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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二)

来源:bet365娱乐场官网   发布时间2018-02-05 14:46:02

中共石家庄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17年6月19日至8月15日对石家庄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7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公司党委坚决贯彻和积极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意见,立即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意见,将整改任务逐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公司党委从政治责任感的高度出发,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巡察组的要求,逐条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学习有关国企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化执行力,提升“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夯实整改基础、坚定整改决心、注重整改成效,确保扎实有效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进行,实现整改全部到位,为强化公司党建工作和管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正视问题,逐项整改,全面提高。

    巡察组反馈意见所发现并且指出的主要问题,客观中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时效性。公司党委对此高度重视,虚心接受,正确对待,落实整改,循序解决,同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以全新的姿态投入整顿改进,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赢得整改新突破,创出新水平,向上级党组织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政治成效和经济效益为石家庄市的建设事业做出新贡献。

(二)强化领导责任。

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景立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总经理吕国民同志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乔中水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组宣部长李咏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王艳同志、组宣部副部长赵翠杰同志。

制定了落实十届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要求,进行任务分解,检查落实情况。巡察期间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要求对巡察出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当即改进的提出时限要求,抓住问题不松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促进全面整改,不仅整改到位,还要建章立制巩固提高。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有的放矢,求实效,重实绩。以此次整改为契机,结合公司实际,修改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真正解决公司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快速提升公司党建和治党管党工作整体水平,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组所指问题的责任范畴,把解决问题的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制定具体措施,组织实施。

在整改的基础上,建立长效配套工作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常态。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的有利机遇,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公司党建管理等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过程。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 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由党委书记、副书记任责任人。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党委成员深刻反思,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差距定措施。结合公司实际,剖析前期对上级指示精神落实不够的原因,党委书记、副书记做了自我批评,认识到还没有真正把公司党建工作提高到新的境界。因此,修改和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集体领导制度》,明确了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形式、议事程序要求、党委会决议的执行和监督等。党的十九大召开之时,公司党委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实况,会后立即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十九大报告,之后又组织收听收看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在公司形成了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条幅,各支部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必要的设施,形成浓厚的政治氛围。党委委员、支部书记深入车间处室讲党课,宣讲十九大精神。提出了党建工作一个主题、两个内容、三个作用、四个落实、五个到位的总体思路,明确党委在公司的核心地位和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公司贯彻执行,把党委会讨论研究作为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把公司党建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党建与法人治理相结合。依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党委冀组字[2017]12号文件精神,把党建工作内容纳入《公司章程》工作已经上级审批,2017年7月份进行了工商部门变更备案,此项工作已完成。

2. 党委领导不够坚强有力问题。党委书记、总经理共同承担了解决这一问题的责任。主要针对发挥公司自身化工基础优势和技术力量优势,加快搬迁后三期工程步伐,以党建促发展,借助党的十九大东风乘势而为,尽快形成公司扩能发展增效的亮点。目前,三期工程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统筹安排基本到位,一是前期项目备案、安全评估、环保评估;二是工艺设计、设备制造、仪表电器、土建施工;三是现场施工和开车生产前期准备。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积极推进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度,目前已经完成下列工作:(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和评审;(2)安评报告通过评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3)土建设计工作完成,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毕;(4)施工图设计完毕;(5)消防现场审核完毕。公司将按项目工作进度安排,保证资金投入,积极完成所有审批备案手续。考虑到冬季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及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求,计划2018年采暖期结束后,正式开工,争取早日建成投产,实现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明确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景立和党委委员负责。党委委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相互督促相互监督共同提高。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公司发展和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新的高度。组织生活方面,规范和落实党委委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位委员不仅参加党委的组织生活,分别参加各自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思想交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修订完善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内谈话制度》,严格程序推进落实,坚决防止组织生活形式化。民主管理方面,按照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和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利用职代会、股代会、公示窗等形式推进厂务公开,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修订和完善了《厂务公开管理制度》,充实职代会审议材料内容,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公司有关管理、人事、生产、经营、投资、发展等重大决策事项,一律事前提交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之后按程序通过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公司纪委参与全过程,发挥监督作用。同时纪检部门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在整改过程中重新修订完善了公司内部《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实施细则》。在日常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中严格按制度、按《实施细则》、按国家政策、按流程和按程序办事,建立完备的备案备查各项基础台账和手续。

2. 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实问题。明确了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景立、党委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的职责任务。按照公司党委的统一布置,党委委员能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各车间处室,了解基层党支部工作现状、面临的新情况,通过参加支部活动、参加支部集中学习,通过讲党课、谈心谈话等,掌握第一手资料。根据党建活动需要,建立党支部党员活动室9个。党委拨出专门经费,统一配备全新的桌椅和文件柜,统一购买发放宣传标语、学习资料,基本做到了全体党员人手一册。公司党委制定了学习安排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各个党支部都自觉落实学习计划、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从目前党员队伍的整体状态来看,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学习的自觉性和普遍性比以前有明显进步,比如每个党员都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党支部活动专栏不断更新内容,形成了良好的政治氛围。下一步还将继续推进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公司实际相结合,以检验政治觉悟和政治责任的效果为目的,开展全公司范围的征文活动,把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体现在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的实际性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重要环节缺失问题。明确责任人为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景立、党委委员总经理吕国民和党政班子成员、组宣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参照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首先修订完善了公司内部《干部管理制度》,包括原则、条件、程序等按要求进行。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干部推荐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实行招用公开、民评公开、考察公开、录用公示等具体办法,突出民主程序,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比如近期公司拟增补一名生产调度,按公司的履职范围此岗位属中层副职,为了规范选人机制,发挥民主作用,公司严格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班子成员、纪委成员、相关处室车间负责人、职工代表等,从业务能力、政治素质等方面提出要求和条件,由参会人员广泛讨论,填写民主推荐表,经过汇总选出两名考察对象,再次进行考察摸底,确定初步人选,经公示后,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充分体现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广泛性,给予敬业奉献德才兼备公道正派的人才提供发展平台,有利于发现人才和激发青年人才的成长。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 落实全面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明确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景立同志全面抓、抓全面。党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措施办法,首先组织党委委员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最近,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使大家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进而提升“四个意识”,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使公司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持之以恒,党委会上刘景立同志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要求大家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吸取教训,真正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同时完善制度、制定计划、落实措施,先后完善和修订了《党内谈话制度》《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等,坚决按制度办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坚决以身作则发挥表率,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越雷池不闯红线,自觉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2.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问题。明确纪委书记乔中水同志负责整改。在公司党委会上,乔中水同志作了自我批评,检查认识误区履责不严。表示加强学习提高监督执纪自觉性,全面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细抓实。一是进一步扩大和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宣传范围和力度,认真履行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提高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力,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多请示多汇报多交流沟通情况,把工作做到更加细致更加深化。二是加强对班子成员、重要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参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比如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设备采购招投标等采用实录记载参会人和纪委书记签字背书的办法,推行责任追究制。三是组织纪检人员学习专业知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辨别能力和监督执纪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四风。比如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5年公司刚刚搬迁到循环化工园区。公司办公楼是随企业整体搬迁项目建设的,2011年设计,2012年完成施工。办公室原设计是按照化工生产管理特点,结合主管领导办公兼召开分管专业会议的需求进行设计的。搬迁后,公司全体职工从上到下投入新上设备装置开车生产,争分夺秒抢时间进行生产装置的试生产,边试边整改。政策界限没有把握清楚,没有及时跟进,主观认为股份制企业这方面没有明确界限。公司搬迁任务重工作量比平时多出了好几倍,先完成搬迁任务,全力以赴实现原厂区全部搬清、新厂区开车达到基本正常,全部精力放在了试生产安全无事故取得经济效益方面,其它方面事情先缓一缓之后迎头赶上就可以了,放松了要求放缓了时限。通过这个教训举一反三,对照《准则》《条例》积极查找问题,应当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齐头并进,整改过程中对三公经费、公务用车等情况进行了重新检查。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重新进行梳理整改,完善公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办法和内容,修订了《厂务公开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等。

3.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巡察组巡察期间指出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后,公司党委立即进行了全部整改,整改后公司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符合标准。针对这个问题公司党委连续多次召开会议,就办公用房超标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认识到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站位不高;总以为对股份制企业没有明确要求,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重视生产、安全、效益,过多强调客观。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了自我批评,深刻反思,以此为戒,深刻剖析原因,找出了自身认识方面存在的差距,意识到思想上重生产重经济轻党风廉政建设的危害,全部做出深刻书面检查。知耻而后勇,吸取教训,纠正错误,加强学习,突出政治,提高执行力,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执行过程中按制度要求进行各项流程的操作,在制度层面从严从细把控各个管理环节。同时在公司范围内广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从而更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要求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从规范公务用车到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规定,发挥各个管理环节有效控制作用。根据政策和公司实际,合理编制“三公”预算。落实市国资委印发的石国资[2016]187号文件《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严格审批手续,纪委监督管理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通过巡察组对公司的巡察,使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虽然对于提出的问题在工作层面进行了整改,然而,需要继续整改的还有我们的思想观念层面,因此,从公司党委做起、从班子成员做起,强化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党委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对标巡察组的各项要求,从思想深层次找根源,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下一步公司党委将继续按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突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将公司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创造出风清气正的创业氛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石家庄市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我们下一步工作目标是将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持久性,检查和总结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各项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充实内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四风”,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带好队伍做出新贡献。

市委组织开展的政治巡察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通过对白龙化工党委的巡察,极大地促进了公司党建工作向前推动,巡察组提出的建议意味深长,明确提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是指导我们公司党建工作的方向性建议,我们坚决采纳认真落实,公司党委根据巡察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开展深入持久的党风廉政教育,全面加强公司党组织建设,结合公司实际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决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委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不折不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折不扣执行上级党委指示精神。更加认真地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宣传贯彻省委精神、落实和执行好市委指示精神以及市国资委党委的工作部署。坚持开好党委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杜绝出现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真正发挥好纪委监督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月5日至4月5日)。联系方式:电话0311-87170091(工作时间);邮政编码:052615;电子邮箱:bailongchem@126.com。 

 

中共石家庄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8年25



中共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中旬8中旬市委六巡察组对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巡察11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中共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全力推进、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全局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航定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求全局各部门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认真查摆不足,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二是精心策划,全力推进。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推进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明确了局党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米志奇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跟踪问效,保证效果。为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能够按要求、按时限整改到位,局党组书记牵头,组织办公室、局直党委等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督促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共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确保各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巡察工作期间,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接到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5件,到目前,了结1件,在查4件;下达监察建议书1份。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代替党组会决定三重一大’”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共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程序和要求,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杜绝由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代替党组会决定“三重一大”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谋划工作不够超前”的问题。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规划,对照北京、天津及长三角地区,找差距,补短板,按照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要求,县县通高速和万人一公里的目标谋划市域高速公路网。一是加快高速路网建设谋划,目前,南绕城高速、西阜高速、平赞高速、津石高速和石衡高速公路正在加紧建设,同时积极谋划衡昔、清新、石忻、机场高速4个高速公路项目全市高速公路网建成后,高速公路总里程将达到1200多公里,形成“三环五纵五横”的高速路网格局,实现县县通高速,进一步增强了与京津及周边城市联系,为将石家庄市打造成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第三极”提供支撑。二是谋划城区高速公路城市化改造,围绕新元、石黄、青银、石太、南绕城高速现状收费站,以提高城市交通通行能力为重点,制定“撤9建7”改造方案,将绕城高速公路以内95公里高速公路作为城市快速路进行使用。目前,我市负责的项目正在按程序向省交通运输厅报批,省管高速公路项目也已开展前期研究工作。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重大并有社会影响事项政治敏感性不够”的问题。一是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牢牢把握舆论的正确导向和主动权,加强与省、市宣传部门沟通,及时发现和化解舆论隐患。修改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书江同志为新闻发言人,负责重要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政策解读答疑。二是加强自媒体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微博加大了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发布了“交通创城记”“十九大交通谱新篇”等稿件,共发布微信微博46条,树立了良好交通形象。三是加强传统媒体宣传力度邀请省市媒体对全省“一号工程”太行山高速公路建设进行全方位跟进,同时联合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石家庄发布推出纪念石家庄解放70周年大型主题报道《70年城市骄傲高速公路:拉开城市发展框架》,纪录片《京畿通衢》,展示了交通发展新成就,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交通运输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方针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传达、学习、贯彻有关精神存在死角,主观意识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存在传达层层递减、贯彻层层递减、落实层层递减”的问题一是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对于中央和省市的新精神、新政策,做到两个工作日内汇总相关学习内容及要求,并传达至各基层党组织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收集相关文件,编印成“中心组学习资料”,全年已汇编12期,严格考勤制度,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对全局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有奖有罚,营造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

