评机制。把组织生活、党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严格执行奖惩。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党小组活动开展情况、工作落实情况、活动记录情况、笔记记录情况进行公示、通报、讲评,确保基层党支部、党小组活动开展正常。整改以来,对丘头镇党建情况进行了2次抽查,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2.巡察意见:党工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仅有1人负责党建、组织和宣传,党建力量偏弱。园区企业党建工作力度不够,有的企业党组织关系未理顺,石炼化改制剥离出的7个单位,党组织关系未移交园区;有的企业存在所有党员组织关系不在单位的“空壳”支部。

园区进一步树牢抓大党建的鲜明导向,积极理顺党组织管理体制,加强党建力量。一是着手设立园区综合党委,增加了人员配备,全面负责园区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包括园区所属基层党组织管理、党员教育活动开展、发展党员、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督导检查等。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重点理顺基层党组织关系转接,按组织隶属关系做好石炼化剥离7个单位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三是对园区空壳党支部设立为期1年的考察期。考察期内仍无法达到设立党支部基本要求的,报党工委审核撤销空壳党支部。

3.巡察意见: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丘头镇机关2016年以来未召开过党小组会议,有的村两委班子不健全,服务群众能力弱。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为契机,通过领导干部宣讲、讲党课,发放十九大学习资料等方式把十九大精神精准传播到基层的党员心中。引导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二是严格规范各项党内规章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加强了对丘头镇机关党小组会议情况的监督指导。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园区将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针对基层党组织的检查活动,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三是着力提升党员队伍素质,特别是在党员发展工作中,积极把农村优秀青年吸纳进来,逐步改变农村党员结构。严格按照“三不”标准,继续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力度。四是选强配优农村 “两委”班子,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以今年农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坚持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依法依规做好换届工作。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培训力度,谋划组织一次全员集中培训。五是积极开展“党员活动日”和 “戴党徽、亮身份”活动,制定活动安排,引导党员志愿者利用活动日、节假日、业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八)干部队伍整体结构配备不够合理

巡察意见:作为专业化工园区,在吸引高层次专业人才方面,没有出台有力度的优惠措施;园区机关型人员多,市场型、技术型人员少。

园区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一是推进园区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园区推行全员聘任制,扩大干部选拔视野,打破身份、资历限制,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通过竞聘,管委会共聘任部门正职10名、部门副职9名、一级主管7名、三级主管23名、四级主管28名,聘任岗位占设置岗位总数的66.4%。20%的人才跨部门交流,2名科级干部被聘任为部门正职,2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被重用为部门副职、一级主管或三级主管,真正实现了按岗聘人、竞争择优。二是落实人才绿卡政策。根据石家庄市《关于构建县(市、区)人才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在用足用好市级引进人才有关扶持政策的同时,制定园区《建立人才服务体系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持卡人在住房保障、户籍办理、医疗教育等方面享受优惠及绿色通道服务,为来园区创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引进科技创新人才。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通过与国家化学工程重点实验室、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清华大学化学系合作,全面搭建京津冀科技合作交流平台,制定引才引智政策、设立专项发展资金,鼓励和引导企业引进院士、“千人计划”和“百人计划”专家、科技领军人物等高端科技人才,为园区快速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园区聘请包括国家工程院院士在内的10名专家组成了石油化工和化学工业专家咨询委员会,长期指导园区产业发展。

三、关于从严治党方面

(九)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

巡察意见:思想认识有偏差,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从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园区党工委、丘头镇党委均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

园区党工委切实增强主体责任自觉性,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制定了《党工委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园区党工委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2017年12月20日,党工委对园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2018年工作谋划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明确界定责任,健全完善了责任分解和传导机制,层层分解责任,通过签订了责任状,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和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纪检负责人进行廉政责任谈话,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三是建立了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听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压实了责任传导链条;四是严肃政治规矩,开展讲党课、讲廉政课、提醒谈话、廉政谈话等活动,强化党员干部认识;五是加大了对丘头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丘头镇党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制度,责成丘头镇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协助职责,先后3次到丘头镇指导相关工作;六是突出问责,对落实责任不力的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十)责任追究不到位

巡察意见:存在有责不问、问责滞后的现象,“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如2014年省委巡视组发现园区违规发放保健费、违规调用车辆问题,用整改代替问责,至今仍有4200元保健费未追回;丘头镇违规发放补助、购买物品、违规超配车辆问题,只问责主体责任,没有问责监督责任。

