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坚持真查实查、真改实改,以高效率、快节奏、高质量扎实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
坚持自查范围广。按照“一问题一台账”“一制度一台账”的原则,要求各牵头单位对照原有清单进行逐项自查,填写检查时间、检查结论和是否需要再整改等内容,并确定需整改问题清单。
坚持整改标准高。要求各牵头单位对照需整改问题清单,做到依政策整改、实事求是整改、标本兼治整改、轻严相济整改,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各单位上报材料及报表,均由单位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区整改办专项整改组审核把关,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分类处理准。严格按照《河北省问题分类处置意见》,对问题涉及责任人按自查从轻、宽严相济的原则追究责任。区整改办专项整改组抽调专人对各单位案卷进行集中检查,对照原问题清单逐项审核,明确档案规范整理具体要求。
坚持督导检查实。把督导检查作为重要抓手,加大对各牵头单位的督导力度,聚焦重点范围、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同时,使问责成为“增压器”,对思想不重视、不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不认真整改清理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截至目前,该区“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自查问题999个,占原问题总数55%,整改到位998个,需整改问题1个;基层“微腐败”整改“回头看”自查问题991个,占原问题总数51.5%,整改到位980个,对需整改的1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个,正在调查核实8个,给予党纪处分2人。(鹿泉区纪委监委)