3.关于“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不力”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全市存在路段清扫不彻底,施工土方没有防护网,洒水降尘没有全覆盖等现象”的问题。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印发《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治理责任明细表》《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严管公路工程施工扬尘十二条》等制度,为工作开展提供依据、提出要求、规定标准和时限。加强组织领导,成立3个治污工作督导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各项重点工作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二是强化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加大设备租赁及扬尘重点路段的清扫保洁力度共计出动清扫车2.35万余辆次,水车2.34万余辆次,出动养路工46.97万余人次,确保道路整洁无扬尘。三是强化道路施工工地抑尘措施。严格落实严管公路工程施工                                                                                                                                                 扬尘十二条,确保施工中易扬尘物料严密覆盖,易产生扬尘的取、弃土场全覆盖。四是加大治超工作力度,确保道路运输无扬尘。共出动执法人员1.9万余人次,查扣超限超载车辆6039辆,卸载货物12.9万余吨,纠正或处罚飘散、遗洒车辆517辆次。

4.关于“精准扶贫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谋划精准扶贫项目少,脱贫效果不明显,精准发力不够,扶贫产业结构单一,创业优势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学习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新政策,将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对建档立卡人员分类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增强贫困人员可持续脱贫能力。三是走村入户宣传政策,完善台账,做到扶贫工作有思路、有计划、有措施,保质保量完成精准扶贫任务。四是加大特色产业扶持和宣传力度。结合驻村实际,引导人民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意志,做到扶志。帮助两委班子转变思想观念,开拓思路,创新路子,做到扶智,真正把特色产业发展起来,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共补助4个贫困县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63亿元,约占全市总补助资金的77.5%。派驻7个驻村工作组到贫困县开展精准脱贫工作,筹集资金847.2万元,各村的生产水平、生活质量及医疗条件明显提升。

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的不够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到位、不深刻、存在形式主义、敷衍,谈心谈话重机关、轻基层现象”的问题。一是参照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管理办法”,对会议时间、会议内容、责任追究等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全局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二是组织《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方法的专项培训,不定期抽查记录情况,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一把手的关键作用。指导班子成员做到自我批评高标准、严要求,不护短、不遮丑、不怕痛,相互批评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相互团结,不乱扣帽子,不打击报复。四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蹲点调研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联系点谈心谈话做出具体安排,扩大覆盖面。

2.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虚化弱化,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些直属党委长期空缺基层党委书记,党务干部建设滞后”的问题。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配备空缺的基层党委书记。目前,公路管理处和原公路路政管理处(现已整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两个单位的党委书记已正式上任。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建开展不扎实,重业务、轻党建,部署任务多,督导检查少等”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化载体、创新方式,结合交通特色和行业特点,开展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创建活动,提高参与积极性,使党建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制定了党支部建设考评实施办法,对教育工作落实、党内生活规范等各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细则作为年终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的主要内容。至少每季度对基层党支部进行一次党建工作检查,对党内重大学习教育、创建活动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督导检查,做好记录,不定期抽查各单位检查记录及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

3.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干部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超指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关于原市运输管理处(现已更名为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超配2名正科级干部市公路工程管理处超配2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问题。在次全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中进行消化处理,并严格按照市编办核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杜绝出现新的超配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超编”的问题。经认真核实,我局下属石家庄公路主枢纽组织管理中心公路路政管理处(现已整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运输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现已整合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等单位超编问题大多是由于历史或政策原因造成的,我局将在自然减员的基础上,严格控制进人,杜绝超编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些领导干部在一个单位、一个岗位任职时间过长,工作不超脱”的问题。今年经市委研究提拔重用了7名干部,其中,2名同志由局机关交流到事业单位,1名同志由事业单位交流到局机关,1名同志由事业单位交流到企业,1名同志在事业单位之间进行了交流。抓紧制定《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问题。一是制定档案复核方案,细化复核范围、复核内容、复核重点、复核方法、复核要求等事项,重点复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在全面把握档案真实性、连贯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如实做好复核、登记、整改等工作。已完成对公路管理处、市地方道路管理处等单位档案复核工作,共梳理出关于“三龄两历一身份”、材料是否规范齐全等方面问题20余项,已限期完成整改 二是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针对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三是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严把档案出入库审核关,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档案收集归档,采取日常收集与定期收集相结合,重点收集与普遍收集相结合,使档案内容更加全面完整。严格干部档案审查,对于新入库的档案材料,要求各单位先行审核,由局最终核查后入库保管,确保人事档案材料完整真实,符合规定。

4.关于“基层党组织活动不到位,组织缺乏创新”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委负责人和机关处室负责人谈心谈话较多,和基层干部谈心谈话较少;部分基层支部组织活动仅限于上级布置规定内容,活动内容单一,缺乏创新等”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基层党委负责人深入一线,带头落实谈心谈话要求,充分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真实想法和需求,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组织局直各单位以现场观摩交流的方式,对优秀基层党建单位进行学习,提高了基层单位的学习积极性,直观地找出了自身建设与先进组织间的差距,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推动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提高广大党员的参与度。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抓得不严不紧,对下属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松懈,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好。纪检监督责任缺位,没有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的问题。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结合上级新要求和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完善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提出了12项具体要求。二是将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到“三个紧盯”。紧盯责任主体,督促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制定和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方案。紧盯干部群体。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四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紧盯违纪个体。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四种形态”处置办法和“一案双查”的要求,敢于亮剑,铁面执纪,该追责的严肃追责。

2.关于“‘一问责八清理微腐败两个专项活动仍需进一步深入开展”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清理中发现的有些问题是新产生和旧病复发,有些问题不能做到立整立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要进一步扎实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活动进展缓慢”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分析原因,责任到人,对症施治,限期整改。抓好制度的修订和完善,针对发现的问题,紧贴整改建制度,创新机制堵漏洞,把清理整改的结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共发现“一问责八清理”问题595个,已基本整改完毕,问责35人,建立完善制度58项。加强对基层“微腐败”专项活动的督导检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对活动中发现的2个问题线索均已查结,下达监察建议书1份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4年以来,交通局下属单位仍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消费、滥发福利、吃拿卡要”的问题。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入手,从严加强车辆管理、财务管理、食堂管理等,紧盯窗口单位、执法单位、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单位,采取自查自纠、经常性检查、节假日突击检查、不定时明察暗访等方法,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执纪问责。对屡发或违反多项规定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始终保持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严要求、零容忍。

4.关于“基层廉政风险防范薄弱”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基层单位纪检监督力量不到位,主业不突出,执纪问责力度不够,三转不到位;对关键领域、重点项目、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监督制度不健全,对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最末端部位监督少;交通局下属党委纪检书记兼职普遍存在,纪检工作滞后,党的领导作用和党内监督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加强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建设,配齐纪检监督力量。对局直单位纪检组织力量配备情况进行了调研,摸清了情况。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石纪办〔2016〕24号)要求,今年上半年逐步在设党委的局直单位设立纪委,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纪委书记专职专任;在设党总支、党支部的单位设立纪律检查委员,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所有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业主单位全部签订廉政合同,强化廉政责任。在市路桥建设集团开展向项目部派驻纪检监督员试点工作,将纪检监督覆盖到公路工程建设第一线。目前,已在28个项目部派驻了纪检监督员,待经验成熟后在全系统推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以此次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继续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工作。通过抓整改,改进工作作风,提振精神、凝聚士气,以整改成果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以身作则,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责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切实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各项整改工作之中。

二是围绕突出问题,扎实抓好后续整改。持续用力深化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要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要紧盯不放,逐项跟踪问效,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整改成果。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边整边改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整章建制,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做到监督权利的运行,切实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月5日至4月5日)。联系方式:0311-8781915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00号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jtysjbgs@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8年2月5日



中共石家庄国大集团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石家庄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6月中旬至2017年8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国大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国大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管党治党不严,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抓好巡察整改,既是公司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肩负的政治责任,又是实现公司健康发展必须做好的工作。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市委企的要求与巡察整改的责任扛起来。公司党还把巡察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形式作了内部通报,要求层层传达学习,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公司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切感受到了巨大的责任和压力,切实认识到了抓好巡察整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司依法治企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机遇,也是对公司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的全面考验。公司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上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公司的主要工作,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坚决的态度和措施,全力以赴抓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公司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以白岩同志任组长、何斌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11月份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2次、全体干部会议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每周通报巡察整改情况,加强工作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公司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9个具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党委领导班子弱化,没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的问题

一是完善党委领导班子建设。2016年11月由集团提报党委换届,国资委党委于2017年2月批复,任命白岩、于树中、李宗力、何斌、汤文崇为集团新一届党委委员,充实完善了党委领导班子,明确了党委委员工作分工。二是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了《公司党委工作规则》,修订了《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党内制度把党委会的作用突出出来,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三是落实党要管党责任体系,明确公司党委抓党建的责任清单,制定了《公司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从制度上确立了公司党委党建工作责任的主体地位,明确了公司党委、党委书记、下属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等责任主体和党建工作职责,细化了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形式、责任追究情形和处理方式,强化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意识,从严从实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针对公司无法召开董事会、监事会问题,公司党委已向市国资委申请,请求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公司完善董事会、监事会人员。

2.针对“四个意识不够强,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公司党委进一步完善了学习方案,狠抓学习方案的落实,公司党委为每个党支部购买了“三会一课”笔记本,规范了会议记录格式,建立了支部学习档案,采用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化对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认识,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公司10月20日召开了党委扩大会,对十九大报告进行了集中学习和讨论,11月20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章程》,领导干部和每名党员每次学习后都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公司成立专门督导检查小组,对每名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察,调阅学习笔记,督查学习效果。

3.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没有严格落实,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问题

一是强化了党的领导地位。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确保研究问题事前进行有效沟通,使参会人员了解情况,充分发表意见,杜绝“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现象。二是完善了决策程序。修订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明确了15“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意见,加强调研论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同时按程序将决策形成的决议,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市国资委,经市国资委批复后再行实施。三订了《“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办法》,把“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生活会、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杜绝违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问题的发生。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组织涣散,党员管理涣散”的问题

首先对所属单位党组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没有隶属产权关系的基层党支部,愿意成建制转出公司党委的,报国资委党委批准后,在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将2个党总支、12个党支部整建制转出国大集团党委,其中包括:石家庄国际大厦酒店党总支、河北省建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党支部、石家庄晴川房地产开发公司党支部、国御温泉度假小镇有限公司党支部、河北国大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党总支、河北国大置业联合党支部。整建制转出党员共计239名,解决了延时数年的难题,彻底将集团党组织关系理清理顺,为下一步的公司党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对有隶属产权关系的基层党支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各项要求,组织落实好各党组织的党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并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集中约谈了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组织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作风建设方面的有关内容,要求各级党支部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制定学习计划,精选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要求每年学习次数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要学出本领、学出成效。三是加大督促考核。加强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考核,要求各党支部建立完善的支委会工作规则和相关的配套制度,抓落实,重成效。