一是严格履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强化问题线索排查,严格执行纪律审查程序、时限等制度规范,坚持简单问题快查快办,复杂问题从快速办,做到有责必问,违纪必究;二是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12种情形和追究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责任10种情形,坚持“一案双查”,严格程序,加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力度,做到效率、文明、安全;三是明确专人负责,联系相关人员4200元保健费已全部收回;四是对丘头镇违规发放补助、购买物品、违规超配车辆问题,依纪依规从快追究丘头镇纪委监督责任,对原纪委书记责令检查处理。

(十一)监察机构缺失,落实“三转”不够到位

巡察意见:只有纪工委,没有监察室,也没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各项工作都要靠抽调非纪检监察人员,监察执纪问责能力弱;丘头镇纪委落实“三转”不够到位,主责主业聚焦不够,纪委书记分担包村任务,没有副书记,纪检委员都是兼职,没有专职的纪检队伍。

一是根据中央提出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开发区建设的意见》,按照市纪委要求做好园区纪检机构成立等相关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力量;二是整合园区现有纪检监察力量,加强队伍锻造管理,认真落实上级及园区党工委各项部署和要求,强力推进园区纪检监察工作;三是责成丘头镇党委、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丘头镇党委以红头文件形式已向园区报备,丘头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分包非纪检监察工作,纪委书记专司主责主业。因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系市委组织部审定批复,方案中未批复纪委副书记职数,园区组织部门已向市委组织部请示,增配纪委副书记一名,批复后予以落实。

(十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工作不彻底

1.巡察意见:财政局、经发局等部门存在办公用房超标现象

一是在园区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有些单位办公用房调整迟缓,造成个别人员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对财政局、经发局、公安分局以及涉事领导干部在园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对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持续加大办公用房使用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办公用房信息台账,登记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人员和使用面积,开展了1轮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办公用房使用将长期进行监督检查。

    2.巡察意见:“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仍存在问题。

园区继续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原则,立足实际,持续加压,组织各单位狠抓问题清查整改不放松,突出整改问成效,追根溯源找短板,进一步规范园区党员干部行为,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关于园区规划滞后,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方面

(十三)园区规划制约了发展

巡察意见:目前执行2009年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指标已大大超过原规划预期,环境容量、安全容量不足;新规划编制2013年启动,至今未获批,导致园区发展方向、用地规模、城乡统筹等方面出现一系列问题,制约园区更好更快发展。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由园区聘请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高标准规划设计,在园区的积极沟通协调下,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已于11月27日经市政府研究通过,正在按照要求进行完善,完善后将履行报批程序。下一步,园区将以《总体规划(2016-2030)》作为指导建设发展的纲领和依据,开展科创园区、丘头生活片区控详规编制工作,抓紧编制排水、通讯等专项规划,进一步凝心聚力、激发斗志,为省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十四)管理职能缺失

巡察意见:园区没有纪检机构,没有法院、检察院;丘头镇人大、政协、人武、疾病防控工作及部分站所仍归藁城区管理,体制不顺,造成工作运行不畅。

园区成立后,一直致力于完善机构设置,最大程度便民惠民。一是园区只有纪工委书记而无纪检机构,就此问题化工园区已向市纪委和市编办提出申请,请示增设循环化工园区纪工委(监察分局)。二是根据2014年市委政法委研究(市政法纪要[2014]7号),石家庄市裕华区负责化工园区行政区域内涉及法院、检察院的业务。园区和丘头镇分别聘请了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已与裕华区法院、检察院进行沟通,争取每年定期到园区以现场办公的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由于受行政区划的影响,目前园区的人大、政协、人武仍归藁城区管理。园区积极发挥各村村民代办服务中心作用,开展代办工作,让群众办事少跑腿。四是关于疾病防治工作的问题,11月初园区就疾病防治工作已与市卫计委和藁城区卫计委达成一致意见,此项工作由园区和藁城区共同管理。下一步积极与市卫计委沟通,申请成立疾控中心,便于独立管理辖区内疾病防治工作。

(十五)跨区管辖

巡察意见:目前园区核心区内尚有1400亩地属于高新区管辖,一直未完成交接,直接影响园区总体规划。

问题所涉及的园区核心区1400亩土地位于八方村、宋北村、段干村,因行政区划问题目前仍属于高新区管辖。园区成立以来,已多次与高新区就土地交接问题进行过协商沟通,并且市政府也进行过协调,但一直没有结果。近期,经园区再次与高新区进行了沟通协商,拟对以上土地进行一次性整体收储,从而彻底解决该问题。目前,园区已开始制定收储计划,待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实施后,将立即启动收储。