2.针对“国大集团党委的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流于形式”的问题

强化“四个意识”,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是巡察整改期间,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成员结合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撰写了发言材料,把自己摆进去,查找自身原因,勇于承担责任,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针对性增强,避免了避重就轻,讲质量、重效果,做到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二是各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公司党委安排专人参加了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规定了具体内容,要求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监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过组织生活。各支部从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制定组织生活计划,并预先做好通知,以便提前协调工作矛盾,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经常性。

3.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的问题

公司党委通过强化制度、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基层党建提升和整改落实工作,激发了基层党组织活力。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支部“三会一课”管理工作,健全和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基层党支部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支部当前学习的中心内容,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二是狠抓落实。组织各党支部落实“两学一做”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 “三会一课”即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时,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中心学习内容,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良好氛围。公司党委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单行本、《中国共产党章程》单行本、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笔记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笔记本等书籍和学习笔记本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每名党员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认真写出心得体会。各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建立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档案。各党支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文字、图片、影像等相关资料也要保留完整。三是检查考核。公司党委定期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与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评先评优和党员民主评议挂钩。对没有落实到位的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不予评先评优。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重缺失”的问题

首先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补齐了2016年度述廉报告,按照职责分工,把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紧卡实责任。一是明确了责任和要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领导班子落实“两个责任”提出要求,使基层各单位开展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求党支部书记也进行述职述廉,每年各单位党组织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配齐了人员,完善了制度。在年初的党委换届大会上,完善了公司纪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并按照纪委工作的要求,重新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组织集团内部巡察,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用”,聚焦主业,严控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使监督监察落到实处。四是关口前移,强化抓早抓小。通过重心前移的方式,提升教育、监督和问责实效。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谈话活动,对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做到全覆盖,每年进行一次廉洁谈话,重点对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行政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轻微违纪但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通过谈话方式,及时提醒约谈对象改正问题,有效遏制问题严重化。

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严,‘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公司党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坚决防止边反边犯。通过进一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与自查,提高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对现有的公务接待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与完善,建立业务接待费用监管责任制,各司其职,防堵漏洞,确保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做到全覆盖,每个季度由公司纪委牵头组织对业务招待费、高管人员职务消费等专项费用进行审查和监督。

3.针对“国大集团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公司党委、纪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查找公司在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及“微腐败”两个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深刻整改。一是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同时再次加强“一问责八清理”的落实,明确“两个责任”。解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四个方面认真对照自查按照两个专项整治要求逐项进行清查。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二是针对“微腐败”活动把握工作重点,纪委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

公司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形式收线索, 开展“不做为、慢作为、乱作为”、“小金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治理“微腐败”活动2017年在“不做为、乱作为、慢做为”活动中,处理案件2起。

三、下一步的打算和措施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国大集团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不仅有力促进了公司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而且倒逼内部改革,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公司广大党员干部也在巡察及整改期间,经受了一场深刻的党性洗礼和警示教育,思想认识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下一步,公司党委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整改成果,着力构建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尽快使企业摆脱当前困境,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稳定。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企业党建思想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深入推进党建“五化”建设,激发党建创新活力,不断开创企业党建新局面。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

2.抓住石家庄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有利契机,弘扬创新精神,加大管理创新、经营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弘扬坚守精神、工匠精神,向市民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团结带领全体员工走出低谷、重塑辉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25日至45日)。联系方式:电话8667588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裕华区仓丰路36号国大集团党群办;邮政编码:050021;电子邮箱:gdjtdqb@126.com 

           

          中共石家庄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825



中共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17615日至818日对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2017年11月8日,制定下发了《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赵路新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整改方案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3大类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29条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组书记赵路新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同时,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赵路新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多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分类整改,统筹兼顾。我局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

(五)建章立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人事、党建、纪检等各类规章制度。整改期间,我们及时通过市国土局网站、宣传栏等渠道向干部职工通报,积极接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巡察以来,我局按照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原则,积极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国土局全体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有了明显转变,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政治学习重视不够问题,我局及时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计划,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省、市重要会议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并做好会议记录。11月份以来,我局连续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班子成员之间就十九大提出涉及国土工作方面的新要求进行了深刻研讨,并认真撰写了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全局性工作担当不够问题,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大了重点工作督导力度,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在查处违法用地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卫片执法集中拆除整改工作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拆除整改氛围,违法用地比例下降幅度较大。2017年以来,全市已整改到位违法用地面积49105.8亩,其中耕地面积30447.8亩,违法占用耕地整改到位率77.65%,全省排名第五。同时,继续加大占补平衡项目督导力度,提高审批工作效率,缩短立项时间,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占补平衡项目验收59个,新增耕地12358亩。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标学习先进不到位”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深刻地反思,切实加大了对标学习先进力度,在认真学习先进地区国土资源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切实推进改革深度和广度,提升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一方面,改革土地收储制度。在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市现有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2017年8月9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若干意见》(石政发〔2017〕37号),不仅解决了工业企业、商业项目及开发商等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建设规划、随意占地倒逼政府的问题,还有利于经营城市,变薄地为厚地、变生地为熟地,增加市、区以及村集体收入。目前,全市土地储备专项规划已完成初稿,“整案制”做地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其中长安区东古城村已整理出1000亩净地,预计可实现政府收益51.96亿元。另一方面,建立了补充耕地资金帐户,2017年2月28日,制定了《关于补充耕地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资金紧张、补充耕地大的造地县给予资金支持,提高了各造地县积极性,促进了占补平衡工作开展。同时,继续健全占补平衡指标市场化配置机制,2017年11月23日,公开拍卖了2080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总成交价4.53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组卷需求。此外,还紧紧抓住我市被列为全国国有土地二级市场试点的契机,制定了《石家庄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的实施方案》,2017年5月18日已经国家批准11月28日,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中心正式揭牌,全面开始运行,主要负责市内四区(包含矿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等工作。   

  2.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研究强化党的领导工作不够”的问题,我局重点围绕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健全了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召开1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局党组成员每年要按照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安排定期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以业务任务代替政治思想工作”的问题,我局从严把好“思想关”,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力度。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各党支部也分别按照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学习研讨,最新辑印的《党的十九大文件汇编》、《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印发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修养和理论素养得到极大提升。11月17日,邀请省国土厅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陈兴胜同志到我局宣讲,组织全局党员集中收看宣讲团报告会。11月24日,局党组书记赵路新同志也专门为全系统党员同志讲了专题党课,并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对今后工作提建议,进一步明确努力的方向,全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党的领导缺失”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各党支部书记和处室、单位行政负责人作为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同时,组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确保将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每年初听取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汇报。

3.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的问题。

针对此方面问题,我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措施,加强重点工作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并组织相关处室制定相关方案,强化推进落实。截至目前,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保障土地供应方面,不能满足省会经济快速发展需要”的问题,加紧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认真梳理历年批而未供土地信息,逐宗逐项目分析批而未供原因,列出详细的批而未供土地清单,具备供应条件的应立即启动供地流程。不具备供应条件的及时分析原因,集中力量进行整改。目前我市供地率达到66.1%,位于全省前列。同时,统筹做好辖区内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所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作,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快施工进度,努力破解补充耕地的“瓶颈”制约。健全项目组卷报批协调机制和盯办机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的协作联系,重点加快国家线性工程、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组卷报批,专人负责、跟踪盯办,充分保障项目用地组卷报批需要。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严格土地管理方面,违法占地和土地闲置浪费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有偿收回、置换土地等方式进行处置,闲置土地及时依法盘活利用。2017年累计处置闲置土地7984亩,其中市委第七巡察组提出的8宗闲置土地问题已解决,全部处置到位。二是做好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卫片执法集中拆除整改工作专项行动,通过拆除和补办手续两种主要手段,集中力量对违法占地建筑物进行坚决拆除,违法用地比例大幅下降。特别是查处了省国土厅督办的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168.76亩耕地的案件,涉及两宗违法占地均已处罚到位。同时,健全了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了巡查力度,防止出现新的违法占地。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督导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力度不够”的问题,在缺乏资金的情况下,我局转变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推进矿山关闭及矿山复绿工作。一方面,积极向市政府请示沟通,市政府已同意取消59家露天矿山关闭任务。(其中巡察组反映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因采矿权延续到省国土厅复议的八家矿山问题已不存在;平山县祥瑞达矿山诉讼已撤诉;平山县恒信硅石场诉讼再次二审已上诉至中级法院;平山县兴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讼二审已终审。)另一方面,狠抓矿山复绿工作。利用土地复垦对矿山进行复绿。对25o坡以下、适宜土地整治的区域,实施开发复垦,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目前16个适宜实施开发复垦矿山正在抓紧设计。同时,引进社会资金对矿山进行复绿。其中,井陉矿区正在与第三方进行协调,计划利用第三方出资和转型利用方式进行复绿;井陉县正在探索全产业矿山资源整合试点,从搅拌站使用石料入手,规范矿山开采行为,鼓励和支持有实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大型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对矿山进行复绿。目前,矿山整合试点方案已报省国土资源厅。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的不好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活动,组织局领导班子认真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以及十九大精神,增强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与沟通交流,对发现的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扯袖”,敢于红脸,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2016年7月11日,修订完善了《中共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应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今年以来,我局已经召开20余次党组会议,传达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审定我局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对于国土业务重大事项均提交集体研究。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的不扎实”的问题,2017年6月15日,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对活动时间及任务进行了专题部署。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结合我系统实际,计划开展“增强大局观念、提高服务水平”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全系统政风、行风有明显转变。

2.关于“抓基层党建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不好”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述职评议和考核评价相关工作,切实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突出,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我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制定党日活动计划,按照学习内容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开展一次党课”辅导,通过《党支部工作手册》如实刻录党内组织生活情况,让“过程留痕”、可核查、可监督,促进党支部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严格考核,不定期对各支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学习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中上缴党费不及时、不足额”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党组副书记杜敏海同志任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驻局纪检组有关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认真组织核实。经调查,我局机关党委党费管理人员栗属局机关党委借用人员(原单位下属分局一般干部),在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有懈怠现象,致使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共有113625.6万元党费没有及时足额上缴,但未发现该同志有挪用党费情况,且事后能及时纠正到位,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经所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局机关委员会批准给予栗党内警告处分。在此基础上,我局认真组织整改,重点加强基层党务干部和党员教育及培训,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修改完善《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增加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党费收缴实行帐目、现金双人管理,明确基层支部每季度集中收缴上缴时间,市局管理人员及时将收缴的党费上缴至市直工委组织部指定帐户。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机关纪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将结果及时公示,年终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及检查结果上报局机关委员会,并在局内进行公示。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党务、政务”的问题,我局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严格公开程序,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栏、采取会议文件、利用媒体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进行公开。明确公开时限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采取逐段公开,比如为群众办实事的进展情况、民主生活等情况等;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比如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2013年以来,我局财务预决算和支出情况均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府网进行了公开。

3.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编制使用不合理”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整改。关于我局所属执法监察支队超编问题,是因为安置军转干部造成的,符合军转干部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积极主动与市编委办进行沟通协调,按实际接收军转干部数,适当增加编制,坚决杜绝外单位调入人员,通过自然减员的方式逐步整改;对个别空编单位,我们将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逐步补充工作人员。如不动产登记中心空编的问题,我局已协商编委办和人社局,公开招聘了17名工作人员,现正在办理入职前的相关手续;另外,根据省市“名校英才入冀工程”,我局所属的土地利用规划院,综合保税区分局、循环化工园分局等3个单位分别上报了2018年度的岗位招录计划。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要求,我局所属的矿区分局、正定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处、综合保税区分局等3个单位分别向市编委办和人社局上报了2018年度公开招录计划。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对所属的建设用地服务中心超职数配备的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解因其单位工作任务重,岗位职能需要,系统内职数紧张,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在合适的时机,对其调整消化。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机关没有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市直机关科以下轮岗有关规定”的问题,局党组明确要求严格执行《石家庄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轮岗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8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对中层干部轮岗事宜进行了研究,决定对7个处室(局机关共有12个内设处室)的处长和相关科级干部共10人进行轮岗。目前,涉及人员均已重新任命并全部到位履职,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对其他科级以下干部进行轮岗。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机关存在从基层单位借调人员过多”的问题,已对借调基层单位人员问题进行了核实,根据具体情况对问题进行了分类处理。对一些处室确实需要借调人员继续帮助工作的,按照借调处室意见、主管领导意见、人事教育处意见、主管人事局领导意见的顺序,规范借调人员帮助工作的审批手续,借调人员的处室填写《市国土资源局借调人员审批表》,由人事教育处负责建档备案;对一些不需要继续帮助工作的借调人员,回原编制单位工作。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基本清理规范到位。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严格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将抓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相结合统筹布置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将工作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班子成员及处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紧”。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维护党的六项纪律力度不够”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严明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落到了实处。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坚持抓早抓小方面做得不够好”的问题,进一步健全了“抓早抓小”机制,认真梳理责任主体清单、权力清单、立项分解任务、考核办法等制度,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传导压力,责任到岗到人,以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贯彻,并以此为抓手,强化全体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不定期以短信等形式向系统全体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和专题会议等形式,多提醒、早预防,促进干部职工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利用党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时机,逢会必讲廉政,面对面地开展廉政宣传和提醒活动,做到常学习、常提醒、常鸣钟、常警示、常熏陶,积极传递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正能量。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县(市、区)国土局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确实”的问题,进一步强化《重大事项报告暂行规定》的落实,定期对各县(市、局)国土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纪律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监督工作机制2017年12月21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日常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系统廉政风险管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要事项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有关业务人员、执法监察、人事任免等事项的监督,时刻将易出现问题的事和人置于监督范围内。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自办案件少”的问题,加大对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核查核实力度,注重来人来电来信中寻找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查清、查实,决不让一个违纪者存在丝毫的侥幸,充分发挥党纪法规的震慑作用。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干部顶风违纪,存在公车私用现象”的问题,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局已按时完成机关公车改革工作。制定了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严格实行除工作时间外其他时间公车入库停放规定,避免出现公车私用现象。特别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检查,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食堂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我局进一步规范和严格食堂管理制度,理顺资金支出渠道,按照巡察组意见,我局进行了整改,与石家庄市信利土地开发公司签订了“物业委托管理及食堂承包协议”,将机关物业委托该公司管理并同意其承包机关食堂,局机关职工在食堂就餐费用按一定标准缴纳,由该公司直接收取。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市委第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局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整改成效离市委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下一步,我局将巩固整改成效,强化履职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有效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早日实现“现代省会、经济强市”这一目标提供提供资源支撑

    (一)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一是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把握倾向性苗头,坚决不出现新问题。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认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以新思想引领新实践。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国土事业科学发展上来,为我市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委驻局纪检组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强化服务效率,提升国土资源要素保障水平。一是压茬拓展国土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创新举措、提质提速。继续压茬推进土地收储、不动产登记创新举措、矿山关闭复绿、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试点、完善土地管理“五挂钩”的奖励政策、指导县(市、区)调整国土管理工作思路等“国土六项改革”工作,不断释放发展新活力,真正将改革的成效体现的具体工作中。二是坚持以保障发展为第一要务,主动服务、提供保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京津产业转移项目以及重点区域发展需要,促进区域、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加快计划执行进度,为社会经济稳步增长提供用地支撑。继续加大供地力度,减少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切实提高供地率,加大土地批后监管,防止建设用地长期闲置浪费。三是坚持以保护资源为首要职责,坚守红线、严防突破。科学分配各县(市、区)2018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快施工进度,努力破解补充耕地的“瓶颈”制约。按照“补改结合”政策要求,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通过耕地“提质改造”增加产能指标。同时,继续实施占补指标市场化机制,通过挂牌方式转让部分占补平衡指标,进一步提高造地县(市、区)补充耕地的积极性,充分保障重点项目占补指标需求;切实加大违法占地整改力度。重点加大违法占地的拆除、复耕力度,实行挂图作战,逐图斑跟踪问效,保持打击违法占地和非法违法采矿的高压态势,争取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全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强化巡查,把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的良好秩序四是坚持以节约集约为根本途径,充分利用、提高效益。加大存量土地再开发力度,加快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进程。强化批后监管,加大闲置地处置力度,对项目中止不能落实的及时收回用地指标,对圈而不建、建而不投、投而无效的及时清理处置,特别是对在工业用地上建设非生产设施的坚决予以清理,通过建立和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倒逼企业对土地进行整合和二次利用。五是坚持以保持生态为重要职责,加大整治、保护生态。按照《河北省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完成全市12个主体责任灭失矿山复绿工作。同时,以井陉县为试点,深入推进资源整合,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逐步淘汰、关停矿区分散、管理水平低、安全隐患大的矿山,实现规模化集中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25日至45日)。联系方式:88633699;88633567(工作时间);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gtjjgjw102@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825



中共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2017年6月12日至8月22日,对市环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1月7日向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把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为扎实推进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的专项整改落实,一是高度重视,专题部署。局党组于11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印发《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进一步抓好整改各个环节工作落实。二是认真梳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围绕关于党的领导、关于党的建设、关于从严治党三个大方面存在的问题,再细化为22个具体问题,量化整改时限,详细列出石家庄市环保局巡察问题整改清单,按照工作职责分工,针对每一个具体问题,明确牵头处室和单位,做到逐一认领,逐一整改。三是加强调度,及时把控整改动态。坚持实行每周汇总、每半月调度制度、月通报制度,对整改进度快的部门和单位及时表扬,对整改进度慢的通报批评,及时掌握专项整改工作进展,持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稳步推进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四是加大督导力度。建立整改台账,实行跟踪督导、重点督导,对每个整改问题跟踪问效,做到整改一个,核实一个,销号一个。五是根据整改工作总体进展,积极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专项整改工作的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以此检验整改工作成效。六是积极推进,做好收尾工作。12月2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并对专项整改工作后期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各牵头单位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汇报。围绕专项整改工作,市环保局各主管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分局局长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要求,要巩固整改成果、完善制度,进一步查找差距和不足,不能有松劲的思想。截止到12月底,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22个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二、 整改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 关于“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党组没有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下属单位有大量现金存放解释不清”问题。经自查核查发现,个别局属单位存在现金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时间过长的问题。该笔现金已于2017年7月31日已经存回市支付中心账户,并进行了调账处理。为此,我局举一反三,一是修订完善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针对财务收支、现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大额现金拨付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二是要求局属各单位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留存现金不得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三是进一步巩固“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成果,查漏补缺。定期组织对局属各单位的库存现金进行清理,对发现的问题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形式,督导整改落实,坚决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2)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拨付到各县(市)区环保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督促、督导、检查等跟进措施不力,致使有的县大量专项资金沉淀问题一是我局组开展了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等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环保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职责分工,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对辖区本部门负责的专项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市局大气处、水处、生态处、土壤处等有关处室按工作职责予以督促、督导和检查。二是通过督导检查,现阶段,大部分项目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完工,及时拨付资金,发挥了资金效益。但个别县区由于项目进展缓慢,致使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三是抓紧整改。在此次清查过程中,本着边查找、边整改的原则,对发现问题能纠正的立即纠正,做到不等、不拖,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制定具体整改计划,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快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今后,我局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专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进度情况,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用的效益。

(3)针对市巡察组指出的“有的县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通过检查发现,少数县存在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市环保局已经责成该县按照规定将该项资金如数退回县财政。一是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专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二是发现问题,依规处理。对发现违反规定挪用、占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严肃处理。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环保专项预算资金不能及时使用问题”。经自查核查发现,部分局机关处室和少数局属单位往年存在环保专项资金年底结转数额较大问题。其原因一是属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年底拨付或部分项目尾款,但在次年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拨付;二是原有部分存量资金,但能够按照要求及时上缴财政。为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一是要求各单位按照我局印发的《年度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预算批复专项项目经费安排的单位30日内向本单位财务部门报送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具体列明开支内容和用款时间,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确保预算执行进度。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导,依程序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列入环保系统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定期予以通报。

(5)针对市巡察组指出的“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督促、督导、检查等跟进措施不力,导致“散乱污”企业治理“两断三清”不到位,反弹隐患大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后督察,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要确定专人监管,防止出现反弹,防止其他违法企业进驻;对完成整改的“散乱污”企业,纳入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二是对违法企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尤其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及时反馈上报,做好清理整治工作。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共排查出涉气“散乱污”企业18959家,确定关停取缔8000家,整改提升10903,整合搬迁56家,现已全部完成整治工作。三是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对已清理整治完成的企业档案查漏补缺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6)针对市巡察组指出的“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项目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在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的事中监管过程中,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活动,即针对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内容及批复要求,贯穿项目落实全过程。二是严查细管。要注重从设计、施工建设过程把关,着力从落实涉气、水、固废等关键环节入手,重点核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以及环保设施与环评批复的一致性,以及主要产污环节位置是否变化,规范要求。三是及时跟踪督导。对发现批建不符的建设项目,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注明建设单位批建不符内容,有重大变化的,督促该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内向审批部门递交变更申请,建立跟踪档案,未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四是严规铁纪。严防验收过程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真正落实企业自主验收的主体责任。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和批建不符的项目严格按照新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坚持的不够,安排布置学习,缺乏环保系统特点。缺乏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的指导检查”问题。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首位。我局制定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突出十九大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章节的学习与讨论在坚持集中学习基础上,采取个人自学、网上学习同步,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写出至少两篇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二是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在全局党员大会上进行授课,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班子成员在分管单位党员大会上讲党课不少于3次。三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每年到所在基层党支部过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并对基层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指导。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不广泛,成员之间相互表扬的多,提问题、讲不足不够”问题。因垂改后,局党组班子尚未配备,待配齐后,立即召开民主生活会。目前,正按照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征求意见环节的工作正在进行。一是严格程序。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是会前准备充分。班子成员通过对照检查,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自身和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审阅把关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扎实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强化效果。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触及心灵的效果,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记录不详细,内容不完整,不能如实反映党组会议实际情况”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规则》进行再完善,出台《石家庄市环境保护系统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切实转变会风。二是每次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内容均详细作记录,编印会议纪要。三是会议纪要由该次会议的主持人签发,会议原始记录按规定存档。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务会研究人事”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一是对《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规则》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集中学习和重申,重点完善会议制度章节有关内容,强调议事规则,严肃会风会纪。二是明确了党组会、局务会、办公会的准备程序、分别研究的主要内容、议事程序、会议决议落实和督办程序。三是严格按照会议组织工作流程进行报批,从严控制,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压缩时间、厉行节约、提高效率。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没有落实“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未将大额资金的使用列入党组议事范围,大额资金拨付和支出都没有经过党组会研究”问题。我局每年将年度预算编制情况提交局党组会研究报市财政局,经“两会”审核批准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需要履行招投标手续的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按程序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支付,但如有特殊情况将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予以落实。根据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局完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将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必须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真正把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下属单位也没有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按照《制度》要求结合垂改工作,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工作,指定副职领导干部分管,分管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二是局属各单位各环保分局领导分工情况报人事处进行了备案,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人事处将适时对各环保分局、局属单位落实《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关于基层党建依然薄弱问题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些基层党支部三课一会表面化,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格,有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到会率不到50%。问题。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我局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把每周五上午固定为组织活动时间,做到专时专用,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并要求基层党支部专人负责记录党支部手册,留存支部开展活动的文字、影像等资料。二是强化监督落实。定期检查各支部制度落实和支部手册填写情况督导落实情况三是严格考评,将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及时记录,工作列入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依据。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些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征求意见不广泛。召开组织生活时总结成绩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没有相互批评环节”问题。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等工作,对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提出要求,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准备、确保效果,尤其是对征求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基层党支部在召开完毕后要写出专题报告,报直属单位党委备案留存。通过组织生活,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下属单位支部委员缺乏党的基础知识。有的党员主动缴纳党费意识差”问题,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培养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提高党性修养。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成员的党务工作业务培训,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党务业务培训重点内容之一。三是严格执行党费缴纳标准与规范缴费流程建立建全党费收缴工作台账