下一步,园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切实用十九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落实整改措施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在整改落实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为全力打造千亿元产值园区,实现园区跨越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月5日至4月5日)。联系方式:0311-6909882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工业大街99号4楼 410室;邮政编码:050126;电子邮箱:zx830113@126.com。

    

                  中共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25日



中共丘头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7年6月16日—8月16日,对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丘头镇党委开展了巡察。11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丘头镇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镇党委坚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动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体制机制建设”等4个方面,细化分解为29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9个,制定了62项整改措施,完善健全18项制度;针对巡察组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已初核0件、立案1件、谈话函询0件、暂存0件,了结4件,共组织处理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移交司法部门0件。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我镇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政治任务。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书记在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体制机制”四个方面问题专项整改小组。制发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牵头领导、直接领导、具体责任人,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整改期间,镇党委先后5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症结,全面部署、全力推动整改工作。11月下旬,镇党委组织召开开了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结合整改工作认真严肃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牵头抓,党政班子分头抓,有关部门具体抓,整改办公室全程督导”的工作机制,建立台账,挂账督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狠抓整改。各专项整改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问题,党委书记坚持亲自研究安排、亲自督办落实,确保了整改工作的扎实推进。截止目前,反馈的意见建议均已积极落实到位,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整改落实取得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有所弱化”问题。针对“存在党政不分现象,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大多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弱化了党的领导”问题,一是镇党委3次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的学习了十九大精神,镇党政班子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整改期间,镇党委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的十九大要求,结合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认真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致认为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做到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强化党的领导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真正做到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深刻把握“党领导一切”的重大政治原则,建立完善了《丘头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凡涉及全镇的重大问题、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决策。进入整改以来,镇党委先后就村级班子建设、棚户区改造、村庄搬迁、土地收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截止目前,土地收储任务全部完成;失地农民参保工作顺利收尾;棚改工作进展顺利;卫生防护距离内建筑物全部完成拆除。各项重点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取得了新突破,圆满完成了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

2、关于“担当精神不足”问题。针对“镇党委在征地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中,对部分群众的个人利益诉求,镇村干部担心群众上访告状,不能及时处理解决,有几个村多次出现越级上访”问题。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邢国辉书记关于加强干部担当的重要讲话,在收看《焦点访谈》有关强化担当专题片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了“亮身份、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鼓励引导镇村干部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的实施意见》,逐级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因为不担当、不落实造成的越级上访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并设立监督热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督导落实。印发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表》《十九大期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组织开展了4次集中效能督查,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扎实开展。三是强化考核奖惩。印发了《农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对全镇各岗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评比,对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大气治理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营造了“比学赶超”共推落实的良好氛围。十九大至今,全镇未发生进京访及安全事故,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其中,“散乱污”整治、大气环境治理等工作得到了环保部督查组的肯定,镇干部中2人分别被评为省、市级先进工作个人、2个单位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9人被评为区级先进个人、3个单位评为区级先进单位。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彻底”问题。针对“镇党委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迟缓”问题,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督导调度,强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扫尾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进入整体验收阶段。同时,建立实行了日巡查、周通报、月排名、半年观摩、年终总评制度,健全完善了长效管护机制。在此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推进各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各部门举一反三,对全年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看是否有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不到位、执行不彻底情况,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土地收储、养老保险、某村党组织场所建设缓慢、党建制度规范建设六项工作滞后问题均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镇主管领导分别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加强督导,现该六项工作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待加强”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特别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好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全年考核目标重点内容,持续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学习教育任务落实到位。

2)针对“专题集中学习、书记讲党课不能坚持经常”问题,镇党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的意见》,从制度上对专题学习及讲党课制度进行规范。镇党委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契机,邀请十九大代表、正定塔元庄村支部书记及市委党校教师到我镇进行了十九大精神宣讲,并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镇党委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以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开展讲党课活动21次,全镇1800余名党员受到了党性教育。同时,坚持机关干部每周五学习制度,先后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十九大报告、新党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等内容。目前,全镇各级党组织已进行专题学习36次。