关于从严治党方面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差问题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所属事业单位领导涉嫌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的问题”。我局立行立改,一是下发了《在局系统内开展“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专项自查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写出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报告,相关情况在人事处存档。二是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人事处联合对局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廉洁纪律方面风险,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经自查核查发现,2014年度由于执法单位执法任务显著增加,执法频次明显增大,致使“三公经费”中的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增加,其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稽查取证等执法补充经费中予以保障针对三公经费使用问题,我们举一反三,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二是规范管理。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防部门和单位超预算支出,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执行结果。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有的下属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问题”。我局开展了全面自查,经自查核查发现,个别局属单位的项目因当时没有提供资产的明细分类,导致无法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一直没有登记固定资产总账。为此,一是专门聘请专业会记事务所对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审计报告,按要求全部登记入账。二是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和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资产清查, 及时掌握情况。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使账实、账卡、账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切实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资金拨付审批表经领导签批后,随意更改、随意涂改财务原始数据问题。经自查发现规财处2014年对个别经领导签批的资金拨付审批表数据进行了涂改。进一步核实,原因系报领导签批的数据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实际拨付应该是采购项目招投标中标价格,因此对拨付金额进行了修改,使中标价和拨付金额一致现已经具体承办人签字确认。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一是加强培训。对负责此项工作的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行为。强化请示报告制度,遇到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主管领导,依程序认真妥善处理。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纪检专责监督作用不够,个别项目违反规定未进行招标未及时制止问题。规划财务处2014年以来政府采购招投标的项目情况进行了核实,未发现没有经过政府采购招标项目,但在核实中发现存在有个别项目先采购、使用后进行招投标的项目。针对此类问题,在进一步规范完善市环保局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要求局直属单位党委(纪委)加强日常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同时,驻局纪检组也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与规划财务处建立政府物资采购情况月通报制度每月上报采购计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有关程序和规定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问题。对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面的监管不力、不作为等违纪问题,从未主动进行过任何问责和追责问题。一是制定驻市环保局纪检组关于建立监督执纪联席会议制度安排意见将进一步转换角色,适应“新常态”,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二是加强与市环保局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络,严肃查处违法企业背后环保系统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处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慵懒散现象依然存在,巡察期间,巡察组两次发现同一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一是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的违纪行为,经局党组会研究,做出了给予该同志诫勉谈话、本人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全局通报批评的处理意见,同时,对该工作人员所在处主要负责人提出批评,并向局党组写出检查。二是加强系统人员的教育引导,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严格执行系统关于工作纪律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此,我局已经印发施行了《石家庄市环保系统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三是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依照相关规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使“慵、懒、散”现象有根本改观。

三、 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局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面临的任务依然繁重,工作力度仍需增强,我们要以驰而不息的状态,始终把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中、放在心上,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在见实效、求长久上有所突破,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一)进一步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主线,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坚定从严治党决心。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局党组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主体责任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党务纪检干部,为履行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障。坚持每年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任务;加强对重点处室、重点执法单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活动,不断丰富教育和活动的内涵,使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始终不碰“红线”、不触“高压线”。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成效。坚持把抓整改工作与抓环保工作紧密结合,做到齐头并进、“两促进”、“两提高”。始终把整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不松,确保持续用力,不断发力,确保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堵塞漏洞,防止问题触底反弹,巩固已有整改成果。

市环保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持续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好,切实把整改成效运用到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上来,持续推动全市环境质量的改善,为建设美丽省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月5日至4月5日)。联系电话:0311-85813997(工作时间);信箱: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号副1号世纪佳泰大厦C座1022室;邮政编码:050023;电子邮箱:hbjigjw@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8年2月5日



中共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0日至8月22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建投集团进行了巡察,于11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建投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建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坚决的态度和措施,全力以赴抓整改。市建投集团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宋夕元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建投集团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7位班子成员牵头7个专项小组,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整改落实工作,由市建投集团党委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整改领导小组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研究反馈的问题,制定了《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我们将3个方面9类问题梳理细化为27个具体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逐项逐条分解,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制定时间表,倒排工期,挂账督办,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加强督办,注重实效

两个月来,市建投集团党委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0次专题巡察整改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牵头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逐条研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跟踪,严格督导,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目前,市建投集团共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1项,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建投集团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坚决执行,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扎实成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未完成需持续整改2个。

(一)党的领导方面

切实加强市建投集团党委自身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注重政治负责,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提高发展质效、深化自身改革、加强基础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定位,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1、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识不到位,要求不严格,在申报石家庄市政协委员时,填报过程中用非党员身份进行了填报,故意隐瞒了党员身份”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个人申报有关事项审核审批规定》。明确规定了审批程序、责任追究等措施。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申报石家庄市政协委员故意隐瞒中共党员身份问题的当事人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关于“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强”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没有充分履行职责,对重大投资经营活动领导不力,个别项目决策程序不规范,给国家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失”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确保党组织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发挥作用。二是修改完善了《公司章程》,以法定形式确立了党组织在企业中法定地位。三是建立健全投资监管体系,防范投资经营风险。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了《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短期融出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和《担保行为管理办法》,对投资经营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风险管控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党委对投资经营活动决策的前置审议程序,强化了党委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领导核心作用。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重大投资经营活动,调研不深入,决策不科学。投资建设3个项目,目前均未正常生产经营。其中个别工程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标”问题。

一是采取一企一策办法,解决未正常生产经营的3个投资项目。二是研究制定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规定。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放贷、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外欠清收工作组,加大外欠资金清收工作力度。二是采取一案一策,一企一策的措施进行清收。三是对已发生代偿的债权,通过法律诉讼、强制公证执行、资产置换等方式依法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融资不能归还潜在风险”问题。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与债券承销商、中合担保公司以及部分债券投资人进行沟通研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二是研究提出了筹措落实偿付资金的措施和建议。三是争取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规范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抓实基层党支部建设,强化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促进基层党支部建设。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效果不理想,成员之间相互表扬的多,提问题、讲不足不够”问题。

一是党委书记充分发挥作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准则》,学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班子成员按民主生活会主题和要求认真准备,深入查找思想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充分开展会前“四必谈”,为生活会的召开打好基础。三是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做到 “三不开三重开”,即会前征求意见不充分的不开,会议主题不明确的不开,实施方案未报批的不开;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开,表扬多、问题找不准的重开,整改措施不具体的重开。四是抓保证监督。通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把同级纪检部门的提前介入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有效监督作为民主生活会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抓紧抓好。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班子成员未参加组织生活会”问题。

一是牢记职责,强化观念。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新《党章》,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意识。二是严格制度,接受监督。研究制定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规定了具体内容。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对基层党的建设领导不力,没有专题研究过党支部建设工作”问题。

一是市建投集团党委带头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2017年先后召开3次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针对基层支部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和部署。二是党委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深化认识,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市建投集团党委以支部建设为重点,多次研究部署,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导,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提高党员意识、促进巡察整改”主题活动。引导各支部利用网络、微信群等新媒体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坚持不够”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确定中心组学习以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三种形式为主。十九大召开以来,中心组已先后组织学习8次。二是对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和要求。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加强学习,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积极撰写学习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做认真学习、深入学习的表率。三是修订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保证学习时间。中心组每年集体研讨学习不少于8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班子成员要进行2次以上党课或专题宣讲。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依然薄弱”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三会一课”标准不高,制度执行不严格,各支部都未达到“三会一课”的要求”问题。

一是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党委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生活会制度,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二是为切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研究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1至2次、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6次支部活动,讲党课2次,学习心得不少于4篇。三是坚持党课制度,落实党课教育。以“两学一做”和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四是严格考核督查。采取查看会议记录、党课内容等基础资料和召开党员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促使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员主动缴纳党费意识差,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详细、不全面”问题。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责任意识。开展党员责任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党章》,温习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思想上形成缴纳党费的自觉和习惯。同时规定每季度缴纳一次党费,每半年公示一次缴纳党费情况。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市国资委党委的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整治、违规发展党员专项整治、党员组织关系专项排查整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专项整治等活动。

3、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决策机制不清晰,尚未形成权责明确、切实可行的议事规则”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四个《议事规则》,明确职责权限和决策程序。研究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事规则》等四个议事规则,明确各层次会议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二是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对涉及市建投集团监管制度建设、干部调整、投融资活动、招投标、产权(股权)和资产转让、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部纳入了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议决策范围,坚持充分调研、会前沟通、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等程序,并实行班子成员自下而上逐一发言,落实 “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的民主集中研究决策机制。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研究人事事项时,缺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也未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选聘、调入人员管理办法》。坚持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需经过“民主推荐和自荐、考察、经党委会、董事会讨论决定和公示方可办理任职手续”的流程办事。二是强化对中层干部拟任人选的考察。依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对其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是在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并坚持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四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为市建投集团中层干部的任免、使用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在经营放贷款业务时,仅经过风险委员会研究,而没有经过党委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进行集体决策”问题。

一是构建规范的集体研究决策机制,研究制定了四个《议事规则》,对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和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职权范围进行明确划分,界定了职责权限和研究决策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履行了党委会前置审议程序,在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时,由进入董事会或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后,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分别作出决策。二是取消了市建投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按规定需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全部提交党委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决策后。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由市建投集团办公室负责日常督办,市建投集团纪检部门全程跟踪督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确保重大决策依法合规推进和落实。

4、关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任人唯亲,近亲繁殖,违规进人”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相应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研究制定了《选聘、调入人员管理办法》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定了多渠道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二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严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的用人导向。对普通员工的引进,按照岗位需求、职位要求,采取推荐、选调、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擅设总裁助理和中层领导虚职职位”问题。

市建投集团党委根据市国资委党委要求和岗位设置及工作需要,以市建投党委[2017]11号文对所有中层干部重新任命,免除了5名总裁助理和7名中层虚职职位,保留了在市国资委备案的一名总裁助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以十九大报告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精神为导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入“三转”,聚焦纪委监督执纪主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进市建投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涉嫌套取现金”问题。

一是建立制度,规范费用报销。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费用审批报销管理的规定》,明确了费用报销的审核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和纪检执纪检查。要求审计监督部对市建投集团及子公司财务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全面审计的方式加强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室对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三是借助年终财务审计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发放绩效工资、擅自提高个别领导年薪”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市国资委印发的《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石国资[2017]176号),认真如实申报,并按照批复要求兑付。二是对当事人2011-2013年度超过标准部分予以清退,共92167.5元。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超范围发放奖励”问题。

一是对2014年度不应享受的人员奖励进行了清退,共29170.54元。二是对2013-2015年度被评为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人员超出标准部分予以清退,涉及19人次,共计9500元。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虚构无息借款业务,再变相支付利息”问题。