3)针对“镇党委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问题,镇党委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申了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落实镇党委、机关支部、党小组的层级职责,切实加强教育管理,确保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目前,镇党委班子成员已累计参加所在党小组学习22人次。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对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确保了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2、关于“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

1)针对“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缺乏以抓党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站位”问题,召开了全镇组织工作会议,制定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对农村党建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一定三有”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了村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民主考评等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制度约束,着力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农村治理体系。

2)针对“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不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存在减少、简化现象”问题,镇党委采取三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一是先后5次召开由各党组织书记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就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基层组织建设考核、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等进行谋划部署。二是着力加强农村阵地建设,多方筹措资金120万元,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不达标的村委会进行改扩建,目前该村民中心已经基本具备入驻条件。争取资金10余万元,为辖区各村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牌匾。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检查和考核,切实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举办了农村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党校教师、优秀乡村干部授课;规范完善村级便民服务站,提升了服务群众能力。

3)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镇机关2016年以来没有召开过党小组会议”问题,一是采取单独组建、联合并建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筹整合了原有的5个功能性党支部,于2017年9月30日组建了丘头镇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及丘头镇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二是在企业推行设立了“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鼓励党员围绕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提质增效、结对帮扶等方面提出承诺,做出贡献。三是镇机关支部重新划分了7个党小组,制定了活动计划,镇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在所在党小组参加学习,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并做好记录。目前,各党小组已累计进行学习14次,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学习工作进一步规范。

4)针对“有的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如某村两委不健全,服务群众能力弱”问题,一是镇党委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下大力抓好村级班子建设,选优配强两委干部。现正按照省、市委组织部要求,扎实开展“百日攻坚”活动,为两委换届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着力实施了两委不健全村战斗力提升工程,通过选择得力干部驻村“帮、扶、带”,两个村委会不健全的村整改成效明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绩。如西片某村率先完成了全村2100亩土地的收储任务,并因成绩突出,被评为石家庄市十九大期间重点工作先进村;东片某村完成了天山产业园占地及建石南路占地等重点工作任务。

3、关于“执行党的组织制度不规范”问题。

针对“个别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考察不严,材料不全,档案填写不完整”问题,一是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规定样式填写《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相关资料,不得缺项漏项,防止出现资料不完整现象。三是进一步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并严把程序关、考察关,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017年全镇新发展党员13名,转正2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1名,全部严格按组织制度履行了相关程序。

4、关于“干部队伍整体结构配备不够合理”问题。

1)针对“丘头镇干部任职时间普遍较长,现有在职干部55人,在本乡镇工作15年以上的就有31人”问题,一是经镇党委研究,镇组织部门向园区组织部门递交了请示,建议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适时按程序录入一批年轻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二是为激发工作动力,对镇部分中层干部进行了提拨推荐和岗位调整。整改以来,镇党委推荐1名年轻干部提拨进入了党委班子,调整了中层干部5名,有效激发了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

2)针对“农村党支部负责人普遍缺乏较高的文化素质,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问题,通过年初组织集中培训、邀请优秀支部书记授课、外出学习观摩等方式,不断提高各村党支部成员工作能力。年内共组织培训会4次,外出观摩3次,受训人数200余人次。在这次两委换届中,充分发挥党委主导作用,坚持“选优选强、调好结构”,下定决心将文化偏低、素质较差的村书记在换届中坚决调整下来,着力选拔培养“一好双强”的年轻村支部书记。

3)针对“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身体偏弱的现象”问题,一是加大了发展年轻农村党员的力度。今后在发展党员时,注重优先培养推荐文化程度较高、年龄较年轻的人员作为发展对象。二是在村“两委”换届时,按照省市组织部门要求,适当增加村班子中4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比例,优化村“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三是加大农村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将培养年轻后备干部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四是鼓励农村致富能手、民营企业家、复员退伍军人等优秀乡土人才换届参选,促其发挥作用、回馈乡里。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针对“思想认识有偏差,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问题,一是镇党委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入整改以来,镇党委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制定出台了《丘头镇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严格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了党政班子成员既负责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坚决支持保障镇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二是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党委书记每年主持召开两次廉政谈话会,围绕主体责任“是什么、怎么抓”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各部门进行深入交流,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坚持并深化履责定期报告、年度考核、述责述廉等制度,完善“承诺+约谈”签字背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镇党委与各村“两委”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般干部签订了廉洁履职承诺书,落实了专项检查等日常工作机制,确保了压力传导到位。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问题。通过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落实“一岗双责”等措施,党员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行为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1)针对“镇机关存在滞留应上缴的财政收入”问题,现已将滞留的资金按要求上缴园区财政局;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镇财政所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规范处理,镇纪委对财政所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针对“村财乡代管不规范,各村普遍存在白条入账现象”问题,一是根据巡察整改意见,镇纪委对问题涉及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镇农经站进行了全面整改,并对各村报账员重新进行了业务培训,针对白条入账的问题自2018年开始坚决杜绝。二是镇政府聘请河北世纪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全镇13个行政村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格整改。三是根据有关规定,先后制订《丘头镇村级权力清单三十二条》、《村财镇代管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规定》等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今后将按照规定限额列支,坚决杜绝超限额使用非发票类收据入账。

3)针对“有的村拆迁专用账户管理混乱,专账中混杂着其它开支项目”问题,镇农经站进行了认真检查,发现某村存在部分征地拆迁账目收支记入村内日常支出账户,没在专户列支等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全镇各村以后工作中认真审核,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4)针对“某村用1500万元集体资金入股商业活动,只召开了村两委会,没有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进行决策”和“某村2016年为两委干部在内的22人发放奖励共计89.48万元”问题,镇纪委进行了初步核查,入股的集体资金已于巡察期间已由村委会主动全部撤回该村集体账户。目前镇纪委已责令该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查,镇党委正在积极配合上级纪委对此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3、关于“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针对“存在有责不问、问责滞后的现象,板子打不到相关责任人身上,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存在好人主义,如:2014年省委巡视组发现的丘头镇违规发放补助、购买物品、违规超配车辆问题,只对主体责任进行了问责,没有对监督责任进行问责”问题,一是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发放补助、购买物品、违规超配车辆问题,已提请园区纪工委对镇原纪委书记做出责令检查处理。二是严格履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强化问题线索排查,严格执行纪律审查程序、时限等制度规范,坚持简单问题快查快办,复杂问题从快速办,做到有责必问,违纪必究。三是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持“一案双查”,严格程序,加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力度,做到效率、文明、安全。

4、关于“镇纪委落实‘三转’不到位,主责主业聚焦不够”问题。

1)针对“纪委书记分担包村任务,缺配副书记,纪检委员都是兼职,没有专职的纪检队伍”问题,一是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下发文件明确镇纪委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担包村任务,全力协助镇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已通过园区组织部门向市委组织部门请示,申请增配镇纪委副书记1名,批复后予以落实。三是配齐配强镇纪委班子,将作风过硬,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纳入到纪检监察队伍当中,现已正常开展工作。今后,镇纪委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针对“发挥职能作用不够充分”问题,一是镇党委支持镇纪委围绕中心任务转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镇纪委制定实施了《丘头镇纪委关于履行纪检监督责任的意见》,收缩战线,聚焦主业,进一步加强对园区和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狠刹“慵懒散奢”不正之风。

3)针对“自办案件少”问题,一是镇党委全力支持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切实把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二是进一步提高纪委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通过学习和教育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党性原则,恪尽职守,秉公执纪,敢于办案。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镇纪委将对所辖区域内的违纪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目前,镇纪委已累计立案5起,结案5起,追责11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6人,责令检查2人,追回违规资金63712元。

5、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1)针对“某村在占地赔偿中,存在超出《农户土地承包登记薄》登记面积,涉嫌套取补偿款”问题,镇纪委对该村土地收储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该村自2000年进行了第二轮土地调整,根据当时全村人口和耕地总面积,人均耕地0.93亩,当时调地方案规定,待国家征占地时一律按当时人口乘以0.93亩计算面积,按实分土地计算青苗费补偿。由于该村在土地收储工作中政策宣讲不到位,土地补偿结果公布不及时,造成群众对政策理解有偏差,2017年12月6日该村已将土地收储补偿方案及结果重新公示并对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针对“某村党总支原委员樊某非法集资问题,在其出现苗头时提醒教育不够”问题,一是镇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对当事人给予了开除党籍处分,并约谈了该村党总支书记,同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点名通报曝光,教育广大干部引以为戒。二是举一反三,对一些涉及违纪违规的苗头性行为提前介入。在发现另外某村有党员干部代办存款业务时,镇纪委及时进行了谈话提醒,当事人认识到存在风险后,已将所办业务与群众进行了彻底清算,消除了隐患。三是今后镇纪委将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对症下药,坚持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建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6、关于“‘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中,有的项目未按规定公告采购合同”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了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反思整改活动,深入查找工程建设管理及招投标全流程所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制定了《丘头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将资质符合条件的5家招投标公司列入数据库,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行为。进入整改以来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1项,通过石家庄招标代理中心履行了招投标手续。