2010年4月、2011年4月市建投集团分两次向省企协借款300万元,因金融政策限制,市建投集团与省企协签订了以咨询服务费形式支付利息的借款合同,2016年4月政策允许后改为正规借款合同,2016年10月合同到期后全部还清。今后,市建投集团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出台的相关议事规则和规定,严格加强各项融资管理。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支付使用现金”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定,加强现金使用管理。二是2017年以来,严格执行了现金使用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违规使用现金问题。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处理违纪问题不到位”问题 。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纪委专责监督作用不够,“三转”不到位,纪委书记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问题。

一是聚焦主业,强化职能落实。市建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纪委“三转”工作,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纪委书记专职分管纪检工作,将工作精力集中到纪检监察主业上来。二是关口前移,强化抓早抓小。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谈话活动,对市建投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做到全覆盖,每年进行一次廉洁谈话,通过谈话方式,及时提醒约谈对象改正问题,有效遏制问题严重化。三是全程监督,扎紧权力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围绕三重一大、物资采购、财务管理、费用报销、融出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21项规章制度,确保市建投集团及各子公司依法依规健康经营发展。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监督检查存在宽松软问题,自办案件为零”问题。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案件查办、信访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问题导向意识、规矩和纪律意识,提高干部发现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纪律审查的能力。二是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加大落实“八项规定”工作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四风”。研究制定了《工作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大力整治遇事推诿、庸懒散漫等作风顽症。严厉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2017年累计检查劳动纪律55次,查处相关员工 19人次,扣发工资2400元。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购买高档工装,存在铺张浪费,追求奢靡”问题。

一是按照有关要求,由个人承担了部分费用,共计7140元。二是确需购置工装的,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以勤俭节约为原则,严格控制标准,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慵懒散现象依然存在。巡察期间,进行工作纪律检查,发现3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玩手机,办公桌上摆放零食”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研究制定了《工作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着力解决违反工作纪律、庸懒散等问题。二是责令巡察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的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进行了通报,并按照《劳动规章制度》分别给予了经济处罚。

市委巡察组移交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2个问题线索,到目前了结1件;暂存1件,待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将集团公司财务账册退还后,由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进一步核实。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以考察调研项目为名,报销各种费用且不能提供与考察有关资料,存在公款旅游”问题。

一是对此问题,集团公司积极配合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进行核查,并按照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处理建议对3名当事人给予了诫勉谈话处理。二是研究制定了《因公出差审核审批规定》,明确了因公出差的范围、事前审核审批程序,事后需向相关管理层级提交书面报告等要求。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4年车改后,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

一是对此问题,市建投集团正在积极配合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进一步核查,将按照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处理意见进行整改落实。二是研究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情况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指导市建投集团工作,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作为推动市建投集团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契机,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

市建投集团党委坚持机构不散、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完成后续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杜绝虎头蛇尾;对整改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对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妥善解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大力改革创新,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机制体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突出“三重一大”决策、规范权力运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强化监督问责等领域和环节,充实组织力量,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突出从严管党治党,以整改成果推动发展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市建投集团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市建投集团党委对企业的全面领导,做强做优做大企业,运用整改成果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月5日至4月5日)。联系方式:电话0311—8916585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668号;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SJTjijian@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8年25



中共赞皇县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15日至8月15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赞皇县进行了巡察。11月6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赞皇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主动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传达部署

2017年11月6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书记冯立业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加快整改。县委随即成立了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迅速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参与部门。

(二)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

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县委常委会明确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县委书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立业同志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县纪委书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建波同志先后三次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对历史遗留、进展缓慢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整改措施作出明确要求;各责任领导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坚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完成时限,全力推进了整改工作的开展。各级各部门主动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 “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聚焦反馈问题,全力整改落实。

(三)加强协调督导,保证整改效果

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管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改任务规定时间,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协调督导整改落实工作,重点问题上门督导,按照时间节点,先后三次召开由牵头单位主管领导参加的专题调度会议,到五个单位进行了上门督导,切实保证了整改任务的有效落实。

(四)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

坚持将“提高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效率”贯穿整改工作始终,严格标准,真抓实改,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松手、不收兵。全县各单位借助此次整改工作,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自身工作,深入查找问题不足,补齐工作短板,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综合整治,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战略把握不够精准,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决策失误,项目引进不切实际,搬迁信息采集、金融扶贫富民贷进展慢,挫伤了农民积极性”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中央精准扶贫战略把握不够精准,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决策失误”问题,一是制定了扶贫政策学习制度,利用20天时间集中开展精准扶贫政策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讲话、论述和中央、省、市扶贫政策法规、安排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不懈地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二是由于对政策理解、研究不到位,在2016年确认贫困户工作中措施不够细致完善,致使该年建档立卡户中存在车辆信息影响认定的237户、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2户。对此,2017年11月16日县监察局办公会分别对分管副主任张运革、工作人员王增利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扶贫项目不切实际”问题,一是组成项目核查领导小组,逐一逐项进行实地考察,集中20天时间,对2016年度、2017年的扶贫项目效益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对项目安排不切合实际,扶贫效益差的,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措施和限期整改工作方案。二是针对2016年安排7村50万元扶贫资金,进行的非洲雁试养项目,由于调研考察不准确、技术不过关、养殖成本高、死亡率高,不成规模、销路不畅等原因,除北清河村实施完该项目外,西龙门、龙堂院养了7480只后中止项目,其他四个村不再实施,剩余资金30.6224万元已上缴国库。三是针对赵家庄2016年旅游采摘项目,验收合格后的第5天查看,项目区仅有100棵左右苹果树,验收工作不严格,导致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问题,在给予相关责任人张剑阁党内警告、李恒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同时,责成赵家庄村对此项目进行了足额补植补栽。四是针对田村2016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建设的王三沟塘坝项目,该村建档立卡户不能从中受益,未能达到预期扶贫效果问题,除退交全部扶贫资金70万元外,原扶贫办主任陈建国、分管领导张剑阁、工作人员李恒峰正在接受县检察院调查。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易地搬迁信息采集不精准”问题,一是2015年8月29日,省扶贫办移民扶贫处下发了《关于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的内容与要求》的通知,要求尽力扩大搬迁规模,时任县扶贫办主任陈建国、副主任张剑阁在未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吃透政策的情况下将8715人的易地搬迁人口数据进行了逐级上报,致使扶贫工作出现偏差,走了弯路,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经2017年10月24日县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上述两人行政警告处分。二是聘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汪三贵教授为首的工作团队,对我县易地搬迁工作进行了调查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了分析报告,夯实了易地搬迁工作的基础,明确了工作方向;三是对易地搬迁贫困户信息进行进一步排查核对。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金融扶贫富民贷进展慢”问题,12月5日,约谈了县联社、邮政银行等金融部门负责人,要求拿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千方百计破解金融扶贫瓶颈;同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加快了贫困户评定信用等级进程,完成了500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和3000万元风险补偿金的注资工作,推动赞皇县盛康担保公司尽快运行。目前金融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取得很大进展。

2.关于“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缺失,超范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且违规将扶贫专项资金挪用弥补其他经费支出”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缺失,超范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且违规将扶贫专项资金挪用弥补其他经费支出”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活动。在扶贫涉及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结“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两个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由财政局牵头,联合审计局、监察局抽调20余人,组成6个专项检查组,集中1个月时间,重点对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超范围使用和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问题进行了重点抽查。同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检查、精准扶贫检查监督平台作用,对全县97个贫困村和12个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县直扶贫成员单位开展解剖式检查督导。检查发现超范围使用财政扶贫资金问题13个、金额83.49万元,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弥补经费问题1个、金额191911元,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二是完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研究制定了《赞皇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赞皇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赞皇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办法》等文件,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监察、财政检查全覆盖,全方位、公开透明、网格化的扶贫资金监督体系。实行扶贫资金监管分级负责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和压实了县乡村和相关部门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建立了完整的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规范了项目申报、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与监督及扶前审定和扶后审检等程序。

3.关于“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存在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县直某些部门对巡察工作态度消极,提供虚假材料,掩盖问题线索”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存在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县直某些部门对巡察工作态度消极,提供虚假材料,掩盖问题线索”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始终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党不忠等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党代会、纪委全会精神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充分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围绕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精准扶贫攻坚、省级文明县城、园林县城创建、灾后重建、大气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针对机关作风整顿、“双问计”工作以及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安全生产、重大项目招投标、涉军人员安置、惠农资金使用、中高考、特岗教师转正考核以及招考录用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制发《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的规定》,明确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推进巡察工作落实。四是针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文兴错误理解市委巡察组指示安排,多次提交不符合真实情况材料的问题正进行立案审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党纪法规,视情节给予其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关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不得力,排查工作不细致,治污措施不落实。道路施工未采取围挡措施,道路扬尘严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不得力,排查工作不细致,治污措施不落实。道路施工未采取围挡措施,道路扬尘严重”问题,一是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县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日常和长效两手抓,把落实整改任务与推进中心工作相统筹,突出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制定了《赞皇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赞皇县2017-2018年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赞政字[2017]91号)《赞皇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赞政办字[2017]75号)《赞皇县工业涉及扬尘污染生产行业专项深度治理实施方案》(赞大气办[2017]12号)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文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严格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围绕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道路施工未采取围挡措施,道路扬尘严重”的问题,制定了专门的整改方案,对施工现场沙石、土方等物料进行覆盖,严禁裸露;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设备,施工期间不间断洒水降尘;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施工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挡。三是加大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2017年9月30日前已对西龙门乡榆底村白志飞采石厂、刘永飞石子厂东选煤厂、赞皇镇花林村安贵辰采石厂进行了拆除取缔;刘永飞采石厂有相关手续,属整改范围,已完成整改;西龙门乡榆底村浩润铸造厂已按要求主动退出钢铁市场,6月份在一台洒水车配合作业下完成拆除,并通过工信部门验收。同时,我县举一反三,对可能存在大气污染的企业料堆、建筑工地、渣土运输、拆除作业等部位加大了监管,并加大了道路机扫和扫水频次,切实减少了大气污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止11月30日,我县空气优良天数共计137天,优良率41.5%,重污染天气50天。前三季度我县空气质量在全市17个县市区中排名第34月份、9月份、10月份、11月份在全市均排名第1,其中10月在全省169个县中排名81,空气质量改善率排名全省前5名。10月1日至12月23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74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54.6%;重污染天数5天,较去年同期下降87.5%。截止11月30日,我县PM2.5日均值82.42μg/m3,比去年全年降低约18.28%,降低幅度和空气质量改善率在全市均名列前茅,空气质量有了显著改善。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检察院党小组会议记录,连续三个月开会内容完全一样,弄虚作假,有应付巡察组检查之嫌”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检察院党小组会议记录,连续三个月开会内容完全一样,弄虚作假,有应付巡察组检查之嫌”问题,一是高度重视,深刻剖析。县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进驻县检察院,对检察院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解剖,查找问题,剖析根源,对县检察院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责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党务工作负责人分别作出书面深刻检查。二是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县检察院党组分别于11月23日下午、11月24日下午召开整改专题党组会议和全体干警大会,通报了院党组会党组书记、党建负责人检查情况及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党建整改活动为抓手,促进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开展。12月1日下午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进一步明确要求,要求各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切实提高思想意识,要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有关党内组织生活。12月4日各支部、党小组分别召开了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分别作出检查,深刻进行了反思,重点研究今后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各党小组分别制定整改方案。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党员学习和组织活动规范化建设。在学习形式上,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干警自学和专题学习,继续开展党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以十九大专题学习为抓手,开展学习交流和学习考试为主要手段促进学习效果。在反贪反渎预防部门人员转隶前,依托现有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人员转隶后,结合支部人员变化情况,及时与县直工委沟通,依照程序组织好支部换届工作,为党建活动规范化开展奠定基础。截至目前县检察院“三会一课”各项活动记录均按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并保留了有关影像资料。