2)针对“一些干部不作为,对个别村收储的土地管理不力,造成部分农户再次耕种”问题,镇政府已和园区建投公司沟通,对于移交的收储土地,镇政府按上级要求移交建投公司管理。现正按相关要求有序移交。

3)针对“有的干部仍然存在吃‘人情饭’现象”问题,镇纪委在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的同时,成立了暗访督导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一律严肃处理,机关干部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整改工作以来,镇纪委共组织明查暗访12次,发现问题2起,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 关于体制机制建设方面

针对“体制机制不顺,部分职能缺失,丘头镇人大、政协、人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部分站所仍归藁城区管理,造成工作衔接不顺,信息沟通不畅,有些工作难以落实”问题,镇党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工作。一是全面梳理了各项职能,结合“双问计”活动,各主管领导积极到藁城区人大、政协、武装部、农业局等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最大力度争取政策落地,工作体制进一步得到理顺。期间,藁城区人大主任带队到我镇就加强人大建设进行了调研;区政协领导来我镇进行了走访座谈。二是教育和引导镇机关干部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不折不扣贯彻上级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政策在丘头镇落地生效。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持续努力,各项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指导,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力度不减抓好各项工作,促进全镇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深化学习教育,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问题整改与分析查找原因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围绕加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着力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三是统筹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任务。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整改助推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在工作任务中体现整改效果,努力为全区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月5日至4月5日)。联系方式:0311—88082413,地址:藁城区丘头镇政府,邮政编码:052160;电子邮箱:qiutou@126.com。 

                         

                           中共丘头镇委员会

                            2018年25




中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628日至815日,市委五巡察组对市发改委进行了巡察1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委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委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整改工作摆到首要位置,采取力措施加以落实,使反馈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及时解决,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将其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力抓紧抓好。先后3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委党组成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充分结合自身情况和分管业务,理清工作思路,对号入座,改进工作作风,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召开整改专题会要求全委干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保持清醒头脑,虚心接受批评,勇于正视问题,变压力为动力,找准差距,改进不足,补齐短板,加快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小组,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委党组深入梳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表,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使每一个问题都有领导牵头,都有处室负责,都有责任人主抓,确保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集中力量,认真整改。 整改过程中,委党组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落实的领导;委党组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每周调度一次整改进度情况,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党组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职责,针对有关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机关党委认真履行督促和监督职责,全程监督各支部整改落实情况;各支部发挥中坚作用,集中骨干力量把落实整改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将整改工作与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内部管理、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融为一体,促进发展改革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3方面15个问题需要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13个,基本完成2个;制定了3方面15项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已落实整改措施15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不深入,履行政治责任不到位,违纪违法案件一度频发”问题。在全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方案》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委集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增长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还有差距,当好参谋助手的前瞻性、针对性、指导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超前意识、主动意识和创新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我委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方面的工作情况,要求党组成员和处室及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发挥发改委的参谋助手作用。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后四个月经济工作的安排意见》,组织相关处室到县(市、区)督导调研,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做好煤电油气运生产生活要素供给,确保采暖期热电企业存煤和企业、居民生产生活用油用气充足,重点加强了与中石油天然气北方销售公司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争取天然气气源,在确保民用的同时力争工业用气不减量。二是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全力压减钢铁产能,派联合督导组驻厂敬业集团抓好督导落实,按省时限要求拆除450立方米高炉,完成省下达的52万吨炼铁产能压减任务;稳妥推动僵尸企业出清,出台了处置实施意见,珍极酿造集团、市动力机械厂等4家企业将于年底前退出市场;稳步推进全市“双代”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全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累计为企业和群众减负20亿元。三是努力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提升省会首位度等方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加快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省会首位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落实力度不够。2016年全市计划竣工重点项目100项,实际竣工90项,未竣工10项”问题。全面实行项目建设“六个一”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制约难题,组织了三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和一次观摩拉练活动,为项目早落地快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对2016年未竣工10项项目进行了逐一核查。经核查,未按计划竣工的10个项目均为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没有政府资金投入,不涉及损失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推动全市项目落地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精准发力不够”问题。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全市“十八大”以来立项的5606个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清理发现问题2625件,涉及金额395.1亿元。针对清理发现的问题,按照省项目落地难问题整改标准和分类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进行追责问责的问题2016件,涉及791人。针对巡察组提出的精准发力不够的问题,组织对项目落地难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及时总结和回访,查找不足和差距,建立了长效机制,以制度规范项目建设,有效避免了项目落地过程中的人为因素。