2.关于“基层党的组织不健全,支部不按程序换届,个别支部委员未按程序进行选举,而是由局领导直接任命”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的组织不健全,支部不按程序换届,个别支部委员未按程序进行选举,而是由局领导直接任命”问题,12月5日前,组织各党委对所辖单位基层党的组织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认真梳理。经梳理,各单位均按要求建立了支部,基层党组织健全。林业旅游局、旅游局、物价局未按程序进行换届,按照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出台的《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程序及有关要求》,上述单位进一步规范了支部换届工作。信访局、水利局个别支部班子成员届内调整程序不规范,已按程序进行了选举,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认真做好2018年党支部换届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8年县直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进行统一集中换届,并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支部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够,业务学习与“三会一课”分不清,以工作业务代替党建”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够,业务学习与“三会一课”分不清,以工作业务代替党建”问题,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累计开展集中学习526场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赞皇县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实施办法》(机关、学校、企业等党组织参照执行),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要求和目的意义。专题督导组深入赞皇镇、财政局、检察院等72个单位,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认真、不规范的党组织及相关党委(党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赞皇县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实施办法》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关于“党费缴纳不规范,不是按规定逐月交纳,而是由财务从工资里面扣除或是半年上缴一次”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费缴纳不规范,不是按规定逐月交纳,而是由财务从工资里面扣除或是半年上缴一次”问题,11月29日以来,组织各基层党(工)委要对本党(工)委2017年1月份以来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同时,专题督导组深入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共清理出农牧局、发改局、物价局等单位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党费收缴不规范、不及时、不按标准、“以扣代缴”等问题。针对各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指导有关单位党组织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开展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工作。下一步,将强化监督检查,督导各基层党(工)委严格按照党费收缴各项规定,按时、足额、规范收缴党费。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对全县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警示教育不够,违反“六项纪律”的现象屡有发生”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对全县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警示教育不够,违‘六项纪律’的现象屡有发生”问题,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常委会固定议题,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县四大班子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结合宣讲党的十九精神到分包乡镇县直部门上党课40余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县委办、组织部、纪委联合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面责令立即整改。

2)强化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县委书记对四大班子领导、11个乡镇党委书记、21个政府部门党委(党组)书记、22个党群机关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将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暨失职渎职责任追究进行了告知,提出了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完善了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规定提醒约谈制度,明确每年召开两次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述职会,12月5日,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汇报会,现场评议,对2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意识。

3)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张家口扶贫领域案例等典型案例,用身边的案例作为反面教材,以案为鉴,深刻反思,牢固树立了廉洁意识、规矩意识、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开展违反“六项纪律”行为集中整治。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违反“六项纪律”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整改。同时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违反“六项纪律”行为进行查处,立案41起,严厉问责,处分46人。

5)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层层交责任、压担子,强化考核运用,对工作落实不力单位负责人及时约谈提醒,取消3个单位评优评先资格,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2.关于“乡镇党委和县直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不明”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乡镇党委和县直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不明”问题,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和县直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1)增强责任意识。再次印发“乡镇党委和县直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告知书”,使各级党组书记牢固书记“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构建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党委(党组)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力度,强化责任分解,使各项主要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各部门班子和主要责任人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了提醒谈话和廉政教育,防止了“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4)完善责任考核。加大了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并明确了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履责情况与单位的评先表彰、主要负责同志的升迁提拔等相结合,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强化问责追究,切实做到了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5)严格责任追究。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建立了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追究相应主体责任。

3.关于“履行执纪监督问责宽松软,一案双查落实不到位,只注重追究当事人责任,不注重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履行执纪监督问责宽松软,一案双查落实不到位,只注重追究当事人责任,不注重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一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上级纪委转办的、县委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为重点,严肃查办违规违纪问题。共处置问题线索290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41人(次),立案审查169件,结案168件,涉及17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6人。二是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确保压力不减。今年以来,共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领导干部42人。

4.关于“赞皇镇纪检书记没有做到专职专责,还存在分管政协、农业、扶贫等方面的工作”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赞皇镇纪检书记没有做到专职专责,还存在分管政协、农业、扶贫等方面的工作”问题,一是在年度考核时,对乡镇纪检书记分工和兼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不按规定分管工作的,通过约谈党委书记等方式,督促其进行整改落实。二是严明乡镇纪委重大事项报告、外出请销假、每月例会、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强化了县纪委对乡镇(街道)纪委的领导。三是通过以干代训、线索移交、定期督办、考核通报等措施,使乡镇纪委书记无暇再顾及其他工作,促使其做到专职专责。

5.关于“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私设小金库,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值班费、油补、汽车运行维修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私设小金库,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值班费、油补、汽车运行维修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结合“一问责八清理”活动,去年以来围绕违规设立“小金库”,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及其他支出,按照不留死角、全覆盖、清查见效的要求,对38个党政机关、103个事业单位,自2014年以来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在自查的基础上,组建联合检查组,对“零报告”和28个重点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200项,其中设立“小金库”问题4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超标准超范围问题62项、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支出25项、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值班费、油补4项,所有问题全部建立整改台账,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对专项行动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抽调8名业务骨干组成2个专项检查组,对6个乡镇、6个县直单位就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值班费、油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了“回头看”检查。二是加强财经纪律及法规培训。以设立“小金库”“三公经费”超预算等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清理活动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研判,强化对财务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培训,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提升财会人员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实行“三公经费”支出月报制度,加强动态监督,各预算单位每月要向财政部门上报“三公经费”支出使用情况,财政部门实时监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三公经费”支出异常性及时进行预警和监督检查;实行定期监督抽查制度,每年开展一次财经纪律执行和会计监督,每季度不定期进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预算单位内控制度。督导预算单位完善财务制度46件,进一步完善支出流程,建立防控制衡机制,有效预防问题发生。

6.关于“办公用房由于是临时租用,存在领导名义上与其他人合占1间办公室,实际是自己占用,涉嫌超标”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办公用房由于是临时租用,存在领导名义上与其他人合占1间办公室,实际是自己占用,涉嫌超标”问题,一是迅速调查核实,严格实施问责。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县林业旅游局、县交警大队涉嫌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县纪委迅速展开调查,查清事实后对相关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县林业旅游局班子成员郝庆忠、工会主席张玉玲二人以虚增办公室人员的方式变通,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分别给予郝庆忠、张玉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办公室副主任董立国、分管办公室副局长石建朝诫勉谈话处理。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县林业旅游局局长褚发朝进约谈谈。县交警大队因办公场所拆迁,临时租用办公场所,存在办公用房超标及执法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给予办公室主任王文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主管办公室领导韩胜朝诫勉谈话处理。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冯军洲进行约谈。同时,责成主管部门县发改局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对县发改局局长郭京山及主管副局长甄占廷进行了约谈。二是吸取教训,扎实整改。10月25日,召开了全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专题会议,并印发了《赞皇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赞办发)[2017]29号),会议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主管办公室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抽调人员组成两个督导组,对“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69个,相应下属单位47个。检查中就领导干部与一般人员合用办公室问题及办公室隔断问题进行了明确,办公室合用的,办公设备要齐全、有桌牌,同时单位要出具办公用房规范使用承诺书,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办公室实行隔断的,隔出部分不能存放个人办公物品,不能设为会客室,否则将按“间套间”超标问题进行处理。三是实行台账管理,完善长效机制。在各单位填报的《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办公用房统计表》基础上,形成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表,最终形成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台账,要求各单位如出现人员变动、机构调整或办公地点发生变化等情况,要及时调整办公用房平面图及统计表并报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备案。对腾退的办公用房要及时封存,并报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以便统一调配和管理。

7.“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层次不够深,整改完成率较低。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层次不够深,整改完成率较低问题,一是县专项办对全县1237件问题线索整改、处理情况逐一进行审核把关,确认整改、处理结果达标后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再由牵头部门按要求整理整改相关材料。二是整改档案严格实行了“一事一档”管理,将问题线索从受理,到整改、追责处理等环节全部记录存档,做到了问题线索完成整改时有票据、影像资料等材料印证。三是县专项办对各单位“一事一档”建设情况进行不低于30%抽查,对材料不齐全的及时指出并责令迅速补充完善。四是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分类施治。对于省市转办线索,明确专人,限时查处,符合问责情形的,及时启动了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依规作出了处理。对查否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复查。“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清理发现问题线索1237件,完成整改1233件,查否4件(招投标3件、脱贫攻坚1件),整改完成率100%。

8.关于“基层‘微腐败’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部分单位滞留、挤占、挪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基层微腐败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部分单位滞留、挤占、挪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一是按照比例对专项行动清理的专项资金使用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全面开展抽查复查工作,向更深层次发现了新增问题,同时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整改率100%。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取得整改实效。目前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建立财政制度12个,从源头上杜绝了“部分单位滞留、挤占、挪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出现。三是县专项办对全县1246件问题线索整改、处理情况逐一进行审核把关,确认整改、处理结果达标后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再由牵头部门按要求整理整改相关材料。整改档案严格实行“一事一档”管理,将问题线索从受理,到整改、追责处理等环节全部记录存档,做到问题线索完成整改时有票据、影像资料等材料印证。县专项办对各单位“一事一档”建设情况进行不低于30%抽查,对材料不齐全的及时指出并责令迅速补充完善。四是严格按照“四种形”,分类施治。对于省市转办线索,明确了专人,限时查处,符合问责情形的,及时启动了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依规作出处理。目前处理基层微腐败共纪律处分57人,移送司法9人,第一种形态处理1148人。

(四)问题线索查办及信访件办理方面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共移交问题线索6件,其中:移交县纪委1件,移交县检察院1件,移交县委组织部4件。截止目前,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1)对关于反映西龙门乡党委书记秦建英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对关于反映县城管大队大队长周丽英,县公安局民警王建德、时军花、李先宗嫌疑档案造假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严格审查审核未发现存在嫌疑造假情况。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共移交信访件34件。截至目前,已初核了结1件,函询了结1件,立案1件,结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1)对关于反映东风村支部书记安庆祝入党程序不对,村里财务混乱等问题,已初核了结,给予安庆祝批评教育;(2)对关于反映土门乡原包村乡长蔺少辉非法拘禁等问题,已函询了结,给予其提醒谈话;(3)对关于反映陈家庄村支部委员陈建法非法占地、侵占集体财产问题已立案;(4)对关于反映胡家庵村党支部书记王贞成贪污侵占集体财产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对关于反映嘉应寺村党支部书记王树彬、村主任王永朝2012年扶贫饮水工程未完工,2015年扶贫树苗应到120000棵实到30000棵的问题,给予王树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永朝党内警告处分;( 6 )对关于反映院头镇石路村党支部书记武换振侵吞集体财产,贪污上级退耕还林款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武换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院头镇党委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给予村两委干部张文光、郝双群、武建平、巩志明,村民代表刘吉来党内警告处分。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进行再次整改,确保祛病除根;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要加快进度、紧抓不放,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体系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切实扎紧党内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有效促进作风转变。

(三)以整改成果推动发展。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把整改落实与破解我县工作中的难点和深层次矛盾、与推进我县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充分运用整改成果,以整改促改革、助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月5日至4月5日)。联系电话:0311-84221342(工作时间);电子邮箱:zhxwxcb2017@163.com。 

 

                     中共赞皇县委

                              2018年2月5日



中共赞皇县赞皇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615815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赞皇镇进行了巡116日,市委组向赞皇镇党委反馈了巡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工作