(二)党的建设方面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的不严格问题。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印发中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石发改党组﹝2017﹞27号文件),规范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组织班子成员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执行的不够好。主要是以会议纪要代替会议记录和有些会议材料如大额付款相关材料,没有随议题清单送达参会人员,影响会上发言讨论质量问题。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彻底整改,做到了会前提前收集会议材料,及时发放到各委领导手中;改变了以会议纪要代替记录的做法,并确保记录完整真实。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不规范。在四个必谈上政治性不强,谈工作多、谈思想少,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谈心谈话情况记录表存在内容雷同、简单堆叠的情况,不够严肃问题。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石发改党组﹝2017﹞27号文件),按照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严肃认真进行“四必谈”,并做到“四谈到”对班子集体的问题要谈到,对自身的问题及整改的打算要谈到,对方的不足和改进的建议要谈到,对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要谈到,谈话做到实事求是,记录完整。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议事决策不规范,存在列席人员参与会议表决问题。根据反馈意见,我委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并认真执行,确保党组会议事决策规范。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参会人员及参会议程,强调列席人员在党组会上不参与会议表决。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责任不落实,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处室、部门、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如仍有3个直属企业党员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担任本单位的党支部书记问题。要求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分管处室、部门和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明确直属企业把党建工作要求确实写入公司章程,落实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直属的3个企业已全部整改为党支部书记由董事长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支部副书记,粮食产业集团由董事长兼任党委副书记。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建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为学习而学习的现象在一些支部还普遍存在问题。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党建工作培训,全委党员干部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集体领导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做到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支部存在活动记录突击补写、应付检查的现象问题。进一步落实基层组织工作责任,明确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中,各支部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全程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见成效进一步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确保所有党员按时参加党支部的 “三会一课”,对“三会一课”的内容,各党支部要事先有准备、有安排,要重点突出、记录规范进一步加强对支部活动的督导检查对各支部组织安排学习十九大精神情况及活动记录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支部限期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重视,政治意识不够强,两年间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委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负直接责任,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完善通报曝光”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2017年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37次,传达学习市纪委会议精神、通过典型案例共计13次,有力的促进了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实。部分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处室教育不够、监管不严,致使自己分管的有些处室不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有的处室对申报材料附件的真实性不进行审查或重点抽查问题。进一步落实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要求班子成员把廉政风险防范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对分管单位(处室)和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风险点,结合要审核的业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落实好审查把关责任。进一步完善了《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加强了对分管处室的管理和监督,加大了对业务工作的审核把关力度。针对一些处室对申报材料附件的真实性不进行审查或重点抽查问题,要求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组织对申报材料和项目逐一实地进行了回头看。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些处室以空间不足为由,不留存上报省发改委的申报材料,客观上造成对权力行使过程难以进行监管,存在自由裁量权较大、权力失控风险问题。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委内处室公文和文件资料管理,要求每个处室和委属单位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管理,特别是上报中央和省的重要材料,做到一律按照规定存档留存,确保归档材料规范完整真实,杜绝随意性和不规范等问题。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委机关不落实两次审计报告要求,财务监管缺位,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委属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了核查,对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已责令限期整改。今后,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内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和委属单位财务资金内部监管。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委党组虽然在落实巡察整改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非一日之功,有些问题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关注,从长远考虑,在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做出进一步的努力,力求取得实效。下一步,市发改委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双抓双落实,两手均衡用力,拓展运用巡察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不断提升全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目前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力,直至整改见到成效;对尚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加快进度、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坚持边抓整改边建章立制,本着务实有效、便于操作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用、机关党建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努力构建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党组工作制度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4+1”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规范支部学习、会议记录、廉政约谈等工作,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和问责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有效推进作风转变。

(三)以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发展。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做到整改的所有问题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又通过整改提升工作实绩,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以锲而不舍的精神、以滚石上山的韧劲、以决战决胜的勇气,下大力气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运用好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25日至45日)。联系方式:电话8668869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东路216号市发改委;邮政编码:050011;电子邮箱:jgdw86688410@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