我们牢固树立“落实整改是重要的政治责任、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坚决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按照“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打牢巡整改工作基础。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委组向我反馈巡意见后,镇党委书记杜爱亮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委会,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杜爱亮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组织委员刘卫江同志兼任,统筹负责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具体事务,整改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

(二)制定方案,扎实推进。镇党委书记杜爱亮亲自指导整改方案制定工作,镇党委多次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多轮讨论修改,对委巡组反馈的意见逐一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参与人员、整改时限等。1120日,镇党委会专题研究巡整改工作,研究审定了巡整改方案,并以赞发〔201772号文件予以下发。按照整改工作分工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参与人员。各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积极作为,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整改落实。各牵头领导坚持靠前指挥,组织参与人员研究问题,进一步细化具体整改方案,亲自督办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单位,有力地推进了整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督查,保证效果。为确保委巡组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我们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管理,采取听取汇报、上门督导等方式,强化整改工作落实,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开展。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方案》的规定时间,定期督办调度整改落实工作,按时间节点要账,保证了整改任务的有效落实。

(四)狠抓落实,及时反馈。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责任领导和参与人员根据反馈意见及时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逐项完成整改目标,并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进一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着力建立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要求和整改计划落到实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等,及时向镇党委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保证了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我们坚持全面落实委第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秉承“闻过则喜、即知即改”的精神,坚持分类实施,统筹推进,重点整治,确保集中整治见到成效。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四个意识不够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不深入,多停留在学习传达层面,没有结合本镇实际进行积极深入谋划,主动作为和狠抓落实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对镇直单位和村缺乏督导检查,个别领导干部不了解四个意识主要内容。”问题。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3次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在纪念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和指示,5次深入学习了十九大《报告》、新《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的领路人》等文章,做了学习笔记,每名党员写出了3篇心得体会,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转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全镇党员中深入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设赞皇县首善之区、幸福赞皇镇”活动,各支部结合实际,分别召开了座谈会,深入开展“建设赞皇县首善之区、幸福赞皇镇,我们应该怎么办”大讨论,谋划今后一段时间工作,找到差距、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并将讨论结果上报镇党委,促进全镇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镇纪委针对开展学习情况和大讨论活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开展学习不认真、大讨论不深入的支部和党员在全镇进行了通报批评,确保了学习和活动的扎实开展。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干部队伍散、懒、软问题突出。一些干部进取精神不强,考虑个人得失多,谋事业、促发展的氛围不浓。一些领导干部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愿下功夫扑下身子做工作,不敢担当负责,面上说得多,真正从政治上、组织上思考问题、动真格、实招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明干部纪律,进一步完善了镇《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下乡登记制度》,平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纪律、规定,开展纪律检查,对不遵守纪律、规定的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相挂钩。三是认真开展了干部述职,年底,组织镇机关干部述职和村党支部书记述职各一次,要求干部分别从自身分管工作及职责角度,对全年工作进行述职,打分排队,彰先策后,在全镇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干部考核和奖惩,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切实将干部遵守纪律、工作作风、工作业绩与干部考核相挂钩,积极向县委推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特别是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站得出、顶得上、经得住考验的干部,干部队伍精神状态,进取精神进一步提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工作中抓得不紧,摆位不够靠前,学习成果转化率不高,学习安排侧重于完成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没有很好的进行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问题。”问题。一是镇党委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全镇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张贴上墙,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下午集中学习不动摇全体班子成员准备了专门学习笔记本,认真学习笔记。三是组织全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每名干部认真做了学习笔记,写出了心得体会,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党员干部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四进一步加强了对各支部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了通报,要求其立行立改按照镇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在学习后联系实际写出心得体会,进行了交流,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写出调研报告,以学习成效促进实际工作。六是不断加强思想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对镇文化站进行了修缮,配强了领导班子,添置了办公设备,制作了牌匾制度、公益广告,美化了环境,软硬件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与此同时,多次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充分发挥了镇文化站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抓基层党建不够,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疏于监管。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两委派性现象比较突出,班子成员分工不清,沟通协调不力,党员思想守旧,观念落后,素质不一。换届选举问题突出,党支部书记由镇连续两届任命,村委会连续三届没有组建成。”问题。一是依托镇基层党校全面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制定切合农村党员实际的培训计划、目标、方式,目前全镇1400余名党员已完成培训800余名,与此同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全面加强对农村党员的管理,农村党员的觉悟得到提高,调动其参与村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25个村统一制作了党建制度新建村“两室”3个,扩建2个,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进一步严明了村干部工作纪律,指导分工不合理的2个“两委”进行了重新分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 机制,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三是认真开展了村“两委”换届摸底研判工作,对各村“两委”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和换届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制定对策,提前调整到位村支部书记5名,一般干部20名,在全镇25个农村党支部中全部开展了“依法参与、推动发展,抵制贿选、从我做起”集体宣誓、承诺活动,对“两委”换届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待选举启动后,将严格按照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选出真正的好班子,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镇直机关党支部形同虚设,个别村党支部未设党小组,个别领导对本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底数不清,轻党建,轻监管,部分党员平时联系不上。党内制度差距很大,机制运行不畅,个别村党支部书记身兼数职,既管党务又管政务,存在岗位职责不清、任务分工不明,抓不住工作重点,忽略了党务工作。”问题。一是对镇直支部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由副镇长、组织委员刘卫江同志兼任支部书记,并任命政治素质高,工作积极认真的4名同志分别担任副支书和支委,在新班子带领也,镇直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好镇直支部党员学习等工作很好的发挥作用。二是对全镇党支部党小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于未设党小组或党小组分组不清的重新进行划分调整,重新登记造册,全镇25个村严格落实党小组会有关要求,每半月开一次党小组会,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三是对各党支部书记分工情况进行了深入摸底排查,对身兼数职、党务政务不分、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党支部书记要求其立行立改,定期听取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四是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在分管片、线工作中的“一岗双责”责任,明确提出加大在工作考核中对党建工作的考核权重,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

3.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党费缴纳不及时不规范,存在半年交纳一次党费的现象,有的党费由单位财务直接扣除。”问题。一是在全镇深入开展一次党费缴纳情况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执行按月收党费规定、违规从工资中扣除党费和缴纳党费不足额等问题,对发现的不执行按月收党费的支部、违规从工资中扣险党费的支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没有及时缴纳党费的限期补齐了党费。与此同时,对发现的个别支部收缴记录不清、票剧归档不及时等问题也进行了限期整改。二是各支部主管党务副书记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重申了党费征缴有关规定,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对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缺乏力度,有些领导干部认识不够深刻,不够到位。有的不想抓,有的不真抓,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问题。一是明确要求镇党委委员带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改进作风,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并承担领导责任。三是建立机制,定期召开落实“主体责任”专题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问题,提高了抓落实的力度。四是明晰“主体责任”清单。制作了“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告知书,也发到各支部书记,明确告知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明确失职渎职应受到的责任追究。五是建立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规定提醒约谈制度,开展督促检查2次,约谈8人次。六是建立落实“主体责任”考核机制。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镇纪委履行执纪监督问责宽松软,一案双查落实不到位,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镇纪委书记未能做到彻底的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仍分管了一些其他工作,造成纪检监查工作受到一定影响。”问题。一是对纪委书记未能彻底专职专用、主抓主业问题立行立改,迅速召开党委会,对班子进行重新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任何工作。二是紧密结合落实党内两项法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三是持续用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在查处违规违纪人员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死角,四风变种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机关干部工作效率低,工作疲沓,作风拖拉,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个别干部工作时间不在岗。”问题。一是各村、各站所立即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自查自纠,同时,镇纪委认真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迟到早退无故脱岗、工作态度蛮横的全部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镇党委、政府、人大立即自查是否有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情况,是否有上级政策、要求不落实或不完全落实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三是进一步完善镇《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登记制度》《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镇党委议事制度》《党政联席会制度》《镇长办公会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的严肃追究责任,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4.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基层存在微腐败现象,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确定享受低保、贫困户,集体财产、土地、山场承包,干部选举等方面处事不公,以权谋私。”问题。一是全面排查各村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确定享受低保、贫困户,集体财产、土地、山场承包等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对群众反映农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处事不公、以权谋私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三是对全镇贫困户、低保户识别认定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清理贫困户188户、低保户262户,确保了公平、公正、公开。四是建章立制。建立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涉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问题上处事不公、以权谋利记录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全面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和操作流程,从源头上预防此类问题发生。

5.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对下属长期失察、失监。”问题。一是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定期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定期对村级账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安排可能发生贪腐问题的工作时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明确公开事项,严格公开程序,及时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存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身清白。三是广泛宣传镇设置的举报电话、邮箱,严格执行班子成员接访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供的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意见,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6.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责任追究不严。责任追究细则不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顾虑较多,有时为稳定全局,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问题。一是对近年来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回头看”,着重发现是否存在责任追究不严、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模糊、不按党纪党规进行处理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严格按规定办事。二是进一步加强镇纪委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确保镇纪委主抓主业、专职专用,有时间和精力监督执纪问责。三是加强对纪委干部的培训,开展业务培训3次,安排镇专职纪委委员到县纪委跟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四是镇党委全力支持镇纪委独立执法办案,使镇纪委在执纪办案中打消顾虑,严格执纪,持续用力,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得到全面贯彻。

(四)需上级帮助整改方面

1.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选人用人不科学,领导班子成员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本籍干部多,交流不够。镇班子成员中本镇出生的干部约占80%,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专业与本职不对口,气质欠佳,经历单一,干部人才被上级截留挪用的现象比较普遍。”问题。一是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市委第九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二是主动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对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三是立行立改。赞皇镇领导班子应配12人,实配10人,缺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由副镇长兼任。年龄结构:50岁及以上1人,40-49岁2人,30-39岁7人,30-39岁人数占比70%。老中青三结合,年龄结构较为合理,不存在年龄偏大现象。学历结构:研究生1人,大学4人,大专4人,中专1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0%,学历结构较为合理,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问题。另外涉农涉法及经济管理专业5人,占50%。其他分别为文秘、企业管理、汉语言、心理学、教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专业与本职工作较为对口。本籍干部问题:赞皇镇领导班子现配10名干部中,赞皇镇籍4人,外籍6人,本籍干部占现配干部的40%,占应配干部的33%;另外,现在缺配的两名职数,配备时优先考虑外籍干部。交流及工作经历问题:赞皇镇班子成员交流速度较为合理,近三年由其他单位调入赞皇镇领导班子4人,提拔进入3人,仅今年一年交流到其他单位科级干部3人;工作经历较为丰富,经历5个单位及以上4人,3个工作单位2人,2个工作单位3人,1个工作单位1人(在本单位经历3个工作岗位);乡镇工作经验丰富,其中在乡镇工作1-14年3人,15-29年6人,30年1人,与工作岗位匹配度较高。上级“截留挪用”问题:赞皇镇在外借调人员10人,均非班子成员。其中,5人有正式借调手续(其中,3人被市委组织部及市委办公厅借调),均由镇党委同意后借调;1人抽调农工委协助美丽乡村建设工作;4人未经过组织人社部门同意也未履行相关借调手续,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在外借调人员的暂行规定》,按规定限期召回。是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作风建设,强化了理论中心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意识,班子成员素质和气质进一步提高班子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紧紧抓住整改重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促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善作善成,继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镇村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上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全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

(三)转化成果,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即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使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建设“赞皇县首善之区、幸福赞皇镇”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开创赞皇各项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2月5至4月5日)。联系电话:0311-8422138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赞皇县太行西路99号,赞皇镇人民政府(收);邮政编码:051230;电子邮箱:zanhuangzhen@163.com。 

                         

                      中共赞皇县赞皇镇委员会

   20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